原南通姚港化工区地块风险管控项目综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原南通姚港化工区地块风险管控项目综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特向社会邀请相关单位参加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以确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现将招标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原南通姚港化工区地块(包含原江山农化和宝灵化工)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35号,面积约464.21亩。
原姚港化工区地块长期综合监测单位公开招标,以及其他原姚港化工区地块风险管控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单位的招标工作。
二、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如下叁项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工商营业执照记载的营业范围包含招标代理。
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通过备案。
3.近三年以来(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投标人具有污染土壤修复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工作经验(不含矿山修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水体修复、生态修复、农田修复、底泥治理等非污染土壤修复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工作经验)。
三、招标咨询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1.组建招标咨询工作小组,拟定工作计划,并报甲方确定。
2.编制发包模式、标段划分方式、计价模式、合同形式和招标方案,并报甲方确定。
3.负责办理招标申请、备案等各类手续。
4.符合要求的必须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相关要求开展公告发布、开标、评标、公告等所有招投标工作,或按要求在省级及以上招投标网站公开发布公告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公开招投标。
5.负责编制《招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6.负责接受投标人申请人报告。
7.负责接受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
8.负责对招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
9.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
10.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并报甲方审定。
11.负责向合格的招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12.协助甲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负责对投标人的疑问进行解答。
13.负责编制工程标底。
14.负责签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15.负责沟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开评标相关事宜,协助甲方成立相关专家小组。
16.负责组织开标会议。
17.负责组织专家评标会议。
18.负责处理招标文件的澄清、答询等事宜。
19.协助甲方确定中标人。
20.负责汇总、上报评标结果。
21.负责办理中标结果公示手续。
22.会同甲方签发《中标通知书》。
23.负责办理《中标通知书》的发布等相关手续。
24.负责草拟工程合同并协助甲方与中标方洽商、签订合同。
25.负责向甲方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及有关事宜。
26.甲方委托的,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采用项目中单个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形式进行报价。
2.单个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最高限值为0.45%,投标人所报服务费费率高于最高限值的为废标。
3.单个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为单个标段合同额*中标费率,单个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包括公开招投标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费用、交易中心相关工作费用、开评标费用、手续费、材料费、专家评标费、伙食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城际交通费(如有)、人工费、劳务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4.招标代理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标准进行调整的,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率不予变更。
5.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投标人或中标人收取除售卖标书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五、评标方式:
投标单位需要对本项目所有标段同时响应,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小组审查投标单位资格,并对符合要求的标书的有效报价进行评标。
1.有效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无效报价、废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4.得分最高的有效投标人中标;得分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人。
六、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书时需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废标: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需具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通过备案的证明文件。
3.近三年以来(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投标人具有污染土壤修复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工作经验(不含矿山修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水体修复、生态修复、农田修复、底泥治理等非污染土壤修复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工作经验),提供招标代理咨询服务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政府平台发布的污染土壤修复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招标公告及中标公告的截图文件及相应网址(工程项目名称须与招标代理咨询服务合同咨询服务内容保持一致性)。
4.编制工程清单、标底及公开招标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所需时间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报价单。
6.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同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七、报名的其他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各投标单位务必于2022年3月17日下午16:00前将封装好的投标文件送至本公司710室(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接受投标文件联系人:于先生,联系电话:051*****7186。
2.投标文件封装要求:各投标单位按照需提供的资料要求,将需报送的资料完整的封装在档案袋内,并将档案袋封装好,在封口处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未按要求封装的视为废标。
3.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南通市工农路486号,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10室。
4.投标工作联系人:戴先生,联系电话:051*****7020。
5.开标结果将由招标单位告知中标单位。
6.对中标的单位,将由招标单位与其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协议,对未中标单位,其投标书概不退还。
八、特别说明
1.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程中,招标人按照中标人完成的单个标段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与中标人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单个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为单个标段合同额*中标费率。
2.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终止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或本项目中任一标段招标代理工作的权利。如招标人致函中标人终止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或本项目中任一标段招标代理工作,则该项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终止,同时相应合同自然终止,且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3.除符合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的售卖标书费用外,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投标人或中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九、其他未尽事宜,可在投标截止日前向招标单位咨询,招标单位对本招标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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