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3服务内容:某挂牌项目交易合同纠纷,项目受让方起诉转让方及采购人,本次专项服务是:为采购人提供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一审)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4服 务 期:委托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法院出具判决结束。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次日起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价款;服务期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50%价款(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1.6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1.7其 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总预算:5,000元(含税、差旅等一切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意向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提供的“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中,具体单位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
注:未在采购人提供名单内的意向供应商报名无效。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3月12日09:00至2022年3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圆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3月15日17:00时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七、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竞价时间:2022年3月16日09:00至2022年3月16日10:00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服务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苗女士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杨先生、杜女士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3服务内容:某挂牌项目交易合同纠纷,项目受让方起诉转让方及采购人,本次专项服务是:为采购人提供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一审)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4服 务 期:委托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法院出具判决结束。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次日起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价款;服务期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50%价款(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1.6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1.7其 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总预算:5,000元(含税、差旅等一切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意向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提供的“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中,具体单位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
注:未在采购人提供名单内的意向供应商报名无效。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3月12日09:00至2022年3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圆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3月15日17:00时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七、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竞价时间:2022年3月16日09:00至2022年3月16日10:00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服务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苗女士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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