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 招标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2612号)批复,辽宁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河北、辽宁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77号)批复,辽宁段站前工程施工图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站前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审函[2014]137号)批复。项目业主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路总公司、辽宁省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铁路总公司89%,辽宁省11%,招标人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检测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以下简称京沈客专)地处华北地区北部和东北地区西部。线路自北京铁路枢纽星火站引出,经北京市顺义区、怀柔区、密云县和河北省承德市、辽宁省朝阳市、阜新市等,沿既有沈山铁路引入沈阳枢纽,线路全长698公里。其中辽宁段406.7km。
2.2 工程建设标准及规模
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线路长度406.7km,其中,路基长113.4km,路基土石方3469×104m3;桥梁131座212.7km;隧道38座75.4km;正线Ⅲ型板式无砟轨道767.578 km,正线铺轨789km,站线铺轨39.022 km,道岔160组;箱梁场11处,板场4处,铺轨基地2处。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客运专线
正线数目:双线
速度目标值:350km/h。
线间距:5.0m
最小曲线半径: 7000m
最大坡度: 20‰,困难地段不大于30‰。
牵引种类:电力
机车类型:动车组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线牵引供电方式:AT供电
建筑限界:按《新建时速300~3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执行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48个月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DK283+961~DK686+300)隧道衬砌、桥梁基桩、路基填筑、路基挡墙、抗滑桩、锚杆(索)等质量检测。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标段划分见附表。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正式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具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1.3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书(CMA),参数应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全部参数。
3.1.4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且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3.1.5有足够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专业人员,具备承担相应标段检测任务的能力;
3.1.6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过高速铁路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检测工作经验至少10年以上,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检测资格证书,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过高速铁路检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检测资格证书,10年以上的检测工作经验和良好的工程检测业绩,从事过铁路或公路大中型项目隧道衬砌、路基和桥梁基桩检测技术或管理工作(以上2人必须为企业正式职工,提供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1.7近三年内(2011年—2013年)具有两个及以上项目桥梁基桩、隧道、挡墙及路基填筑检测业绩和经验,且桥梁基桩无损检测总数不少于5000根(以检测合同为准)。
3.1.8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9近三年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3.1.10投标人不得与检测标段的施工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利益关联。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6日至 2014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泰宸商务大厦A座2607房间)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副本)及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整(¥3000元),售后不退。
4.3 付款方式:电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4年8月26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8月26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六开标室)。
5.2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计量认证(CMA)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检验或检测证书)原件及能证明检测业绩的检测合同原件进行查验。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泰宸商务大厦A座
邮 编:110006
联 系 人:王德海\李浩铭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jsgsjcb@sina.com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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