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厅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州)农科院,有关企事业单位:
吉林省科技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为抓好我厅2022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1.被提名者只能申报一项省科学技术奖,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提名。已获得2021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两名完成人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2.自然科学奖被提名项目其论文或专著应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2019年12月31日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被提名项目应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且成果转化应用2年以上(应用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科技进步奖被提名项目应具有成熟的核心性技术成果,且成果应用2年以上(应用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
二、工作步骤
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按照《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附件2)和《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附件3)执行,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通过我厅申报的奖项均属于单位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实行网上受理。申报单位请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点击“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http://jljl.kjt.jl.gov.cn/kjpj/cms/main.htm),从“项目申报”窗口登录填报。
1.提名系统将于2022年3月14日正式开放,届时各单位请联系厅科教处设置“提名号”和“校验码”。
2.填写提名书。各申报单位按照发放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系统,按《2022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4)要求填写电子版提名书。
3.报送提名材料。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提名材料和书面提名材料两部分。
(1)电子版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提名书和电子版附件。电子版提名书填写好后,应按省科技奖励申报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电子版附件需将相关材料扫描生成PDF文件及JPG文件,并按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
(2)书面提名材料。包括书面提名书和纸质附件。书面提名书需利用申报系统中文件转化功能,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提名书生成PDF文件,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并与纸质附件合订成册形成书面提名材料,书面提名材料不另加封面,需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页码。
(3)提名材料审查。厅科教处将按照《2022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要求对电子版和书面材料进行审查。
三、其他事项
1.各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3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厅科教处。科教处将对已对拟提名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保密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拟提名项目统一进行公示。逾期不予受理。
2.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采取定额定标方式进行,同等级奖项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加下一等级奖项的评审。
3.提名工作结束后,省科技厅奖励处将对各单位提名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予以受理,受理项目及专业分组情况在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
4.提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申报者提出的有关增减或更换完成人、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完成单位排序变更的申请。
联 系 人:科教处 张海军
联系电话:0431—********(兼传真),150*****900
通讯地址:长春人民大街1486号省农业农村厅332室
附件:1.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3.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
4. 2022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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