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豫12破3号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豫12破3号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三门峡市天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三门峡市天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仁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9日裁定受理天仁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于同年6月22日指定河南绿城律师事务所(联合河南永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因天仁公司投资人提出重整申请,经债权人委员会扩大会议同意并报审理法院,决定让管理人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制作天仁公司的预重整计划方案草案。本案的第一次预重整招募因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方案不符合招募条件,未获债权人委员会扩大会议接受,招募结束。现依法进行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天仁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三门峡市天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三门峡市湖滨区涧河小区18号楼2-101。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慧琴。成立日期:2011年3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C。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装饰材料销售。营业期限:2011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3日。登记机关:三门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财务状况
根据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截止2021年6月9日,天仁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为:3.*****亿元,负债总额为:4.*****亿元,净资产为:-104,553,030.86,负债比例为:132.8*%。
三、资产评估状况
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06月09日,总资产账面值为*****.96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2*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31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02万元(存货-在建产品内容:三门峡高速甘棠雅苑项目,评估价值为*****.84万元,其中在建工程价值为9551.09万元(评估公司的补充说明:在建工程价值9551.09万中包含的在建工程的建安工程费用为*529.3*万元),土地使用权价值6582.*4万元;灵宝爱丽舍项目价值为0元),负债为*****.2*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5万元。与账面价值比较,评估价值减少201.94万元,增值率为-1.93%。
四、公司主要资产(评估价值为*****.84万元)
土地使用权两宗及在建工程(即甘棠雅苑项目)。该两宗土地的土地证号为:三国用(2015)第29号、第30号,总面积为:*****平方,位于三门峡市伯阳路北、甘棠路东。
项目规划指标:用地性质:商住用地;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3.49,建筑密度:24.56%。绿地率:30.22%。车位:512个,总建筑面积(包含地上、地下):******.0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商业9884㎡,住宅*****.93㎡,配套446.39㎡,门卫16㎡),地下建筑面积:*****.*1㎡(地下室1156.49㎡,地下车库*****.22㎡)。
上述数据来自项目施工现场外墙上的对外公示信息,具体详见工程规划许可证附表。
项目开发现状:1号楼主体框架13层,2号楼主体框架21层,3号楼主体框架16层。商业部分:一号楼、三号楼底商主体已完成,独立商业一号楼与二号楼中间的只有框架,二号楼三号楼之间的商业未开始。地下:施工约40%。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五、项目证件办理情况
已经获得四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住宅、商铺、车位的销售情况
1、设计总数为:住宅612套,规划总面积*****.93平方,车位512个,商铺9884平方。
2、车位、商铺的销售合同,已解除。
3、已出售且购房人坚持要房的住宅2*4套,根据原销售合同约定面积计算的总面积约:*****平方。
4、可售资产情况
(1)住宅:338套,总面积约:*****.93平方。该面积数额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因为该数额是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面积计算的销售总面积与规划总面积的差额,而销售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与实际房屋面积存在差异,据了解约定面积都普遍大于实际面积。
(2)车位:512个。
(3)商铺:9884平方。
(4)已售且坚持要房的2*4套住宅,债权人同意在原购买单价的基础上每平方加价912元购房。
特别说明:
因资料不全,已售面积和可售面积的上述数据,仅供参考,不是确定数额。如果需要,投资人可以参考图纸来计算(管理人无电子版图纸,只有未盖章的图纸和A3白图)。
七、项目优势
1、区位优势:位于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核心住宅区,周边住宅小区成片,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有较大升值空间。
2、交通四通八达,距高铁南站一公里可达,出行便利。
3、医疗配套齐全,距离黄河医院不到2公里。
4、与剑桥外语中学只隔一条马路,教育资源好。
5、40多亩地,只有三栋楼,楼间距大,房间户型设计合理。
6、已售住宅购房人同意加价。
*、项目已经有四证。
八、债权申报即天仁公司目前的负债情况
1、在一债会前申报,经过一债会审核,没有调整,也没有提起或被提起债权确认诉讼,可初步确定的债权293个,债权总额为*********.61元。其中:
(1)坚持要房的住宅购房人债权26*个,房269套。
债权总额为********.24 元,其中本金总额为********.28 元,利息总额为********.96元。
(2)不要房或不能要房的住宅购房人债权8个。
债权总额为*******.91元,其中本金总额为*******.00 元,利息总额为*50830.91 元。
(3)工程款本金债权总额为*9529300元。(其中优先金额68*05300元,其余部分应列入下面的第(4)类债权)
(4)非购住宅、非工程款本金的债权1*个。
债权总额126520584.46元,其中债权本金*09656*6.05元,利息和其他费用55554908.45元。(说明,该类债权中已经包含了已申报的配套费9*94283.18元,该费用是重整不可免的,应当列入开发成本从债权中扣除)
(5)职工债权1个,总额12000 元。
2、一债会后被调整的和一债会后补充申报的债权中,可初步确定的债权有13个,合计约41241130.85 元。该类债权需经债权人会议审核。其中:
(1)要房的住宅购房人债权5个,住宅5套。
债权总额为:1920024.33元 ,其中本金1495000.00 元,利息425024.3 元。
(2)非住宅、非工程款债权6个
债权总额为391926*6.82元,其中本金21488632.09 元,利息1**04044.*3 元。(其中包含有约200万的惩罚性利息,依法应劣后受偿)
(3)住宅购房人债权但不要或不能要房的2个
债权总额128429.*0元,其中本金100000.00元,利息28429.*0 元。
3、目前仍无法确定的债权。
(1)购住宅债权1个。等其他案件结果。本金6万,利息待定。
(2)提起债权确认诉讼,诉讼未结的非住宅、非工程款债权2个。总额不确定,申报本金约1830000元,利息不确定。
(3)职工债权有四人提起诉讼,债权数额无法确定。
(4)税款债权,税务机关正在核实准备申报,债权数额不确定。人防费未申报。
(5)未申报目前正在诉讼中的购住宅债权5个。
总额不确定,本金约1468538元,利息不确定。
综合说明:
1、目前可以初步确定的债权,即第一项和第二项之和。
2、无法确定的债权的总额无法确定,本金约为4548538元。
3、欠税款和人防费以及其他可能的行政事业性欠费,为重整不可少费用,应当列入开发成本。
4、目前所有的债权法院均未裁定确认,最终数额以法院确定的数额为准。
5、还存在补充申报债权的可能。
6、已售要房的2*4套,可能会出现个别人不再要或因不同意加价或者不能按揭而不能要。故该数字可能会减少。
特别说明:
上述数据还存在变化和调整的可能,只供制定重整方案时参考,不能认为这是最终确定的数额。最终以法院确认的债权数额为准。
第二部分 对意向投资人的特别提醒
一、此次招募,是法院受理的破产清算案件中的债务人的预重整招募。
二、天仁公司同样面临所有破产企业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比如财务会计资料不全、不完整,各种合同、资料不完整或者没有,施工资料未移交,图纸资料没有电子版(只有未盖章图纸和A3白图),施工许可证超期,等等。
三、意向投资人应当站在现在是重整投资人,重整方案批准后将变为开发商、天仁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管理者的立场上来制定重整方案,考虑问题,进行决策。
四、决定投资或制定重整方案,不能将投资风险向债权人、管理人或者法院转移,不能附加任何管理人、债权人或者法院应当做出何种保证等前提条件。但是,在重整方案批准后的执行过程中,无论是债权人还是管理人,都会为投资人提供相应的协助。
五、在决定投资之前,一定要考虑到各种风险,注意并考虑破产企业存在和面临问题,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合法、可行的重整方案。在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强,是重整方案被通过的前提。
六、根据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投资人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招募条件,投资人无权提出新的附加条件或者擅自要求变更招募条件。除非投资人提出的附加条件或变更获得债权人同意。否则,可能不会被接受。
第三部分意向投资人的招募
一、招募说明:
1、此次招募投资人,没有既定重整方案,需要意向投资人先对本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然后制定投资计划方案,提供完整、可行的重整方案给管理人。
2、在符合有关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对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式不作限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
2、拥有充分的资金能够保证重整方案的顺利履行。
3、拥有与债务人的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
三、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
2022年3月31日下午1*时之前提交,逾期视为放弃报名。以现场提交或邮件送达并被签收的时间为准,不以交寄时间为准。
四、投资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1、自然人投资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企业则提交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资人权力机关(股东会、董事会或国有单位的主管部门)批准此次投资的决议或决定。
3、经办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代理权限必须为特别授权,明确有权代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签署其他与此次重整有关的文件。代理期限不得早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方案之日。
4、投资人的地址确认书。提供联系人、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以及联系微信。相关通知会通过微信送达。
5、投资人具备投资能力的资质证件等证明投资人能力、资质以及相关业绩的材料。
6、证明投资人财务状况、资金实力、管理能力,以及投资资金来源保障等的相关材料和说明。
*、重整计划或重整方案草案。
8、单独出具承诺书一份,载明: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和伪造,否则所交保证金不用退还,并愿意赔偿损失。
上述材料按顺序进行装订成册(封面上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提交。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PDF格式和word格式电子版各一份。
五、报名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
1、报名投资人需要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向管理人交纳报名保证金100万元。未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投资人放弃报名。保证金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三门峡市天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行中心支行
账号:9410010100*0156831
重整方案未被初选通过的,报名保证金在初选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六、配合投资人调查的期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管理人配合拟报名投资人对项目进行调查,可以查看现场,了解情况,查看相关证件资料,图纸资料(无电子图纸),查阅已知债权的统计报表、房产销控表,了解天仁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情况等。对管理人没有掌握的材料,投资人根据现场情况自己决定。投资人认为重要但债务人没有的材料,不能要求提供,更不能将这些材料假定为有。
七、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
1、方案通过初选后,在债权人会议表决前,投资人应当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然后再将方案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法院批准重整方案后的五日内,投资人支付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报名保证金直接冲抵,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这是招募的原则要求,是方案被优先考虑的重要、直接因素。
如果投资人根据自己制定的重整方案或投资方式,需要对前款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数额和支付时间进行变更的,应当在方案中进行重点解释并说明原因,如债权人大会接受的则提交法院批准,如果不接受则投资人要承担不被接受和通过的风险。
2、如果有两个方案通过初选的,则由第一名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第一名不签订的,其报名保证金不再退还,报名作废。然后由第二名来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第二名也不签订的,其报名保证金不再退还,招募结束。
3、初选通过的重整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债权人未通过或者法院未裁定批准的,在该等事项确定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所交报名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
八、重整方案草案的原则要求
1、无论以何种方式投资,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投资方案即重整方案,必须符合并包含以下条件:
(1)保证项目完工,符合法定的交房条件,向购房人交付房屋。
(2)保证购房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保证已出售且坚持要房的住宅购房债权人能够以在原购房价格基础上每平方增加912元的价格购买房屋,并且该类购房人与其他购房人享有完全相同的权利,不受任何区别对待。
(4)普通债权有一定的受偿。
2、破产费用根据法律规定、投标文件、协议等依法确定并支付。
3、重整方案尽量将相关事项明确,尽量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一定要确保方案的可行性。
九、《重整投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1、投资人必须保证重整资金充足,如果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方案草案后,投资人因资金问题再度停工或者因投资人的原因导致重整方案无法如期履行,导致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的,则投资人对投入的包括履约保证金在内的所有资金所形成的债权,不享有任何优先受偿权,作为受偿顺序劣后的普通债权处理。
如果重整方案顺利履行完毕的,投资人的投资根据重整方案的约定依法处理。
如果因出现国家政策调整、法律法规修改变化等特殊情况,导致原重整计划无法执行的,或者重整计划无法执行系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非第三人原因或投资人原因,并且投资人对此没有任何过错的,投资人可以申请变更重整计划一次。具体申请程序及变更内容,根据法律规定依法进行。
2、在《重整投资协议》生效后,履约保证金可以且只能用于项目开发建设,不能用于清偿债务(除非重整方案中有明确规定),不得挪用。
3、本公告和重整方案是重整投资协议的构成部分,均对投资人具有约束力,当三者的约定不一致时,以有利于项目重整成功、对全体债权人有利的约定为准。
4、重整期间,投资人须依法、如约履行重整方案和本协议,确保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甘棠南路与伯阳路交叉口东北角甘棠雅苑售楼部。
2、联系人:王杰芳
3、联系电话:1990398*138、189390842*0
三门峡市天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3月11日
二次招募公告.pdf下载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