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经营管理招标公告

阳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经营管理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共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经营管理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中共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阳明区公告时间2022年03月14日09: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3月14日至2022年03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与景福街御庭园1幢0单元106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3月25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与景福街御庭园1幢0单元106室
预算金额¥3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3-*******
采购单位中共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1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0453-*******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与景福街御庭园1幢0单元1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先生 0453-*******

项目概况

中共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经营管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与景福街御庭园1幢0单元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

项目名称:中共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经营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大学生创业、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如为,应满足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真实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相关内容。4、供应商信用良好,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及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信用查询,查询渠道和内容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4日至2022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与景福街御庭园1幢0单元106室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与景福街御庭园1幢0单元1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与景福街御庭园1幢0单元1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10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与景福街御庭园1幢0单元106室

联系方式:于先生 0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45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经营管理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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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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