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监管场所迁建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公安局监管场所迁建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公安局监管场所迁建项目施工及监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沂水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垫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沂水县公安局监管场所迁建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沂水县龙家圈镇

2.3工程规模:土建主体及配套和装饰,建筑面积约22500㎡。

2.4合同估算价:投资约3560万元,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4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工程计划工期:一、四标段为180日历天,二、三标段为90日历天。

2.8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壹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与本招标项目规模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有承接过2个及以上公安系统DNA实验室建设的经验(每个合同涉及DNA实验室建设部分不少于100万元)。

3,4本次招标四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8月5日至2014年8月1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在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报名及资格预审。

4.2办理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标段: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近三年来承揽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7)法人授权委托人,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及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3年度,准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8)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9)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0)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原件);

(11)外地企业须出具进临及进沂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二标段: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近三年来承揽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6)法人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3年度,准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7)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8)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9)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原件);

(10)外地企业须出具进临及进沂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三标段: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公安系统DNA实验室建设施工合同(不少于2份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四标段:

1、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投入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监理员不少于2名,以上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执业证书、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水平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来承揽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复印件留存);

7、法人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3年度,准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8、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9、外地监理企业须出具进临及进沂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10、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真实可靠,且一次提交完整。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公安局监管场所迁建项目XX标段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年8月5日至2014年8月1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在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600000.00元(大写金额:陆拾万元整)。

二标段: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金额:叁万元整)。

三标段: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万元整)。

四标段:人民币5000.00元(大写金额:伍仟元整)。

7.2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

7.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公安局监管场所迁建项目XX标段”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01378

户名: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公安局 地 址:沂水县正阳路17号

联系人:毛教导 办公电话:138*****52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

联系人:刘工 办公电话:132*****123

二零一四年八月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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