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铁路精伊霍线伊宁至霍尔果斯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设备(客票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改建铁路精伊霍线伊宁至霍尔果斯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设备(客票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发 布 站:自治区
联 系 人:肖江华、周瑜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伊宁至霍尔果斯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
招标范围:甲供物资设备(客票系统)
建筑面积(㎡):0计划投资(万元):0
类型:设备采购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4/8/5报名截止日期:2014-08-11 18: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要求资质专业等级
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 暂无

资质说明:
(设备采购资质设备采购专业暂无)
建造师或总监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WTZ2014-0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据《关于精伊霍铁路伊宁至霍尔果斯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3]669号)、《关于精伊霍铁路伊宁至霍尔果斯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31号)及路局《关于改建铁路精伊霍线伊宁至霍尔果斯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标计划函的批复》(建管函〔2014〕65号)批复,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站建设指挥部。本招标项目改建铁路精伊霍线伊宁至霍尔果斯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设备(客票系统)报名不足三家,现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精伊霍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境内,地处北纬43度57分~44度10分,东经80度30分~83度02分之间。该线自兰新线西端的精河车站接轨,经精河县后穿越北天山进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境内,途经尼勒克、伊宁县、伊宁市,再向西沿218、312国道经霍城县、清水河镇直至霍尔果斯口岸,与哈萨克斯坦国接壤。线路全长286.212km。其中伊宁至霍尔果斯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线路全长71.156km,设计洪水频率:既有桥梁为1/100,既有涵洞为1/50。既有桥涵工点421座,运营情况良好。工点分布密度平均5.9座/km,其中特大、大中桥4838m/41座,桥梁比重6.8%,箱形桥460.7m/37座,小桥155.23m/5座,涵洞5413.29m/338座。桥梁工程已预留电化条件。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1年,投资总额为20482万元。
2.2招标内容:改建铁路精伊霍线伊宁至霍尔果斯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设备(客票系统)招标采购,包件划分如下: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日期备注
包件2客票系统
1售票机 台3
霍尔果斯口岸站
2014年9月底
含装卸、运输、技术联络、联调联试、保管、二次倒运等施工全过程
2制票机 台3
3制票卡 张3
4对讲设备 套3
5学生卡识别仪 台3
6二维码识读设备 台4
7二代身份证识读设备 台4
8USB集线器 套3
9串口扩展卡 套3
10客票管理终端 台1
11结账统计管理终端 台1
12激光打印机 台2
13针式打印机 台1
14管控器及软件 套1
15安全认证卡 张20
16补票机(含制票机) 套1
17补票专用软件 套1
18在线式UPS 1KVA/1小时 台1
19笔记本电脑 台1
20手持式验票设备 套1
21公安制证设备 套1霍尔果斯口岸站2014年9月底含装卸、运输、技术联络、联调联试、保管、二次倒运等施工全过程
2248口交换机(不带光口) 台1
23接入路由器(水定站) 台1
2416*E1路由器(伊宁站更换) 台1
25信息机柜(含PDU、理线器) 架1
26票务系统UPS(5kVA) 套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经验的设备集成商。
3.1.2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2012年、2013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3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的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客票系统投标人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Ⅰ级。
3.1.5所有设备必须与既有设备兼容,具备联调联试条件。
3.1.6投标人须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参加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用户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8 月6 日至 2014 年 8月11日,每日上午09: 30 时至 12:30时,下午15:30 时至 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305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2招标文件包件2售价500元整,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请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
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在汇款到指定账户后,须将汇款凭证及投标报名申请表及时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用电汇支付,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 8 月 29 日9时 30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年8月29日 10时00分,开标时间2014 年 8 月 29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备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站建设指挥部
地 址:新疆伊犁巴彦岱镇1号
联 系 人:赵会桥
电 话:0999- *******
传 真:0999-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江华、周瑜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305室
电 话:****-***********-*******
传 真:****-*******
邮 箱:zb_wjjg@sina.cn
网 址:http://www.crmsc.com.cn
邮 编:830011
户 名: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营业部
帐 号:010 905 205 001 201 091 571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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