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云2823民初1693号-景洪创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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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南 省 勐 腊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云2823民初1693号
景洪创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谢兢诉你公司与西双版纳朗润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原告提交证据、执法承诺书、诉讼须知、廉政告知书材料、廉政监督卡、授权委托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次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办法官:付媛
承办庭室:民事审判庭
联系电话:0691-*******
二○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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