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寨森林公园林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白水寨森林公园林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3]32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增城林场现对白水寨森林公园林分改造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白水寨森林公园林分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林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增城白水寨森林公园

四、项目概况:

进行林分改造,总面积1256亩。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4-1182

招标内容:进行林分改造,总面积1256亩。

招标控制价为:*******.5 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从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4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2014年 月 日 时 分。

2. 开标时间:2014年 月 日 时 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1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广东省林学会营造林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具备:林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4、投标人自 2012 年1月1 日 (近2年或以上) 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通过造林工程施工资质完成公开招标的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证明、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招标资质类别的,须另提供招标公告。

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同时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林场。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署名投诉。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一、重要提示:1、本工程施工涉及附近周边关系的协调工作。请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的了解,对施工的难度和复杂性有充分的认识,确保无水土流失,负责排除施工阻挠,凡工程项目涉及与周边村民关系的理顺、协调和造成水土流失的,一切责任及费用概由中标人承担。2、该项目采伐的树木和枝丫柴均为建设方所有。采伐树木和枝丫柴的人工费用(含将采伐的树木和枝丫柴统一拉出摆放在建设方指定的路边),已包含在该工程生态疏伐砍树清杂分项工程费用中,由投标方负责承担。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林场

招标代理: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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