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校园校舍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实验中学校园校舍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
开标时间:2014-08-2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实验中学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实验中学校园校舍改造项目(施工)已由闽侯县发改局以侯发改审批【2014】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实验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南校门口(含电动推拉门)、通透式围墙(约110多米)、录播教室、体育馆外墙瓷砖(约2500平方米)等工程,工程预算造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侯县实验中学校园校舍改造项目包括修建南校门口(含电动推拉门)、通透式围墙、录播教室、体育馆外墙瓷砖等工程改造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华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闽侯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中心;
2.6.2.设计单位: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齐家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如有)、施工图纸(如有),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投标人若需要购买纸质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22日10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7.2. 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出示网络匿名报名号,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其他
9.1. 根据侯建综[2014]15号文规定,投标人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使用百宝图电子标书生成器并更新到最新版本后制作(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可参照闽侯招标网的《闽侯县房建、市政项目电子招投标正式运行业务办理指南》完成。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的电子标书,造成开标失败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加盖电子印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还须现场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光盘及网络匿名的报名号(需提供两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传投标文件成功的网络匿名报名号,一份同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一份现场提交),并保证光盘和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同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亲自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人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或现场提交电子光盘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实验中学;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邮编:350100;
电话:****-********
联系人:金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厦六层,邮编:350002;
电话:****-********-***,传真:****-********
联系人:刘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51*****1000004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侯房建招*******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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