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贤昌镇甲耳村低碳试点示范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麻江县贤昌镇甲耳村低碳试点示范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项目名称:麻江县贤昌镇甲耳村低碳试点示范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GZGR-CG********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 严浩

·5、项目联系电话:189*****109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太阳能路灯、垃圾斗(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采购数量:一批;

·(3)采购预算:40万元;

·(4)最高限价:40万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6个月;

·(7)建设地点或服务地点:麻江县贤昌镇甲耳村;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对于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新公司,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021年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对于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提供完税凭证、社保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格式内容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查询截止时点:购买采购文件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3月15日09:00:00至2022年3月17日17:00: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凯里市风情大道十二号大院19栋二单元一层中端;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3月18日10: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3月18日 10:00:00

·12、开标地点:贵州广睿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凯里市风情大道十二号大院19栋二单元一层中端)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八千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2年3月15日09:00:00至2022年3月18日10: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采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竞标人可在贵州保力电子保函综合服务平台。 www.baolitech.com)申请开具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投标。咨询电话:0851-********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贵州广睿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文化路支行

·帐 号:520*****393*********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麻江县贤昌镇

·项目联系人:潘兴荣

·联系电话:152*****360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8〕6号文件执行。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文件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执行。

·(6)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按照财库【2019】18号执行。

·17、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广睿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凯里市风情大道十二号大院19栋二单元一层中端

·项目联系人:严浩

联系电话:189*****109


标签: 试点 低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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