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测采购询价公告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测采购询价公告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测采购询价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拟就“金港工业区环境监测购买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项目控制价不超过*****元。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
内部公开询价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最低价者标。
二、项目说明
1. 检测内容
(1)土壤:11个点位(表层),监测1次。监测项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2018) 45 项基本项、氟化物、锰、铁、钒,共计49 项。
(2)地下水:3个点位(需打井),监测1次。监测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 *****-2017)除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外的常规指标(共 35 项)及镍,共计 36 项。
2. 提交成果
(1)检测报告原件;
(2)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范围附表的复印件;
(3)质控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及选取
1. 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 检测实验室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所使用的分析方法符合本项目需求。
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违法记录。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报价单。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采样费、交通费、检测分析费用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2. 检测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检测单位相应检测资质证书复印件。
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质控要求
1. 检测单位应客观真实地开展样品分析工作,保留实验室原始分析记录,并自觉接受我院的现场检查和监督。
2. 如发现检测单位在样品分析等过程存在检测数据明显错误的,我院有权要求检测单位重采复测;如发现检测单位在样品分析等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的,我院有权取消其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六、其它要求
1. 合同签订前,标方应提交标金额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我院收到正式检测报告且确认无质量问题后退还标方。
2. 我院现场检查和监督所产生的费用由标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1. 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检测单位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委托单位收到正式检测报告后一次性付清费用。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2年3月18 日下午18: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32号环保楼6层623财务室。收件人:黄工,联系方式:136*****760。业务咨询联系人:罗工,联系方式:135*****032。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2年3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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