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测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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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17:03:00生态环境局字号: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测采购询价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拟就“金港工业区环境监测购买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项目控制价不超过*****元。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

  内部公开询价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最低价者标。

  二、项目说明

  1. 检测内容

(1)土壤:11个点位(表层),监测1次。监测项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2018) 45 项基本项、氟化物、锰、铁、钒,共计49 项。

(2)地下水:3个点位(需打井),监测1次。监测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 *****-2017)除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外的常规指标(共 35 项)及镍,共计 36 项。

2. 提交成果

(1)检测报告原件;

(2)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范围附表的复印件;

(3)质控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及选取

1. 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 检测实验室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所使用的分析方法符合本项目需求。

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违法记录。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报价单。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采样费、交通费、检测分析费用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2. 检测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检测单位相应检测资质证书复印件。

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质控要求

1. 检测单位应客观真实地开展样品分析工作,保留实验室原始分析记录,并自觉接受我院的现场检查和监督。

2. 如发现检测单位在样品分析等过程存在检测数据明显错误的,我院有权要求检测单位重采复测;如发现检测单位在样品分析等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的,我院有权取消其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六、其它要求

1. 合同签订前,标方应提交标金额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我院收到正式检测报告且确认无质量问题后退还标方。

2. 我院现场检查和监督所产生的费用由标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1. 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检测单位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委托单位收到正式检测报告后一次性付清费用。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2年3月18 日下午18: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32号环保楼6层623财务室。收件人:黄工,联系方式:136*****760。业务咨询联系人:罗工,联系方式:135*****032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2年3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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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监测 研究院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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