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农财发〔2022〕1号?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平乐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平乐县2021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农农财发〔2022〕1号?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平乐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平乐县2021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乐县农业农村局
平乐县财政局
文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局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平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平乐县2021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农农财发〔2021〕7号)进行调整,现将重新调整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平乐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日
平乐县2021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发〔2021〕68号)、《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2021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业〔2021〕32号)精神,为加强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高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注重需求侧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围绕鲜活产品,聚焦新型主体,相对集中布局,标准规范引领,农民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助力降损增效,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更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
二、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2021年自治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建成103个以上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减损提质错峰,促进和保障我县农产品顺畅销售,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创新机制推动冷藏保鲜设施全年运营,提高使用效率效益;推进集群集聚建设,配套建设“广西好嘢”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全力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和冷藏保鲜能力以及农产品冷藏保鲜与商品化处理之间的融合,全面提升我县高品质农产品与消费需求的适配性,促进农产品顺畅销售。
三、支持对象
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
四、补助要求
(一)2021年补贴方式。补助标准采取“双限”,即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建设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主体设施采用贮藏容积对照相应补贴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
(二)附属设施补贴方式。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附属设备的补助金额不能超过项目补贴资金的30%。附属设备详见《国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2021)》第二章“常用设备”。
结合我县特点,统筹、整合县域农产品产地冷藏设施的建设,形成农产品冷藏设施、农产品预处理等设施形成生产、仓储、销售和深加工一体的全链条新模式。
(三)补贴设施量化方式。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经营性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项目建设设备设施的产权必须属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项目申报主体。
(四)加强资金配套。鼓励各地安排地方财政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鼓励脱贫地区利用专项资金,整合涉农资金配套支持开展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中央和地方财政用于本项目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不允许叠加使用其他中央项目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
(五)动态监管资金。本次下达项目资金为预拨资金。为加快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实行先建后补。围绕设施数硬任务,出现资金缺口要及时上报,自治区将跨年度调剂解决;出现资金余额,由县农业农村局重新确定新的主体按比例建设冷藏保鲜设施和商品化产地仓配套设备;对实施不了的项目和主体进行及时调整,不影响年度任务数的完成。各项调整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9月30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厅业务主管处批复。
五、建设内容
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5日期间开工(含续建或扩建)并完成建设的冷藏保鲜设施。
(一)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红薯、山药、大白菜、胡萝卜、生姜、茶叶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二)机械冷库。在柑橘、荔枝、葡萄、菠萝、草莓、黄瓜等果蔬茶及其他种植类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和果蔬速冻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三)气调贮藏库。在芒果、香蕉、梨、猕猴桃、番茄、桃、李、甜瓜、番木瓜、板栗等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四)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清洗、分级、检测、包装等商品化处理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五)信息采集设施。中央补贴15万元以上的冷藏保鲜库须配备至少1套具有自主通讯功能的信息采集系统和1名信息采集员。称量设备能自动采集并传输农产品产地位置、品类、重量、价格和流向等产地流通信息。体量较大的冷藏保鲜库应当配套安装信息化地磅,方便进仓库采集数据。环境信息采集设备能自动采集并传输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内部的温度、湿度、气体浓度等贮藏环境信息。
六、实施区域和建设要求
实行扩面推广与典型示范相结合,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不包括粮食、畜产品、水产品)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2021年,由50个主体在全县实施(详见附件2平乐县2021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支持项目表)。
(一)推进集群集聚建设,配套建设“广西好嘢”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
支持平乐县宏森水果专业合作社等主体与桂林市平乐县芯妍食品有限公司在二塘镇开展集群集聚建设,配套建设“广西好嘢”柑橘数字化产地仓。
支持实施主体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冷藏、冷冻等设施,支持配套建设农产品清洗、分选、分级、检测、包装、称量和信息化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备,逐步形成县、乡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集运配送物流中心(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引导和支持建设主体打造区域品牌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集群,推进农产品产后处理、源头保鲜、产地储藏、市场交易、物流配送等服务,形成具有农产品集采、跨区域集配的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为农产品主产区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分拣包装、贮藏保鲜、分拨配送等低温直销和品牌增值服务,打造区域冷链物流中心节点。
(二)培育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运营主体。坚持设施建设与规范经营、政策支持相结合的原则,引进培育壮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运营主体队伍,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各电商平台、流通企业、物流企业形成合力,应用现代管理理念、标准和技术,建设和运营对接产业需求和市场供给的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和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开展低温处理、集中储藏、规模配送等专业化、全程化服务和高效运营。
(三)建立农产品冷藏保鲜营销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产品冷链物流,以信息平台为窗口开展业务协作,实现上游产品和下游服务的高效对接,促进区域内分散的冷藏保鲜设施资源合理配置。积极推动仓储、共同配送、仓配一体等新机制,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高品质生活需要。鼓励发展生鲜电商、蔬果宅配、前置仓、产地仓等新型流通业态和直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配送方式,提升农产品短链流通能力。
(四)增强农产品冷藏保鲜支撑能力。加强与科研院校、农业企业的合作,重点解决保鲜技术、专用设备、温控标准等关键问题,提升产地仓储、保鲜、装卸及商品化处理等作业效率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骨干作用,通过高频次、市场化、规模化等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交易活动,探索构建适应跨地域、反季节、大流通和多产融合的标准,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符合市场需求、覆盖全产业链的集成技术和业态流程标准体系。开展农产品冷藏保鲜冷链物流市场信息采集,依托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运营主体,促进产品供给、市场需求、储运业务、订单追踪等信息集成共享、高效流动,确保相关数据对接自治区和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
七、组织实施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建设主体新建或改扩建设施。完善工作流程,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全过程线上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一)加快编报实施方案。参照国家试点县要求编制实施方案,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于7月15日前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备案。
(二)严格审核申报立项。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在申报工作启动前10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相关事宜,指导建设主体下载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APP(“新农直报”APP)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冷藏保鲜物流信息系统APP(“市场信息平台”APP),开展申报工作。坚持建设主体自愿申报,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鼓励实施项目市县组织建设主体进行培训,指导线上申报等操作。
(三)自主开展项目建设。建设主体要按照技术方案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建设主体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要责任。对享受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应设立专门的标识和编号。
(四)及时组织核验。建设主体完成建设后在线上提出验收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县级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验收工作。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核验,有条件的县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验收。合法转账记录、收据、普通发票等纳入核验凭据范围。仓储保鲜设施主体投入至少开具补助金额的发票,附属设施投入则根据合法的出厂发票、转账记录、收据或发票等购销凭据核算。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县所有项目验收工作。开展“验设施不验财务”的验收方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村民合作社的项目,简单易行,实事求是进行验收,尽量减少农民的费用支出,让利于民。
(五)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安全可靠、简便易行的验收和资金拨付方式,加快设施设备验收和资金拨付进度。通过验收后,及时在全县进行仓储保鲜设施补助发放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补助余款拨付给建设主体。2022年3月31日前要完成本县(市、区)所有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六)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主体申请行为的信用管理,实行建设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一旦发生问题,取消资金支持;情节严重的,不再安排承担其他农业项目。加强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调度,根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开展现场督查指导,促进实施过程全程监管。对于改扩建主体以及第二次申报主体严格界定扩建内容、扩建时间。定期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并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成立平乐县2021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相关股室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项目办主任兼任。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和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管理指导。为使平乐县2021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项目建设规范、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成立项目专家、指导组,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相关专家组成,指导组主要负责指导项目主体实施开展项目规范建设,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等工作。
(三)加大政策扶持。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用地属于农用地管理,各乡镇政府要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鼓励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将村集体闲置房屋、废弃厂房或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用于设施建设,保障用地需求。落实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落实好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保障农民利益。各乡镇政府要加强与当地电力部门的沟通,在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支持。在明确设施产权归建设主体所有、合理确定合作方式和收益分配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鼓励与批发市场、邮政快递、电商平台等企业开展合作,试点示范支持一批田头公益市场,投资建设一批田头市场。
(四)强化金融服务。鼓励各乡镇政府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支持,或对建设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贷款给予适当的贴息支持。积极协调推动将建设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优惠信贷支持范围,简化审贷流程。主动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充分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鼓励创设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专属信贷产品。
(五)严格风险防控。各乡镇政府要建立设施建设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廉政教育。压实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核验程序,确保设施质量。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逐项梳理查找风险点和不足,制定防控举措和解决办法。
(六)加强培训宣传。通过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画、现场教学和建设样板库等方式,开展专业化、全程化、实用化培训,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加强与邮政、快递、电商等企业合作,促进区域内设施资源整合,实现上游产品和下游服务高效对接,拓展延伸产业链供应链。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综合运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强化宣传,指导试点县做好总结评估,推出一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的典型案例,切实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1.2021年广西冷藏保鲜设施补贴标准
2.平乐县2021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支持项目表????????
3.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验收指导意见
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平乐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日印发 |
附件1
2021年广西冷藏保鲜设施补贴标准 表1 2021年广西高温库补贴标准 | ||||||||||||
项目 | 补贴标准 | |||||||||||
库内净容积(m3) | ≥300 | ≥550 | ≥1050 | ≥2500 | ≥5000 | |||||||
国家脱贫县补贴(万元) | 8.6 | 16 | 26.8 | 56.5 | 100 | |||||||
非国家脱贫县补贴(万元) | 6.5 | 10.7 | 21.5 | 43 | 75 | |||||||
注:库容换算1吨=5.5立方米进行估算。规格小于300m3,按最低标准计算。 表2 2021年广西低温库补贴标准 | ||||||||||||
项目 | 补贴标准 | |||||||||||
库内净容积(m3) | ≥300 | ≥550 | ≥1000 | ≥2300 | ≥4500 | |||||||
国家脱贫县补贴(万元) | 9.6 | 16 | 27.8 | 58.9 | 100 | |||||||
非国家脱贫县补贴(万元) | 6.5 | 13 | 21.5 | 42 | 77 |
注:低温库库内净容积和吨位换算按照1吨=5.5立方米进行估算。规格小于300m3,按最低标准计算。
表3 | |||||||
2021年广西气调库补贴标准 | |||||||
项目 | 补贴标准 | ||||||
库内净容积(m3) | ≥700 | ≥1100 | ≥2600 | ≥5200 | |||
国家脱贫县补贴(万元) | 22.5 | 35.5 | 72 | 129.5 | |||
非国家脱贫县补贴(万元) | 17 | 26.8 | 53.5 | 97.4 |
注:气调库库内净容积和吨位换算按照1吨=5.5立方米进行估算。规格小于700m3,按最低标准计算。
表4
2021年广西预冷库补贴标准
项目 | 补贴标准 | ||
库内净容积(m3) | ≥60 | ≥125 | ≥250 |
国家脱贫县补贴(万元) | 7.2 | 8.6 | 12.9 |
非国家脱贫县补贴(万元) | 5.4 | 6.5 | 9.7 |
注:预冷库库内净容积和吨位换算按照1吨=5.5立方米进行估算。规格小于60m3,按最低标准计算。
表5 2021年广西贮藏窖补贴标准 | |||
项目 | 补贴标准 | ||
库内净容积(m3) | ≥180 | ≥300 | ≥700 |
国家脱贫县补贴(万元) | 3.8 | 5.4 | 10.7 |
非国家脱贫县补贴(万元) | 3.2 | 4.3 | 7.5 |
注:库容换算:3m3=1吨;规格小于180m3,按最低标准计算。
2021年广西通风库补贴标准 | ||||
项目 | 补贴标准 | |||
库内净容积(m3) | ≥650 | ≥1650 | ≥3300 | ≥6600 |
国家脱贫县补贴(万元) | 8.6 | 16 | 27.8 | 53.5 |
非国家脱贫县补贴(万元) | 6.5 | 13 | 21.5 | 43 |
表6
注:库容换算:3.3m3=1吨。规格小于650m3,按最低标准计算
附件2??
平乐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支持项目表
序号 | 主体名称 | 经费支持 (单位:万元) | 建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个) | 库内净容积(m3) |
1 | 平乐县郭珍生态果蔬家庭农场 | 30.6 | 3 | 1000 |
2 | 平乐县春华秋实果蔬种销家庭农场 | 8.45 | 1 | 300 |
3 | 平乐县平乐镇王氏家庭农场 | 33.8 | 2 | 1100 |
4 | 平乐县登高家庭农场 | 6.5 | 1 | 200 |
5 | 平乐县古榕人家生态家庭农场 | 8.45 | 1 | 300 |
6 | 平乐县文斌家庭农场 | 25.35 | 3 | 1000 |
7 | 平乐县同安镇龙腾家庭农场 | 96.72 | 8 | 2400 |
8 | 平乐县阿贵水果种植家庭农场 | 37.96 | 4 | 800 |
9 | 平乐县芝兰家庭农场 | 67.34 | 6 | 1500 |
10 | 平乐县亿瑞家庭农场 | 16.9 | 2 | 600 |
11 | 平乐县沃丰家庭农场 | 42.12 | 3 | 1200 |
12 | 平乐县铭有家庭农场 | 84.37 | 9 | 1900 |
13 | 平乐县顺其自然家庭农场 | 21.3 | 3 | 800 |
14 | 平乐县清发家庭农场 | 46.41 | 4 | 1500 |
15 | 平乐县新车坪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 84.5 | 5 | 3000 |
16 | 桂林平乐县民盛果蔬专业合作社 | 33.8 | 2 | 1100 |
17 | 平乐县同安镇源聚生态果蔬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84.24 | 8 | 3000 |
18 | 平乐县鸿悦生态农林水产专业合作社 | 5.4 | 1 | 90 |
19 | 平乐县慧平果蔬专业合作社 | 6.5 | 1 | 125 |
20 | 平乐县万家种养专业合作社 | 59.02 | 6 | 1800 |
21 | 平乐县山中源农业专业合作社 | 76.05 | 6 | 3000 |
22 | 平乐县莲花山生态农业旅游专业合作社 | 37.96 | 4 | 900 |
23 | 平乐县盛树柿子专业合作社 | 50.4 | 6 | 1800 |
24 | 平乐县长滩湾鹰嘴桃种植旅游专业合作社 | 6.5 | 1 | 200 |
25 | 平乐县宏森水果专业合作社 | 84.5 | 6 | 3000 |
26 |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平乐镇长滩村村民专业合作社 | 5.4 | 1 | 100 |
27 | 平乐县阳安乡顺群砂糖橘种销专业合作社 | 8.45 | 1 | 300 |
28 | 平乐县喜福源休闲农业专业合作社 | 25.35 | 3 | 1000 |
29 | 平乐县君辉农业专业合作社 | 70.2 | 4 | 3000 |
30 | 平乐县军宏家庭农场 | 42.25 | 3 | 2000 |
31 | 平乐县鸿志石崖茶专业合作社 | 8.45 | 1 | 300 |
32 | 平乐县民惠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 8.45 | 1 | 300 |
33 | 平乐县永禾家庭农场 | 16.9 | 2 | 600 |
34 | 平乐县祥裕农业专业合作社 | 8.45 | 1 | 300 |
35 | 桂林市平乐县正兴果蔬专业合作社 | 8.45 | 1 | 300 |
36 | 平乐县农萌萌家庭农场 | 8.45 | 1 | 300 |
37 | 平乐县立丰农业专业合作社 | 8.45 | 1 | 300 |
38 | 平乐县天峰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 | 8.45 | 1 | 300 |
39 | 平乐县江左农业专业合作社 | 13 | 1 | 600 |
40 | 平乐县峰华家庭农场 | 29.51 | 2 | 850 |
41 | 平乐县寿子火龙果家庭农场 | 5.4 | 1 | 100 |
42 | 平乐县鸿鑫果蔬家庭农场 | 33.8 | 3 | 1500 |
43 | 平乐县二塘镇甄山村民合作社 | 42.25 | 3 | 1400 |
44 | 平乐县二塘镇宏源农机专业合作社 | 8.45 | 1 | 300 |
45 | 平乐县汇佳种养专业合作社 | 8.45 | 1 | 300 |
46 | 平乐县华记水产养殖家庭农场 | 8.45 | 1 | 300 |
47 | 平乐县大发乡四冲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 8.45 | 1 | 300 |
48 | 平乐县佳瑶民俗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 | 5.4 | 1 | 100 |
49 | 平乐县汇龙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 | 95.55 | 7 | 3000 |
50 | 平乐县阳安乡佳园水果专业合作社 | 8.45 | 1 | 300 |
合计 | 1550 | 140 |
附件3
广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验收指导意见
为规范和加强广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保障项目补贴资金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政策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项目验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县级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职责参与验收,有条件的县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自治区、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督导和抽验。
第二条验收原则是对实施主体身份的真实性,申请资料的合规性,设施设备建设的真实性、一致性、标准性和操作的安全性进行验收。
第三条验收分为全面完工验收和设备设施采购验收。设备设施采购验收重点核验是否在项目核准建设的设备设施、金额范围、采购设备真实性、票据合法性等。
第四条项目验收应组建验收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3人。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其他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工作。
第五条项目验收采用现场资料审查和设备设施现场验收的方式。现场资料审查是指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专家组对建设主体提供的项目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核实与线上系统申报是否一致。设备设施现场验收是指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专家组对补贴建设的冷链设施设备按照验收内容进行核查。
第六条验收内容。
现场资料审查:核查建设主体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示范等级文件、购买设施设备的发票等原件的合规性,对项目施工计划、材料和施工记录(含前中后照片)等是否完整进行验收。根据农业农村部的意见,鼓励“验收设施不验收财务”的方法,只对设施设备真实性、合规性、安全性进行验收。
设备设施现场验收:1.是否配备具有通信功能的信息自动采集检测传输设备,设备是否运行正常;2.是否至少配备1名懂信息、会操作的信息采集员;3.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是否本年度补助内年限建设项目、是否建设完成;4.建设情况与申报建设的类型(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库)、库容量、数量、配套设备是否一致;5.设施设备功能是否正常运行且达到标准冷藏效果(参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6.用电、用水、生产等方面是否安全;7.项目铭牌(标准样式见第十一条)是否安装。
第七条项目铭牌制作。
铭牌内容:2021年国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
设施编号:********** 001(即行政区代码+项目实施年份(2021)+当年设施座数号(设施座数号由项目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并备案)
承担经营主体:XXXX合作社(或者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
冷库类型:低温库(或者高温库、预冷库)
冷库容积:XXXX立方米
用A3纸的尺寸大小420mm×297mm制作,材料应为钛金板(银色)
示意图
第八条验收专家组进行现场核验,填写验收表(附件)。对验收合格的,予以签名确认;存在问题的项目,要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再验收。
第九条现场验收需对建设主体、冷藏保鲜设施和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拍照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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