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天心分局:2022年环保执法监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天心分局:2022年环保执法监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天心分局2022年环保执法监测项目

项目概况: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对辖区污染源开展执法监测,加强动态监控和管理,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工业污染源持续达标排放,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环境质量改善,同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开展应急监测。

采购标的及服务内容划分

1、本项目预算:******.00元

2、定标方式:本项目选取综合排名前2名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检测量各占总检测量的50%。

二、相关标准

/

三、技术规格

服务内容: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及昼夜噪声等方面的执法监测,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检测需求进行任务分配,所涉及的执法监测范围和所涉及到的监测因子如下:

监测清单:

序号

监测范围

监测因子

单价

1

双随机及日常监督执法(水)

PH

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

悬浮物

氨氮

总磷

石油类

动植物油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粪大肠菌群

余氯

六价铬

总氮

氰化物

溶解氧

色度

透明度

总有机碳

挥发酚

氟化物

2

双随机及日常监督执法(气)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

硫化氢

臭气浓度

甲醛

一氧化碳

甲苯

二甲苯

苯乙烯

3

双随机及日常监督执法(噪声)

厂界噪声(4个点,昼夜)

4

专项执法行动、蓝天保卫战执法(气(加油站/每站))

气液比

密闭性

液阻

甲苯

二甲苯

苯乙烯

5

专项执法行动、蓝天保卫战执法(气(VOC))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颗粒物

挥发性有机物(VOCs)

6

涉重金属检测(水)

pH

悬浮物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磷

总余氯

六价铬

7

涉重金属检测(土壤)

pH

六价铬

矿物油

8

日常信访投诉处理检测(废水)

PH

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

悬浮物

氨氮

总磷

石油类

动植物油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粪大肠菌群

余氯

六价铬

总氮

氰化物

溶解氧

色度

透明度

总有机碳

挥发酚

氟化物

9

日常信访投诉处理检测(废气)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

硫化氢

臭气浓度

甲醛

一氧化碳

甲苯

二甲苯

苯乙烯

10

日常信访投诉处理检测(噪声)

厂界噪声(4个点,昼夜)

11

非道路移动源和高排放车辆(气)

烟度

总计

备注:1、VOCs监测分析方法须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2、根据现场监管实际情况可以进行适当的监测因子和监测次数的调整;

3、在实际检测过程中如出现检测因子未约定单价则参考相同类型因子计算单价;

4、成交供应商需要承担辖区环境监管应急监测任务(应急监测是指在完成中标任务基础上临时安排的检测任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履行合同的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履行合同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履行合同的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要求

本标段执法监测服务所涉及的执法监测因子主要包括,废水: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余氯、六价铬、总余氯、总有机碳、溶解氧、色度、透明度、总氮、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汞、砷、铅、镉、镍、锰、铜、铁、锌、钒等因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VOCs)、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醛、一氧化碳、气液比、密闭性、液阻、烟度等因子;噪声:4个点厂界噪声(昼夜);土壤:pH、砷、铅、镉、铬、六价铬、汞、锌、矿物油等因子。

1、投标人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2、投标人应当独立承担工作,不得转包或者分包监测业务;

3、中标单位根据甲方需求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配合采购单位相关工作。

(二)样品采集与监测

样品采集与分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照技术规范采集样品,并按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天心分局下发的任务分配到各成交供应商进行监测。

(三)质量控制

现场采样时,科学合理设置监测点位,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分析、采样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经计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均按照国家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实验室检测试剂均使用优级纯,使用前进行空白实验。实验用水均使用去离子水,使用前进行电导率测定。标准物质统一使用有证标准物质。空白值、标准曲线、精确度、准确度等技术要求参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实验室分析必须做样品总量10%的平行样品,平行样品至少做三次重复,其正负误差分析需出具在监测报告中。监对具有国家有证标准物质的项目,在分析时进行不少于10%的质控样分析,质控样品测定值必须落在保证值范围之内,否则本批次结果无效,质控样品测定值需出具在监测原始记录中。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成交供应商须全程接受长沙市天心生态环境监测站的质控考核,包括现场检查、实验室检查、实验室比对、盲样考核等方式,考核不达标或者1次未通过采购人的质控考核采购人有权减少不超过10%的检测量,减少部分将交由考核合格的单位进行检测,累计2次未通过采购人的质控考核,则视为自动取消承担项目资格,并立即终止合同

(四)完成监测任务条件和时间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方的监测计划开展监测,每批次监测须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并提供电子数据及数据检索汇总。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本项目按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它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天心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半年按实结算,结算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检测报告及派单回执、汇总工作任务情况表,经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天心分局校验合格后,并出具相有效票据,双方确认无异议后支付相应的合同款。
3、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总费用不超过预算总金额,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购置、培训、人工、管理、车辆、查勘、财务及报告编制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有关费用自理。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生态环境局 执法监测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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