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郫都区环保督察信访件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郫都区环保督察信访件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作为比选人,现诚邀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参加比选,选择1家检测机构为本单位提供环保督察信访件检测服务。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2022年郫都区环保督察信访件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

1.2比选范围:符合资格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

1.3服务内容:废水、废气、噪声、土壤单个项目检测。

1.4水、气、声、土壤单个项目监测报价。

水、气、声、土壤单个项目监测报价

项目名称:水、气、声、土壤单个项目监测

服务类别

项目指标

单价
(检测、检测报告等所有费用)

点数

频次

天数

小计

废水

悬浮物(SS)

1

1

1

色度

1

1

1

总磷

1

1

1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1

1

1

总氮

1

1

1

PH

1

1

1

化学需氧量

1

1

1

氨氮

1

1

1

废气(有组织)

1

1

1

甲苯

1

1

1

二甲苯

1

1

1

非甲烷总烃

1

1

1

氯化氢

1

1

1

臭气浓度

1

1

1

二氧化硫

1

1

1

氮氧化物

1

1

1

颗粒物

1

1

1

排气参数

1

1

1

废气(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1

1

1

甲苯

1

1

1

1

1

1

二甲苯

1

1

1

氯化氢

1

1

1

颗粒物

1

1

1

臭气浓度

1

1

1

气象参数

1

1

1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昼间)

1

1

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夜间)

1

1

1

土壤

pH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报价单位: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

2.1具有比选资格;

2.2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2.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没有因不诚信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罚记录。

2.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3.1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7日截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17时00分。

3.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郫都区望丛中路998号1号楼611办公室(郫都区政府第一办公区)

3.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为:直接送达,其中包含申请资料一份(不密封)、报价函一份(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按其他递交方式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3.4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包含以下资料:

3.4.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4.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4.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4.4具有检测资质证明材料。

3.4.5评分标准里面要求的其他文件。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企业报价20%

2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20%×100。

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

企业资质30%

30分

1、供应商从事环境检测服务六年以上的得5分,六年以下的不得分;

2、本比选项目中所有涉及的指标无外包的得5分,有外包的不得分;

3、供应商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5人以上的得10分,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4、供应商具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的得10分,每少1种设备扣2分,扣完为止。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企业信誉20%

20分

1、供应商具有2019年至今省级或以上相关部门组织考核的实验室样品能力验证考核或比对证书,其考核结果为优秀或满意或合格的每有一个检测指标得2分,本项最多得20分。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企业业绩30%

30分

1、供应商提供类似监督性检测服务项目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的服务合同),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2、供应商在执行监督性检测任务中,为行政执法案件提供证据支撑,每提供一个监督性超标检测报告(2019年1月1日至今)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

地址:郫都区望丛中路998号1号楼611办公室(郫都区政府第一办公区)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8-********


标签: 第三方检测 生态环境局 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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