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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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或制造商。 3、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2013年生产检察制服产品入围企业。 5、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8、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有做过与本次采购项目类似业绩的,并提供相关业绩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9、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申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申请人除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随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正本外,其代表还须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副本。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材料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其复印件应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及网上报名时间:资格预审文件将于2014年8月7日起至2014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电子版/纸质版),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4年8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十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资格预审会议召开时间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日期:2014年8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六、以上如有变更,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会通过三明市政府采购网(http://sanming.chinaecai.com/)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七、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385号 联系电话:********317 邮编: 365001 联系 人: 李旭明 八、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八楼810-811室 邮编: 365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陈健星、张美娜、徐庆红 电子信箱:ygzb@sohu.com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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