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张家界市2022年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大中修施工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张家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张家界市2022年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大中修施工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张家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张家界市2022年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大中修施工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03月15日
张家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的张家界市2022年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大中修施工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2022年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大中修施工监理
政府采购编号:张财采计[2022]******
采购代理编号:*******-********-1
合同履行期限:60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预算金额(元)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工程监理服务 详见谈判文件 1867,070
详见谈判文件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备注: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上年度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2020年度,如公司成立未满一年,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个月公司财务报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具有实行了”两证合一”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3、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任监理员具有监理员培训证书;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需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近3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2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交,则在投标函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则在投标函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原件(申请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提供);
(5)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22日 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壹号5栋3单元1805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陈欣睿
电话:188*****777
2、采购人
名称:张家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
联系人:135*****005
电话:0744-*******
邮编:/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中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办事处热水坑居委会(湘银一号)5栋1805
联系人:陈欣睿
电话:188*****777
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大中修 施工监理 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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