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20年公租房租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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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4 17:58来源:县房改办作者:县房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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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20年公租房租金的通知


各租户: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从2020年元月2日起对城南(永和院)、弄模(中兴苑)、四季商城公租房(公廉并轨后统称“公租房”)收取2020年租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收取时间:2020年1月2——20日;

二、集中办理地点:县财政局三楼(蓝威龙往进结方向约200米);

三、租金标准:城南、四季商城公租房:2.38元/月.㎡,弄模1.00元/月.㎡。属于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减半收取(提供相关证明);

四、相关要求:

1.要求户主(或申请人)带上身份证亲自前往办理,并重新签订合同;

2.租户如有家庭人口发生变动、分户或户主已去世等情况的,要带上户口簿前来更改档案。

3.请各住户及时缴纳租金,对逾期6个月以上未缴纳的住户按有关规定公告名单并停水停电直至强制搬离。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于不符合入住条件,请各租户自觉办理退房手续,如有隐瞒的,今后清退时租金不予退还:

1.家庭成员有购置或拥有小轿车、客车、货车等车辆;

2.家庭成员有购置自主产权的住房、商铺;

3.家庭成员有注册1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4.转租或空置半年以上行为。

天等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租房 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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