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体育服务试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课后体育服务试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课后体育服务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6,000.00
最高限价(元):276,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足球、篮球、排球3项体育服务内容,足球388节、篮球440节、排球92节,总课时数为920节。 (一)服务要求 1.前期筹备 投标人需按照试点学校需求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及教案,并于4月份开始提供相应体育服务,服务过程中根据试点学校需求适当调整服务时间,但服务总课时数不变。 2.执教人员资格 应持有以下至少一种证书(足球、篮球、排球):①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②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③体育教师资格证书;④全国体育院校(系)体育专业及体育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含本科)。 3.课时要求 每20-39人为一个活动小组,每个小组活动一次为一课时(45分钟),每课时应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 4.器材要求 执教人员须携带相应项目辅助教学器材,并提前与试点学校沟通项目场地需求及安排。 (二)安全防范、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 1.严格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及试点学校内关于安全防范及疫情防控等制度规范。 2.制定运动损伤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服务期间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突发性死亡保险,赔付标准不得低于人民币20万元。 (三)媒体宣传推广 邀请省、市主流媒体合作,对“课后体育服务”活动进行系列宣传报道,确保服务期内不少于3篇。 (四)活动总结 成交供应商负责搜集汇总活动资料及新闻宣传全部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于服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沈阳市体育局。 (五)活动效果评估 由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全程对课后体育服务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成交供应商全力配合并支付费用。 (六)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承担市体育局交办的其他服务相关工作。 3.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教练员进行调换。 |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4月至12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91,600.00
最高限价(元):291,600.00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羽毛球、体适能、武术、啦啦操4项体育服务内容,其中:羽毛球296节、武术236节、体适能236节、啦啦操204节,课时数为972节: 贯彻落实“双减”意见精神,科学引导中小学生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丰富课后体育服务供给,确保让参与活动的每一名学生掌握该项目运动技能。计划在市内5区,提供课后体育服务。 (一)服务要求 1.前期筹备 投标人需按照试点学校需求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及教案,并于4月份开始提供相应体育服务,服务过程中根据试点学校需求适当调整服务时间,但服务总课时数不变。 2.执教人员资格 应持有以下至少一种证书(羽毛球、体适能、武术、啦啦操):①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②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③体育教师资格证书;④全国体育院校(系)体育专业及体育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含本科)。 3.课时要求 每20-39人为一个活动小组,每个小组活动一次为一课时(45分钟),每课时应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 4.器材要求 执教人员须携带相应项目辅助教学器材,并提前与试点学校沟通项目场地需求及安排。 (二)安全防范、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 1.严格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及试点学校内关于安全防范及疫情防控等制度规范。 2.制定运动损伤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服务期间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突发性死亡保险,赔付标准不得低于人民币20万元。 (三)媒体宣传推广 邀请省、市主流媒体合作,对“课后体育服务”活动进行系列宣传报道,确保服务期内不少于3篇。 (四)活动总结 成交供应商负责搜集汇总活动资料及新闻宣传全部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于服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沈阳市体育局。 (五)活动效果评估 由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全程对课后体育服务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成交供应商全力配合并支付费用。 (六)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承担市体育局交办的其他服务相关工作。 3.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教练员进行调换。 |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4月至12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3月2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介质响应文件采取邮寄方式。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辽宁省电子评审系统线上递交及邮寄介质形式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
3、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索取《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备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不具备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体育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7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邮箱地址: qxl@shundahui.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乔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