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施工噪音、餐饮油烟检测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施工噪音、餐饮油烟检测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施工噪音、餐饮油烟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山水湾S06栋2814、2815、2817-282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3-30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油烟检测服务 | 单次检测服务费用不得超过2000元,包含检测费、管理费、车辆费、人工费、报告费及税额等与检测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 | 167 | 项 | 2000 | ****** |
2 | 噪音污染治理服务 | 噪声检测服务 | 单次检测服务费用不得超过1100元,包含检测费、管理费、车辆费、人工费、报告费及税额等与检测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 | 60 | 项 | 1100 | *****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格式见附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其他说明。
①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③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
2.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无。
(一)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格式见附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3)、以上公告中所提及的“近三个月”均指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4)、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
(二)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七项第(一)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 、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03-22 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 、递交地点: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山水湾S06栋2814、2815,2817-2825。
(三)谈判文件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联系人:段治中 |
电 话:0731-******** |
地 址:开福区政府二办中502室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晶黄科敏 |
电 话:183*****6990731-********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山水湾S06栋2814、2815,2817-2825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2 年3 月1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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