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政警戒设施建设和维修第二批招标公告

狱政警戒设施建设和维修第二批招标公告


招标邀请书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监狱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2014年吉林省监狱管理局狱政警戒设施建设和维修(第二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任务书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一标段2014HYG0628-1;二标段2014HYG0628-2;三标段:2014HYG0628-3;四标段2014HYG0628-4;五标段2014HYG0628-5。

采购任务书编号:吉财采计X[********]-3754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2014年吉林省监狱管理局狱政警戒设施建设和维修(第二批)

2.采购内容:本工程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为其下属镇赉分局监狱采购及安装热水锅炉1台(套),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篇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标段: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为其下属吉林省未成年管教所采购及安装厨具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为其下属镇赉分局监狱采购办公家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为其下属镇赉分局监狱钢网墙安装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标段: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为其下属长春兴业监狱400千瓦发电机组安装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计划投资额和资金来源

1.计划投资(拦标价):一标段: 330万元;二标段:54万元;三标段:124万元;四标段:136万元;五标段37万元。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合格的投标人

一标段合格的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厂家(非经销商),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二标段合格的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制造厂商;(2)投标产品符合卫生防疫部门:GB9684-88《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环保部门: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证明文件;

三标段合格的投标人:(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2)只接受家俱生产厂商、不接受代理商及经销商;(3)具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4)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中标商对所投产品交货时,中纤板烤漆类、板式类、软包类将由招标人各抽取一种家具,用于招标人组织权威检验部门进行破坏性检验。

四标段:合格的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所需经营范围;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 具有制作、运输、指导安装和维修能力。4. 投标人必须为货物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及经销商;

五标段:合格的投标人须具备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的的经销商;2. 具有产品鉴定证书、产品检验证书;生产、经营许可证; 3 具有安装、维修能力。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1.符合上述条件的、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一标段: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标段:持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标段: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四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以及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于 2014年8月 6 日至 2014年 8 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时,到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六楼)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登记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拒绝未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800元,二、五标段每标段每套售价300元,三、四标段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六、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4年8月3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2014年8月29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向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一标段人民币4万元、二、五标段每标段各 1万元、三、四标段每标段各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4年8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联 系 人:赵利

联系电话:0431—********

地 址:长春市新发路1000号



招标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905室

联 系 人:焦媛媛 张多

电 话:158*****380 ****-******** ****-********

传 真:****-********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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