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浦集团公司2022-2023年度限额以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00337e592b8e1cd04106b4131a555c1b93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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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浦集团公司2022-2023年度限额以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5 09:38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中浦石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本招标编号下的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中浦集团公司2022-2023年度限额以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

二、招标编号:GTCGS*******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数量及合同履行期限

(一)、标项号:A

(二)、招标内容:

对宁波市中浦石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含宁波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宁波纵联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海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2022年至2023年度小型市政公用工程项建及可研编制、勘察设计进行服务,包括未达到国家规定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地质勘察、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地质勘察需求书、初步设计(含扩初)、海绵城市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按规范要求应由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诸如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问题等相关义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合同履行期限:各单位工程的合理服务期(一般为相应任务单发出后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1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审定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勘察周期以相应任务单的要求为准)。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以施工合同的期限为准。

(四)、招标控制价(预算价)上限:单个任务单服务费不超过49万元(超过49万元的,按49万元结算),按不同委托人计,每年度累计项建及可研编制费、服务费不超过250万元。

(五)、项目所属期:2022年至2023年度(两年)。

(六)、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满足相应任务单的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招投标活动期间。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招投标活动期间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8.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①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时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时须以承接设计工作并具备招标要求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拟派的主设计师也应由牵头人派出。

六、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本或纸质文本形式出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将采用到付款的方式,并请按下列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采用邮寄方式的,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本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帐户: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331*****036*********-0002(注意该“-”号为减号,短横)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镇海支行

联系人:徐晶电话:0574-********

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20室。

温馨提示: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邮寄至**********@qq.com,并在底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标项号,请给予配合。

七、发放招标文件时间:自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1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00,14:00-16:00。

八、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7室。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或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后递交或扫描后通过邮件方式[邮箱:**********@qq.com]邮寄给投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投标报名函》(格式后附);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代码证(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须提交组织代码证,下同)。

■ 投标人资质(格)证书;

■ 主设计师的职称证书、勘察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 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时);

九、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4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谢绝近期有14天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投标人代表出席招投标活动。

为响应疫情防控要求,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以下方式之一

投标文件若采用现场方式递交的,请投标人指派1名授权代表于2022年4月8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授权代表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出示绿色“甬行码”、核验身份证、测量体温、接受防疫询问登记、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并按指定线路(从2号门电梯到三楼交易大厅)进入开标、评标场所。

(推荐)允许投标人邮寄送达投标文件。投标人选择邮寄快递方式寄送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邮寄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7室(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徐建宁、沈朝伦、倪琦磊,联系电话:0574-********135*****656157*****382),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完好,因邮寄过程中的密封破损无法达到开标要求的,本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7日16时30分(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时间,邮寄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确保投标文件是否投递到位。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2年4月8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本项目将采用钉钉直播形式开标,该直播仅为附加形式,如因网络、应用系统等原因造成无法直播或直播不完整等,均不影响项目开评标。投标人如有需要,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观看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如有异议,可以在钉钉直播期间提出。钉钉直播二维码将通过邮件方式直接发送给各投标人。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保证金形式:银行支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银行转账;提交时间:于2022年3月31日16时00 分(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到如下账户并在备注栏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写):

帐户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帐号:520*****000538*****1907

开户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http://zhenhai.nbggzy.cn/上,要求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十三、业务主管单位

主管单位:宁波市中浦石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574-********

十四、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邮编:******

联系人: 徐工联系电话:0574-********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中浦石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北海路266号

联系人:余工电话:0574-********

附表:投标报名函格式

投标报名函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在网上下载了贵公司招标编号为GTCGS*******,招标项目名称为宁波市中浦集团公司2022-2023年度限额以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文件,本公司将准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投标单位名称(全称)

统一信用证(或组织代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单位地址

资质

联系人

电话/手机

E-mail

传 真

如有变更、答疑、澄清等事项告知情况记录

(招标代理机构填写)

告知时间

电话或手机号码

联系人姓名

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及人员资格符合省、市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如有虚假,愿意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备注

报名后不参加投标,须以书面形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告知,否则将按规定扣除投标人诚信分。

附 件 清 单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代码证(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须提交组织代码证,下同);

■ 投标人资质(格)证书;

■ 主设计师的职称证书、勘察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 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时)。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法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设计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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