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医技检查统一预约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 1套 | 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项目所建设的医技统一预约系统应部署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覆盖检查科室预约服务信息化应用。
2.投标人所提供的应用软件必须遵循医院现有信息安全等保架构,所有系统对外交互端口均通过医院现有的防火墙、网闸等安全设备,保障系统在对患者提供互联网端服务时,不会产生安全风险,投标时提供预约服务端口安全交互设计方案。
3.投标人所提供的患者服务应用软件必须符合《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4.投标人应对预约引擎规则库提供技术支持,配合本项目建设科室检查服务项目预约规则的新增与调整。
5.系统支持基于集成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标准化交互架构,供标准化医疗链接包实现与外部预约渠道系统的标准化连接,达到应用的统一门户、单点登录、数据同步、统一管理等效果。
6.系统应符合国家卫健委《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符合国家卫健委《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标准;
(二)患者信息获取
1.支持与院内HIS、EMR系统对接,在HIS、EMR系统完成检查项目电子申请单后,可直接予以提取并映射到相应预约引擎规则进行计算,无需预约段重新录入;
2.支持基于社保卡、电子健康卡、医疗保障电子凭证作为读取患者信息的新型读卡模式,符合国家医疗健康政策发展趋势,
3.支持未来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对接,实现基于健康卡/医保电子凭证的安全支付用,并具备较高的支付安全能力。
(三)规则引擎
★1.支持检查类别、优先级别、申请科室、病人来源、性别、年龄、项目属性、VIP优先、使用何种运送工具等规则的运算;
2.预约日期时段运算、检查队列(设备)选择、检查项目孕周要求等规则引擎实现;
3.自助预约、手机预约、临床预约、科室预约等模块核心服务的实现。
4.具备多渠道数据支撑能力,满足检查预约资源统一管理及多渠道预约分配信息服务。
5.隐私数据保护:针对检查预约信息对互联网预约端口分发的数据进行隐私数据主动防控,包括个人信息、检查项目信息、队列信息等,支持对所有数据进行脱敏处理后,提供给第三方预约渠道,确保患者隐私数据不会被泄露,同时对于隐私数据处理可实现追踪审计。
6. 具备多院区预约引擎能力,从而实现跨院区检查预约服务效果
(四)自助预约模块
自助机提供的服务是对院内人工窗口预约服务的延伸与补充,减轻窗口压力及避免人群积压在前台产生的医患关系。
1.支持多种方式输入;
2.支持当天预约直接完成预约确认动作;
3.支持非当天预约;
4.支持直观的日历选择预约日期、时段功能;
5.支持根据检查申请单自动计算并推荐最优检查方案;
6.支持根据检查申请单自动计算并分配最适合的检查队列(设备);
7.支持修改预约及取消预约;
8.支持从开单系统对接;
9.支持与RIS系统对接;
10.支持与排队叫号系统对接;
11.支持对检查预约部署自助机的可用性监测。
(五)移动预约模块
移动预约模块包括手机、平板,是对院内人工窗口向院外延伸的服务,方便患者在家、在单位、在路上即可完成预约、改约业务。
1.支持基于推荐方案一键预约;
2.支持与医院现有移动终端业务系统整合;
3.支持预约详情以及注意事项信息的展示。
4.支持现有移动终端业务系统的拓展嵌入应用。
(六)医技科室前台预约模块
提供高负荷压力检查科室独立的医技前台预约功能,解决影像检查有较多前置辅助检查的问询需求,降低无效预约的发生。
1.支持按科室限制预约项目,按照登入账号进行捆绑。
2.未来检查预约安排情况(需提供软件截图);
3.支持绿色通道预约机制;
4.支持患者批量改约并进行通知;
5.支持患者预约、改约、取消预约等操作详情;
6.支持发送预约结果通知;
7.支持预约审核;
8.具备黑名单管理功能。
(七)门诊诊间预约模块
门诊预约模块提供给门诊医生在开出检查申请单后,及住院医生在下医嘱后医生可根据患者的个人体症、检查设备预约的情况协助患者完成预约。
1.支持当天预约直接完成预约确认动作;
2.支持非当天预约;
3.支持根据检查申请单自动计算并推荐最优检查方案(需提供软件截图);
4.支持根据检查申请单自动计算并分配最适合的检查队列(设备);
5.支持与开单系统对接;
6.支持与RIS系统对接;
7.支持与排队叫号系统对接;
8.支持运送工具的设置,护工可查询信息提前准备;
9.支持患者列表的快速检索;
10.支持对取消预约、改约填写备注信息;
11.支持修改病人预约时间;
12.支持一键确认预约计划;
13.支持门诊患者预约后超时未缴费自动取消预约;
14.支持患者预约清单的导出。
(八)住院预约模块
住院预约模块提供给住院医生在开出检查申请单后,及住院医生在下医嘱后医生可根据患者的个人体症、检查设备预约的情况协助患者完成预约。
1.支持当天预约直接完成预约确认动作;
2.支持非当天预约;
3.支持根据检查申请单自动计算并推荐最优检查方案(需提供软件截图);
4.支持根据检查申请单自动计算并分配最适合的检查队列(设备);
5.支持与开单系统对接;
6.支持与RIS系统对接;
7.支持运送工具的设置,护工可查询信息提前准备;
8.支持患者列表的快速检索;
9.支持对取消预约、改约填写备注信息;
10.支持修改病人预约时间;
11.支持一键确认预约计划;
(九)护工浏览模块
护工浏览模块用于护工在运送患者的日常工作中,将需要做检查的患者按要求让患者准备,并完成运送的患者。
1.支持按时分查询当天已预约的患者信息(需提供软件截图 );
2.支持打印当天已预约的患者信息;
3.支持预约成功后检查注意事项的展示;
4.支持已预约患者运送工具情况,提前做准备。
5.支持数据主动实时同步功能,满足全科检查预约数据主动同步到护工系统的需求。
(十)预约管理工作站
预约管理工作站是对系统进行管理的模块,用于科室日常对预约规则的维护,对检查量的控制,对患者预约的管理。
1.支持队列、时段、限制人数等通用字典信息的设置;
2.支持基于申请单数或系数的号源数量设置;
3.动态检查队列(设备)可预约号源情况和目前已预约人数情况(需提供软件截图);
4.基于当前预约结果动态调整检查队列(设备)可约号源,支持临时放号;
5.可指定检查队列(设备)一个月整体号源和预约情况;
6.支持预约操作日志与号源操作日志的记录与(需提供软件截图);
7.支持按预约渠道统计预约信息;
8.支持基于院区、申请科室、来源的爽约率统计;
9.支持队列动态的启用和停用;
10.支持时段的启用和停用;
11.支持星期规则管理(需提供软件截图);
12.支持日期规则管理(需提供软件截图);
13.支持预约时段规则管理;
14.支持检查项目规则管理;
15.支持项目互斥冲突规则的设置管理;
16.支持项目预约先后顺序的管理;
17.支持限制项目预约方式的管理;
18.支持需镇静和增强项目规则管理;
19.支持孕周约束配置;
20.支持孕周推荐日期期间和孕周限制日期区间设置;
21.支持性别、年龄规则设置;
22.支持优先级别规则设置;
23.支持申请科室、患者来源规则设置;
24.支持强制预约溢出(加班);
25.支持其它院区预约就诊情况;
26.支持用户及角色管理;
27.支持患者是否处于黑名单状态;
28.支持患者黑名单解禁时间。
29.具备黑名单管理功能(需提供软件截图)。
30.支持预约院区、时间、检查项目显示;
31.支持对检查预约所有开放的预约渠道软件可用性进行监控,避免出现应用模块异常引起业务停滞。
32. 支持使用社保电子凭证作为患者预约主索引,可自动校验本院信息并予以统一,支持未来检查预约与电子医保健康码的绑定,实现预约与费用支付的一体化。
(十一)标准接口
1.投标人所提供的检查预约系统必须包含标准化的数据接口,实现与院内现有的HIS系统、集成平台系统、PACS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医疗自助机系统、移动端系统的标准接口对接,实现为临床开单系统、检查系统提供数据输入、输出的接口服务。若由此产生HIS系统、集成平台系统、PACS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医疗自助机系统、移动端系统的接口开发费用及系统改造费用,无需投标人承担。
2.支持从临床开单系统接收其推送的电子申请单信息;
3.基于检查预约标准接口实时接收申请单缴费信息、退费信息;
4.支持开单系统项目字典表、科室字典表同步;
5.基于预约系统接口标准推送预约结果给第三方系统;
6.具备消息即时传递功能,主动完成与检查预约相关系统的数据通讯服务。
7.对接短信发送平台发送检查预约相关短信(医院如有短信平台)。
8.支持与医疗自助终端对接,支持自助调取门诊病人申请单信息,调取门诊的检查收费信息,支持患者进行自助预约,实现系统之间的业务数据的交换和共享,免去患者的排队等待的时间。若由此产生医院相关系统的接口开发费用及系统改造费用无需投标人承担。
9.支持独立运行自助预约、自助报到程序。
10.支持提供标准页面接口嵌入医院已有自助机应用中。
11.支持接收患者身份标识信息加载页面自动查询。
12.支持与移动端对接,支持自助调取门诊病人申请单信息,调取门诊的检查收费信息,支持患者进行手机端自助预约,实现系统之间的业务数据的交换和共享,患者可以随时随地进行预约、改约。若由此产生医院相关系统的接口开发费用及系统改造费用无需投标人承担。
13.支持提供标准H5页面接口嵌入医院微信公众号。
14.支持接收患者身份标识信息加载页面自动查询。
15.支持按预约系统接口标准调用原生接口获取精准定位信息进行报道。
注:
1、用户需求书及技术要求中若涉及到生产厂家产品、品牌、尺寸、重量及型号,投标人应理解为这不是必须的,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功能、品质等方面应等同或高于涉及到的生产厂家产品、品牌、尺寸、重量及型号。
三、商务要求:
★1.交货/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2.交货/交付地点: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222号(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3.付款方式及条件:本合同签署后 10 日内,卖方在买方提供的服务器上安装部署检查预约系统程序且双方签字确认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货物款的 30% ,计元整(¥元整);货物到买方指定地点,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买方支付卖方合同货物款的 60%,计佰元(¥ 元整);其余款项即总价的 10 %,计元整(¥元整)为尾款,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之日满12个月后,如未发现质量问题,10 日内,在扣除相应费用(如有)后支付卖方(无息)。”若质保期内卖方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无法解决或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扣除尾款,已经支付的尾款部分,买方有权要求返还。若尾款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买方有权向卖方另行主张因卖方违约或货物出现质量问题而对买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买方付款前,卖方应提供合同全额的符合买方要求的发票,卖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卖方不得因此拒绝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视为卖方违约。
★4.验收:按技术指标和验收流程进行验收。供方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安装的同时,对产品进行检验调试,使产品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
★5.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投标人须明确货物质量保证期:本项目软件部分须提供1年免费质量保证,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
★6.培训要求:投标人必须做出培训承诺,须提供免费的系统培训,通过培训使用户方能独立操作、维护、管理,从而使用户方能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等日常工作,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