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海交通管理系统合作分成项目
2021年龙海交通管理系统合作分成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2021年龙海交通管理系统合作分成项目 | 采购公示编号: | FJDYLYCGGS**********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2-03-15 16:00:4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2-03-17 18:0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2021年龙海交通管理系统合作分成项目 单一来源招募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2022年3月15日 第一章单一来源招募邀请书 厦门翼加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就2021年龙海交通管理系统合作分成项目合作分成所需的标的物进行招募,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招募应答。 1.项目概况与招募内容 1.1项目概况:2021年龙海交通管理系统项目拟进行合作分成合作商招募。 1.2招募内容:视频智能应用软件和VTMIS软件定制开发,质量保证期10年。 2.单一来源招募文件获取 2.1获取时间:2022年3月15日。 2.2获取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政企部。 2.3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3.应答文件的递交 3.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快递或现场送交。 3.2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2022年3月19日18:00时前送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政企部。 4.供应商注册 4.1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招募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4.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6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96-******* 电子邮件:zzzhengzp@chinatelecom.cn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本商务规范书为合同参考文本,合同中的条款需根据询价文件中的具体要求进行变更。 2021年龙海交通管理系统项目建设 合作协议 甲 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乙 方: 最终用户: 签约地点:漳州市 甲 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地 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6号电信大楼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乙 方:厦门翼加云软件有限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为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展 合作分成达成以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就甲方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有关项目开展合作,共同对该项目进行合作建设及收入分成,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部分,质量保证期年。 第二条 双方分工 甲方: 2.1甲方在乙方的协同下负责客户关系的沟通协调及与最终用户签约。 2.2 甲方根据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有关(以下简称《用户协议》)条款要求,负责项目整体组织及实施管控,负责与最终用户的具体对接、落实项目验收及交付使用。 2.3 甲方负责向最终用户收费及双方合作分成费用结算工作。 2.4 甲方负责按与最终用户协议要求落实甲乙双方共同提供项目协议期的维保服务。 乙方: 2.5 项目中合作分成部分所需软件定制开发服务由乙方全额出资,并由乙方负责采购及集成部署,具体清单详见附件一,乙方负责的部分涉及的项目资料由乙方负责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相关供货证明材料、技术图纸、方案书及其它标书要求提供的验收材料。 2.6 乙方负责按最终客户需求完成所负责部分的交付,确保按时完工并验收通过。 2.7 乙方负责所承接内容部分对最终用户指定的维护管理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 2.8 乙方负责系统终验后对清单涉及内容部分按甲方与最终用户协议要求提供维保服务。 2.9 乙方需配合甲方做好客户关系的日常沟通协调,及时做好项目协同支撑。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信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证、公司介绍(含公司性质、架构、管理层、发展历史、人员状况、经营业务特点及自身技术优势、行业优势、客户优势、服务优势、资金优势)等与业务合作相关的资料,并对乙方合作资质进行审核。 3.2 甲方有权在征求乙方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如:考核条款、客户服务标准、业务规范等,对项目开展日常监督和管理。对乙方严重违反合作约定、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或支撑不到位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要求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3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品牌推广、客户关系维系、技术支撑及服务过程中损害甲方品牌形象、违反合作协议规定的原则、超出合作协议规定的承诺、违规行业应用内容等行为进行监管,并要求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或补救。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4 承诺其拥有承接本协议项下业务集成服务所需的资质;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信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证,公司介绍(含公司性质、架构、管理层、发展历史、人员状况、经营业务特点及自身技术优势、行业优势、客户优势、服务优势、资金优势)等与业务合作相关的资料。 3.5 乙方提供的技术方案、设备功能、参数必须符合最终用户的规范要求,若因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不完整或设备质量达不到客户的功能规范要求,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及新增成本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 3.6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与最终用户所签订的《用户协议》条款要求,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及时安装调测、开通,如期交付使用并承担《用户协议》中涉及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质量、项目售后服务的各项违约责任等。 3.7 乙方同意协同甲方做好相关售后服务保障管控,确保甲方接到用户投诉后能通知到乙方,乙方能及时处理用户的申告。如因问题处理不及时,服务不到位造成用户扣款或欠费的情况由乙方完全承担。 3.8 乙方协同甲方及客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测试验收工作,最终与客户签署项目终验报告。 3.9 乙方负责就所承接的部分面向甲方及客户的使用人员、系统管理员、系统日常维护人员等按协议要求开展培训、提供培训教材等。 3.10 乙方承诺若甲方与最终用户签订后续维保服务,乙方同意按双方协商一致的服务费用承接相应部分的维保服务,届时根据甲方与最终用户签订协议情况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条 组织管理和协调 为确保本合作协议的全面履行,合作双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加强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4.1 成立由双方相关人员组成的项目工程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管控及保障。 4.2 协议签订后采用每周通报的形式由双方指定工程项目联络人对各自承担部分实施情况进行通报,由项目组成员根据职责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3 本工程甲方指定的联络人为,联系电话:。本工程乙方指定的联络人为,联系电话:。 第五条 乙方合作分成 根据甲乙双方本项目的商务洽谈结果,乙方合作分成如下: 5.1 价款 5.1 本项目合作分成协议总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税率为6% 。 5.2 上述协议总价包括: (1)乙方提供本项目附件服务清单内容及集成总费用。 (2)其它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5.3 甲方按照以下条款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 5.4 甲方根据与最终用户协议费用支付期次及进度要求,在收到最终用户相应期次款项后,由甲方通知乙方开具相应比例进度款的增值税发票,在收到相应发票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合作分成款。乙方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 (2)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5 协议总价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双方指定账户如下:
5.7 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 5.8 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协议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 5.9 若根据本协议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由于乙方原因使得初验(含再次初验或重新调试)、试运行(含顺延和重新计算的试运行期)、终验(含再次终验或重新调试)、维保期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乙方应就该等延误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在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工作迟延而使甲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2 维保期内,如乙方未能按协议规定及时提供服务,除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甲方所承担的违约金全部由乙方负责。 6.3 乙方应依据甲方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协议约定承担相应部分的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规定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如乙方对前述扣款事项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提出。 6.4 除非甲方解除协议,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协议的责任。 6.5 乙方保证所提供业务的合法使用权(包括但不仅限于软件的知识产权,著作权等),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相应法律责任和纠纷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6.6 在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诚实守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均不能单方变更、终止本协议或拒不履行本协议。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6.7 由于业务服务内容、质量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造成用户或第三方投诉或索赔的,甲乙双方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相关问题。 6.8 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合作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协议变更 7.1本合作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7.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作协议项目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承担。 第八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图像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无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任何时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一方违反本条规定,对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为主。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将有关争议事项提交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书面通知本协议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0.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 协议签订和生效 11.1 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协议执行期到甲方与用户签订的《用户协议》履行完毕止,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协议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一、项目概况(招募标的) 1.供货人及所投产品应满足下述要求: 1.1供货人所投货物为正规合格产品,所有货物均为全新原厂原包装(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 称、品 牌型号、制造商 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产序列号等),不接受改装改配产品。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货物的电气、设备仪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噪音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1.2供货人应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保证招募人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的售后服务。供货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供货人提供的产品中如有配套使用的相关软件,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 1.3供货人须保障招募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募人无关,供货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募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货人应赔偿该损失。 供货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不满足本条款要求的,招募人将拒绝验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将由供货人负责。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三、验收要求: 1、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制造标准、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本招募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规范、标准规定,均为本项目的验收依据。 3、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4、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含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必须提供。 5、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投标文件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若所提供的产品指标不能达到招募文件要求的承诺和相关技术规范、行业规定等技术要求,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7、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所有责任及义务。 8、供应商提供的应是不属于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产品。 9、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0、供应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和国家规范的施工工艺和工期要求,如若在施工中发现有质量和工期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情况,视情况采购人可采取另行委托其他合作商生产或进场施工等一切用于保证质量和工期要求的措施,且扣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和合同价款内除预付款之外的所有工程款项用于支付采购人另行采取措施的费用,供应商应针对此项提供专项书面承诺。 11、知识产权 11.1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供应商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供应商合作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应答函 报价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廉洁承诺书 应答函 应答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厦门翼加云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2021年龙海交通管理系统合作分成项目单一来源招募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我方承诺在单一来源招募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如确定成交: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我方承诺按照单一来源招募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招募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表 1.总报价表 人民币元
2.软件开发定制服务详细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应答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年 月 日
本人(姓名)系 (应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2021年龙海交通管理系统项目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应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营业执照复印件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2021年龙海交通管理系统项目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不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不与招募人或招募代理机构串通谈判; 不向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要费等各种费用等;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招募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 不私下接触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 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招募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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