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京抚公路双城至三环路(王岗镇)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LH1标段
国道京抚公路双城至三环路(王岗镇)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LH1标段
国道京抚公路双城至三环路(王岗镇)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LH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SG0000G220*****3001001)
国道京抚公路双城至三环路(王岗镇)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京抚公路双城至三环路(王岗镇)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函[2014]83 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京抚公路双城至三环路(王岗镇)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5]395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京抚公路双城至三环路(王岗镇)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7]319号)批准,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及市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LH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京抚公路双城至三环路(王岗镇)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LH1标段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道里区、双城区。
2.3建设规模:路线全长36.985公里,其中:利用旧路改扩建35.185公里,新建1.8公里。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32米。沥青凝土路面结构。
路线起于双城市区东出口(京抚公路K1263+000处),沿既有京抚公路布线,在K1287+100处辟新线折向北行,至红旗乡北侧1公里处抵哈前公路,沿现有哈前公路布线,在三姓村北跨越哈尔滨市绕城高速,终于王岗镇哈前公路与三环路交叉处(京抚公路K1300+043处)。
本次绿化工程LH1施工标段包括全线的柳树、乔木、灌木、原保护路树修剪等环境保护及景观设计等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的修复。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2年4月30日,交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工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LH1标段。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共划分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和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LH1 | K1263+000- K1300+043 及互通区 | 36.985 | 包括全线的柳树、乔木、灌木、植草,原保护路树修剪等环境保护及景观设计等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的修复。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企业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绿化工程。
3.1.2财务最低要求
①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50%;
②营运资金(2020年度流动资产-2020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50 公里(含50 公里)的一级及以上或累计完成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含3000 万元)的公路绿化工程或市政道路绿化工程项目;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不少于 25公里(含25公里)的一级及以上或独立完成过 1 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含1000 万元)的公路绿化工程或市政道路绿化工程项目;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1.4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招标公告截止日之间)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00时00分至2022年3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手册及要求。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提出澄清申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保函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缴纳/保函不成功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委托代理人出席。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的承诺、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进行处罚。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451-********
招标人: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定街22号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
邮编:******
联 系 人:芦女士、李女士
电话:0451-********
电子邮箱:HLZBDL@163.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绿化工程。 |
财务要求 |
1、近三年(2018-2020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50%; 2、营运资金(最近一年度(2020年度)流动资产-最近一年度(2020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
注:
1.年平均营业额为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各年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
2.如果投标人2020年度的流动资产减2020年度的流动负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营运资金额度,可不提供银行信贷。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 50 公里(含50 公里)的一级及以上或累计完成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含3000 万元)的公路绿化工程或市政道路绿化工程项目;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 1 个不少于25公里(含25公里)的一级及以上或独立完成过 1 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含1000 万元)的公路绿化工程或市政道路绿化工程项目。 |
注:
1.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施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等级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标段审查所涉及到的工程内容及指标(包括项目名称、里程长度(如果有)、金额、交工时间、主要工程内容等信息)。上述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缺一不可,投标人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评审所需关键数据,该业绩将不予认定。同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业主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进行信息核实。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交通运输部指2020年,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指2020年)不得被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5.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招标公告截止日之间)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1.近三年为2019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承诺函。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1)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承诺无在岗项目; 如有在岗项目,须承诺可撤离。 |
项目总工 | 1人 | 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专业。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城市道路、桥梁、园林、道路绿化等专业。
园林相关专业: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缴费证明的打印日期在2021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近三年(2018年~2020年)年平均营业额高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签名、投标人的单位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并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如接受),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的标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标段和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一致。 (12)并现场递交了纸制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签名、投标人的单位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8)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提供的基本账户帐号;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9)投标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 ||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10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B 的计算。 B 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的投标人除外;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投标报价出现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所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任一情形的投标人除外)的评标价按下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平均值: 若 m≤5,则直接计算 m 个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若 5<m≤12,则去除一个最高值(Pmax)和一个最低值(Pmin),然后计算其余 m-2 个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若 m>12,则先从 m 个评标价去除一个最高值(Pmax)和一个最低值(Pmin),被去除的一个最高值(Pmax)和一个最低值(Pmin)不再参与后续计算。然后从其余 m-2 个评标价中的最高值[P(m-2)max]到最低值[P(m-2)min]划分为从高到低 10 个等差报价区间,计算各个区间内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区间临界值时,列入较高一个区间计算平均值,[P(m-2)max]列入最高区间),最后再对各区间算术平均值进行第二次平均,所得平均值即为 B 值(若某区间没有对应投标人的报价,则进行第二次平均时扣除相应的区间个数)。 注:m 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的投标人除外;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投标报价出现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所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任一情形的投标人除外)的家数。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G = [A × K + B × (1 ? K)] × (100 ? Y)/100 式中: G 为评标基准价 A 为最高投标限价 B 评标价平均值 K 为复合系数(开标时从 0.30、0.35、0.40 三个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 Y 为下浮系数(开标时从 1.0、1.2、1.4、1.6、1.8、2.0、2.2、2.4、2.6、2.8、3.0 十一个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 随机抽取的系数由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抽取。系数只抽取一次。 (4)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如果投标人认为本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5)除计算差错外,评标基准价在本次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二位小数 | ||
2.2.4 (3) | 评标价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1.0;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评标办法正文”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的“评标办法正文”。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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