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材料学院双螺杆挤出机采购(FJUT-XNWJ2022002)公告
福建工程学院材料学院双螺杆挤出机采购(FJUT-XNWJ2022002)公告
福建工程学院材料学院双螺杆挤出机采购(FJUT-XNWJ*******)公告
福建工程学院对福建工程学院材料学院双螺杆挤出机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FJUT-XNWJ*******
2、项目名称:福建工程学院材料学院双螺杆挤出机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元) | 数量 | 品目号 最高控制价(元) | 简要规格描述 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1-1 | 双螺杆挤出机 | ******.00 | 1 | ******.00 | 具体参数及售后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及附件2 |
合计 | 人民币: ******.00元 | |||||
交货时间、地点 | 签约后70个工作日内 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学园路33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
付款方式 | 货到验收付款 |
4、公告开始日期 2022-03-15 15:51:42公告截止日期 2022-03-18 17:00:00
附件1
一、合同包1 1-1双螺杆挤出机技术要求
螺杆直径φ35-36mm;
1台 主电机功率30Kw,螺杆最高转速600rpm,变频调速;
1台 传动箱,比扭矩8.8Nm/mm3,单轴输出扭矩238Nm;
1套 螺杆长径比L/D=48,筒体带KY16镍基合金整体烧结衬套(硬度HRC60-62),螺杆元件为KY56高速钢工具钢耐磨材料(硬度HRC58-60),芯轴材质为40CrNiMoA;
1套 侧铰链机头快速换网装置;
1套不锈钢水冷管线,电磁阀;
1台 体积式喂料机,驱动电机功率0.75Kw;
1套 筒体水冷水箱,水泵电机功率0.55Kw;
1套 真空系统,水环真空泵电机功率0.75Kw;
1套 水冷拉条系统:1台3m水槽,1台1.5Kw吹干机,1台3Kw拉条切粒机 ;
1套KY-Basic电气控制系统,包括控制柜体、仪表、电器元件;
采用蔡司桥式三维检测仪,设备零部件进行全方位形位公差检测(双螺杆筒体8字圆平行度误差<0.05mm, 圆直径误差<0.05mm,于端面垂直度误差<0.04mm);
采用FARO三坐标检测仪,传动箱输出轴和挤出筒体八字孔的同轴度小于0.1mm;
附件2
一、报价要求
1. 响应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标的,具有经营范围的国内供应商。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3. 报价价格不得高于预算总价,技术要求、主要参数不得低于公告要求。
4. 报价价格包含运输、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供货要求
1. 质量标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 安装及调试: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免费进行货物的安装,安装所需的相应配套设施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用户提供必须的现场安装条件。如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
3. 权利保证: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的指控。
三、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缴纳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若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为中标总价的4%)。履约保证金缴纳后,合同方可生效。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1年后,中标人完整履行采购合同,无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未了事件,并由使用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或无售后问题)后,则以银行转帐方式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四、验收要求
采购人最终用户负责货物清点和验收。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最终用户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验收,供应商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采购人(使用部门)应在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如发现物资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供应商提出索赔。如货物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人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供应商提出索赔。
五、付款要求
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合法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应保证采购人方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的指控。
一次性付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100%的合同款。
六、售后要求
本项目质保期1年,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培训,具有稳定的售后团队,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采购人使用过程中若出现任何故障,在得到采购人反馈后能够及时处理(2小时内与采购人取得联系并沟通具体情况;一般性质问题24小时内处理完成;严重或有一定技术难度问题2周内处理完成;存在较大技术难度问题经协商处理),合同期内免费享受系统升级换代服务,各项功能模块需免费升级优化。
七、合同签约
1.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人(使用部门)联系,商定供货、合同签订等事宜。
2. 成交公告发布后30日内,使用部门、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公告(包含正文及附件)成交公告完成合同拟定、审核、盖章等签订手续。
八、违约责任
1. 因成交人不可抗力除外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自行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已交情况下)不予退还。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需另行支付本项目成交金额30%的赔偿金。
2. 合同签订之后,成交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成交人除了应向采购人赔偿因合同终止导致的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偿付本项目成交金额30%的违约金。
3. 成交人不能按时交付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项目预算金额2%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日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项目合同,同时成交人应向采购人偿付本项目成交金额30%的违约金。
4. 成交人所提供服务不符合本项目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 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6.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8. 仲裁、诉讼条款: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质疑等其他要求
1. 供应商不得通过虚假应答、串通等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2.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3. 供应商对校内网上竞价需求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当在报价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对校内网上竞价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校内竞价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向采购人和资产管理处提出。
4.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管理处将其在校采资系统供应商服务区(云采通)注册的供应商账号予以黄牌警告公示:报价供应商未能在校内竞价系统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导致竞价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法取得联系,且经资产管理处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后,仍未主动联系采购人的。
5.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管理处将其在校采资系统供应商服务区(云采通)注册的供应商账号予以红牌警告公示,且一年内暂停参与所有校内竞价项目:
(1)成交供应商提供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被采购人书面投诉,经查属实的;
(2)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被采购人书面投诉,经查属实的;
(3)与其它供应商串通,谋取成交的;
(4)一年内连续两次出现第3点所述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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