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翁源县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翁源县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已经翁源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实施机构为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全部为项目公司自筹,招标人为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翁源县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
1.2.招标编号:SGWY2022-001
1.3.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项目实施机构为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4.授权的特许经营范围:翁源县行政区域内(含县城城区、8个乡镇和县域内所有工业园区等)的管道天然气(含工商业、民用、车用、直供等)。
1.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较好满足翁源县对天然气的需求,本项目拟在一县八镇全面配套天然气输配系统,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前期投资3亿元人民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接收门站共计3座,LNG储备站共计7座,数字化智慧调度中心1座,服务网点12个,共计敷设天然气高压管道约15公里,各类PE中压管网约150公里。建成后可实现输气能力1亿方/年,满足整个县城及8个乡镇约42万居民和工业园区的发展需要。后续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投资2亿元用于农村地区的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和天然气利用新技术的研发及推广。
1.6.建设参数和服务标准
1.6.1.中压燃气管道:主要为县城和8个乡镇和工业园区内的中压燃气管道,管径为dn250、dn200、dn160、dn110、dn90、dn63等,主要按城燃规划路径铺设,地区等级主要为四级地区,管网总长度约150km。同时采用电子巡检系统,同时所有数据上传至数据调度中心,实现远程操控。
1.6.2.管网保护:本工程新建埋地钢质管道采用3PE外防腐层加阴极保护的联合保护方案,阴极保护方式采取强制电流法,配置单独的阴极保护站。
1.6.3.数字化智能调度中心:引入智能监控系统1套,主要包括实时/历史服务器、工程师站、操作员工作站,同时配置数据传输、工业电视、话音通信、火灾报警、有线电视、应急抢险通信和综合布线,大屏显示和视频监控主站系统。
1.6.4.客户服务体系:设置24小时客户服务专线,数据实时/历史服务器,并引入客户服务体系,推行服务服务标准化,实现6S服务操作。
1.6.5.网格管理:将全县设置12个网格管理站,配备维抢修和客户人员,1小时响应制度,并与消防部门联动,提高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1.7.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其中须确保完成的前期(一、二期)建设投资3亿元,后续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用于农村地区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和天然气利用新技术研发及推广的投资约2亿元,资金来源全部为项目公司自筹。
二、项目实施模式、特许经营年限、实施进度、项目回报机制和特许经营使用费
2.1.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由翁源县人民政府批准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授予中标人特许经营权,由其在翁源县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项目设施。特许经营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将正常运行情况下的天然气管道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翁源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特许经营年限: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30年(含建设期),30 年经营权满后自动终止,资产无偿移交翁源县人民政府,原特许经营权主体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取的资格。
2.3.实施进度(本项目实施共分三期实施):
一期工程(2022年):优先气化县城和翁城工业园。1、规划建设县城区LNG储备站、调配站和接收门站各1座,县城区天然气中低压管网50公里,实现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天然气管网全覆盖,确保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2022年内,翁源县主城区(县城规划区内)使用上天然气;2、建设翁城工业园区LNG储备站、调配站和接收门站各1座,敷设工业园区中压管网70公里,启动翁城工业园区煤改气工程,实现工业企业使用供应稳定、价格低廉的天然气,淘汰不规范的点供设施。
二期工程(2023-2025年):气化管线周边工业园区和乡镇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官渡镇、坝仔镇、江尾镇、新江镇、周陂镇以及铁龙镇LNG气化站共计6座、门站2座,天然气中低压管网100多公里,实现县域范围内各镇区和工业园区主次干道天然气管网全覆盖。
三期工程(2025-2035年):农村地区的气代煤工程以及天然气利用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县域内实现居民气化率90%以上,天然气在工业的能源消耗占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4.项目回报机制:采用使用者付费方式,在项目运营期间由项目公司通过向用户收取燃气费的方式弥补运营成本,还本付息、收回投资并实现合理的投资回报。
2.5.特许经营使用费:由特许经营者按供气量向翁源县人民政府缴交特许经营费。年供气量不足2000万立方米,按0.03元/每立方米计收;年供气量达2000万立方米不足4000万立方米,按0.05元/每立方米计收;年供气量达4000万立方米,按0.08元/每立方米计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及条件: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采取组成联合体并由联合体确定一方作为牵头人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③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③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天然气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在项目运营管理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工作的能力。
②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牵头人)须具有良好资金实力、项目运作的财务能力、良好的银行资信、与项目总投资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融资能力(出具能力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自拟)。
③投标人具有承接过管道天然气经营项目运营业绩。
3.1.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为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组成联合体时指各方需提供)。
3.1.3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商业信誉良好,前三年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组成联合体时指各方需提供)。
3.1.4投标人拟组成的项目公司应具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并且项目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其投标文件拟委派驻项目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必须长驻翁源不少于三年,如确需更换,经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变更,且更换后的人员应与其投标文件所确定的原主要管理人员的主要条件一致。
四.投标报名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招标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招标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080/0751-*******叶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
4.2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和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深圳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或《广东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了解办理数字证书(CA)所需资料;在【交易指引】栏目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入库操作指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保证
4.3.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00元)的投标保证。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免费下载。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6.3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七.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单位名称: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翁源县朝阳路186号
联系人(部门):钟工
联系电话:0751- *******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阳光康地A幢第二层商铺
联系人(部门):邹工、张工、李工
邮箱地址:jsgszbb@163.com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联 系 人:工程交易部
电 话:0751-*******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翁源县建国路66号
联系人(部门):谢广林
联系电话:188*****865
单位名称: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环城北路64号
联系人(部门):沈淑娟
联系电话:158*****069
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年3月15日17时00 分至 2022年3月22日24时00分 |
2 |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 2022年3月22日24时00 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2年3月25日16 时00 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2年3月25日16 时30 分至2022年3月29日16 时00 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2年4月13日09 时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4月13日09 时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2年4月13日09 时30 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2年4月14日09时30 分 |
7 |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 2022年4月14日09 时00 分至2022年4月14日09 时30 分 |
8 |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 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9 | 开标时间 | 2022年4月14日9 时30分 |
10 | 开标地点 | 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11 | 备注 | 投标人应按有关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和企业入库、网上报名、电子投标、下载招标文件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招标人(盖章):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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