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王城文化广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越王城文化广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越王城文化广场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越王城文化广场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市发改中心〔202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91.2%,自筹8.8%(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
2.2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平方米(其中,地上*****平方米,地下*****.7平方米;地上包括需改造的现状建筑面积*****.5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544.47平方米;地下包括现状建筑面积*****.7平方米(需改造的占1100平米),新建建筑面积949平方米)。项目包括对场外、地下室、建筑立面改造,设备安装、硬装及室内软装。定位为绍兴文创产品的展示中心和前沿风向标,全新构建绍兴特色文创展示标杆地、夜间经济时尚地和越商精神崇尚地,引进各类业态主力店。
2.3招标控制价:本次设计招标范围涉及到的工程建安造价约14452.34万元。设计费(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服务费用)上限价为384万元,因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已由第三方设计公司承担,方案设计费不包含在本次招标预算内。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项目实施前期的各项服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工程实施期间的相关服务等内容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其中: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原有建筑测绘及检测、建筑工程设计、基坑围护设计、加固改造设计、装修设计(指公共区域)、幕墙设计(如有)、钢结构设计(如有)、外立面设计、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环艺景观绿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停车场(设施)设计、污水处理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如有)、海绵城市设计(如有)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项设计。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图纸打印费、效果图及文本制作费用,设计人员旅差费、住宿费、交通费、初步设计阶段的专家评审费、施工过程中的图纸修改费、技术服务等)。若中标人无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费用不再增加,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连带责任。
2.5工程类别:工程设计。
2.6计划工期:项目合同签订、招标人规划设计方案确认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具体根据招标人要求及实际项目开展进度要求进行服务。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施工图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若存在时间延长也不增加相关费用。
2.7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8标段划分:/。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或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其他要求:
3.2.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资格。
3.2.2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2.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6日08:30时至2022年3月22日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2年4月6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①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657********;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43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②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
③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6.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628号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
C楼3楼
联系人:程芳芳联 系 人:阮建宏
电 话:0575-********电 话:0575-********/159*****233
招 标 人(盖章):绍兴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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