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丰城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宜春港丰城港区城区作业区尚庄货运码头一期工程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批复宜春港丰城港区城区作业区尚庄货运码头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交通〔2020〕817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宜春港丰城港区城区作业区尚庄货运码头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赣交港航字〔2020〕77 号)批准,第一批、第二批施工图设计由丰城市港航管理处以(丰港航管字[2021]9号、〔2021〕26号批复,项目业主为丰城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丰城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自筹及争取省水运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招标人为丰城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10KV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新建10kV两回路线路近期装接容量为*****KVA,远期装接容量为*****KVA,电源由110kV尚庄变电站10kV配电室引出,引至尚庄码头T04转运站2#变电所止。项目投资约500万元。
2.2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工期90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20天,施工工期70天。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本次招标范围为:尚庄110KV变电站至尚庄码头T04转运站2#变电所2条10KV单回架设线路架空及强电下地以及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3.2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CS1-YD标段。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资质,满足相应财务、业绩、信誉和人员要求,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至附表5。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
3.2.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协议格式见附件2);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
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及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jxsggzy.cn/web/)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的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丰城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丰城市工业园区丰电大道
邮 编:******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795-*******
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乐先生
联系电话:0791-********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2022年3月15日
标段划分一览表
标段 | 招标范围 | 主要工程内容 |
CS1-YD |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尚庄110KV变电站至尚庄码头T04转运站2#变电所2条10KV单回架设线路架空及强电下地以及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内部责任分工如下:牵头人承担专业工程的施工、验收,联合体成员承担专业工程的设计、图审、竣工图纸。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工作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组成在投标报名后,不得进行调整或更换。
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以下设计资质: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4)具有以下施工资质: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
财务要求 |
无 |
附表3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应满足: 近五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下同)至少完成过一个配电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近3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下同)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③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④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GAX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投标人信誉应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
人员岗位 | 人数 | 资格及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
丰城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丰城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丰城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城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区慧灯路6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乐先生
联系电话:0791-********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 | ||||
1 | 评 标 办 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低者; (2)技术建议书得分高者; (3)商务得分高者。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 式 评 审 与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分包 | 如有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 |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1 2.1.3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 式 评 审 与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开标一览表 | 开标一览表中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和价格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总计金额必须一致 | ||||
2.1.2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
财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财务要求”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
项目经理资格和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项目经理最低要求”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规定 |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建议书:20分 商务文件(资信业绩):10分 投标报价:7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C=(A×K+B×(1-K))×(100-i)/100 式中: C--评标基准价,单位为元,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 五入。 A--招标人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B--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 n 个最高值和 n 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人,以及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除外)。 n--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投标报价的个数,如投标报价的有效数量在少于等于5家时,n取0;如投标报价的有效数量在6~10家时,n取1;如投标报价的有效数量在11~15家时,n取2;如投标报价的有效数量在16~20家时,n取3 ;以此类推。 K--复合系数(从0.40、0.45、0.50三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值)。 i--下浮系数(从2.0、2.2、2.4、2.6、2.8、3.0、3.2、3.4、3.6、3.8、4.0 十一个数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值)。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以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九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十位“四舍五入”,示例:0.*********%。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2.2.4(3) | 技术建议书(20分) | 总体方案 | 6分 | 总体计划表 质量、工期、安全目标 对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理解 项目实施机构的组建方案 实施中的风险分析与处理措施 论述一般:3.6-4.4;较好:4.5-5.2;优秀:5.3-6.0。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工程设计方案 | 7分 | 总体设计思路 电力行业设计新理念的落实情况 (包括生态、环保、节能等) 重点、难点技术分析以及处理措施 设计服务质量承诺及施工期的设计服务保障等 论述一般:4.2-5.1;较好:5.2-6.1;优秀:6.2-7.0。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
施工技术方案与组织计划 | 7分 | 施工组织设计 质量控制措施 进度控制措施 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论述一般:4.2-5.1;较好:5.2-6.1;优秀:6.2-7.0。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
2.2.4(2) | 资信业绩 (10分) | 业绩 | 10分 | 1、满足基本要求得6分; 2、最近 5 年投标人每增加完成 1 个配电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加 2.0 分,最多加4.0分。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投标报价评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 其中:F=70;E1=0.5;E2=0.3 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 | 详细评审 |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文件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文件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 |
评标办法正文
正文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详见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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