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站站台落地灯箱广告媒体使用和经营权招标公告

客运车站站台落地灯箱广告媒体使用和经营权招标公告

站台落地灯箱广告媒体使用和经营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物招[2014]158号)

现对南昌铁路局沪昆客运专线江西段车站站台落地灯箱广告媒体的使用和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1. 招标范围

1.1 项目简介

南昌铁路局沪昆客运专线江西段客运车站站台落地灯箱广告媒体经营和使用权项目,广告媒体由招标人投资建设,面积约1072平方米;广告媒体分2期交付,其中第一期交付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前,交付车站为萍乡北、新余北、宜春东;第二期交付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前,交付车站为鹰潭北、上饶。

广告媒体规格、位置等详见标书文件及《南昌铁路局沪昆客运专线江西段客运车站站台落地灯箱广告媒体使用和经营权客运车站广告媒体设计规划方案》。

1.2 经营期限:5年。

2. 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工商、税务部门依法注册、年检合格,有效存续3年及以上且信誉良好、具有广告经营资质的法人。

2.2 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及以上。

2.3 须诚信守法经营,无信用不良记录;且投标人在开标前欠南昌铁路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及旗下单位债务金额不高于对南昌铁路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及旗下单位的债权金额,方可参与本次招标。

2.4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

3.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在南昌铁路局纪委的监督下采用公开竞价招标方式。

4. 招标底价:人民币279万元/年。

说明:第四个经营年度起媒体使用费单价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5. 投标要求

5.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6万元。

5.2 标书费用: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议程安排

6.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09:00至17:00。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接受邮购。

6.2 购得招标文件者不作为当然投标资格确认。

6.3 发布招标文件地点:南昌铁路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路142号)。

联系人:李 环 电话:****-********138*****688

毛 元 电话:****-********158*****121

6.4 现场勘查时间: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6日(投标人自行组织考察,费用自行承担)。

6.5 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4年8月16日17时前与招标人联系。

6.6 公开竞价会(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7 公开竞价会(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南昌铁路局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南昌铁路局招标采购办公室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