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公路管护中心闲置门面招租公告

彭水县公路管护中心闲置门面招租公告

彭水县公路管护中心闲置门面招租文件(PSZC-WT-GP-*******

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彭水县公路管护中心的委托,拟对彭水县公路管护中心闲置门面进行公开竞价出租,欢迎有意者前来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一、竞租标的

门面权属

套内面积(M2

位置

出租底价

承租期限

彭水县公路管护中心

154

彭水县汉葭街道南沱巷2号附21号临街门面

*****元/年

5

二、本项目招租公告期自2022年3月16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10时00分止。

三、意向承租方于2022年3月25日9时30分—10时00分到彭水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现场报名。

四、竞租保证的交纳

1. 保证金的金额:*****.00元整。

2. 保证金到帐时间:从招租公告发出起至2022年3月25日8时00分(北京时间)止,若在此期间未到帐的保证金其报名将被拒绝。

3.保证金交纳形式:

(1)本项目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直接交到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和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18*****040015*****000*****
银行账户名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2)竞租人通过必须一次性交纳规定金额的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存款方式交纳保证金,凡以现金存款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造成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

(3)竞租人要充分考虑银行转(汇)账等时间差的因素(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和跨行汇入等的时间要求),对超过时间到账的保证金一律视为未递交保证金和自动放弃参与竞争,竞价结束后与其他竞租人保证金一起退还,出租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以报名。对其超过时间到账的保证金与其他保证金一起退还。

(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报名

①所交纳的保证金金额与规定的金额不符的;

②所交纳的保证金到账时间超过规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的。

五、报名时提交资料

1.若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若竞租人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说明:若参与竞价的代表不是自然人本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六、如截止报名时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截止报名时间有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则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出租底价为公告公布出租价,每次加价幅度以元为单位,整仟或整万进行加价)。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非出租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违约补偿:

(一)意向承租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二)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竞价过程中以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四)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因承租方原因逾期不交剩余价款、逾期不签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

(五)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形。

六、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相关政策规定,参与竞租即表示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和政策了解等的一切风险,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意向承租方如果需要实地勘察出租门面,请在工作日内电话联系出让人(陶老师159*****606)。

七、合同签订与租金交纳及房屋交付相关事项

(一)承租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彭水县公路管护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房租。

(二)彭水县公路管护中心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交付给承租方。

八、招租房屋面积以实物现状为准,且不因公告面积的增减而影响交易结果。

九、成交后,出租方负责标的房屋的移交。

十、(标的物)改造装修需征得出租方同意,标的物的原有构件及附着物、设施设备需拆除的必须经过出租方同意,否则不允许拆除。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则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拆除时不得损坏标的物原有属性和形态),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装修费用。

十一、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涉及工商、公安、税务、环保、市政、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概与出租方无关。

十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危品。

十三、承租方成交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彭水县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出租方凭承租方的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

十四、所有标的物经营、使用期间产生的税、费、水、电、卫生、税费及标的物维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负责按时缴纳支付;水、电及其它通讯线路的搭接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协助。

十五、因装修、营业的影响与周边及楼上住户产生的纠纷问题由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

十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并履行。

十七、联系方式

彭水县公路管护中心:陶老师159*****606

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董老师023-********

附件:

彭水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招投标活动出具核酸检测报告的公告

为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力度,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交易活动项目开标前14天内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非以上范围内参加交易活动的人员自行安排核酸检测,凭开标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参加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

特此公告

彭水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门面 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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