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农科院党委进行了巡视。2021年9月1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农科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引领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有差距

1.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及时”方面

整改措施:持续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院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对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在每月院党委会议或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进行传达学习贯彻;认真进行查缺补漏,立即督促直属单位在门户网站设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栏和上线使用,并按省政府网站管理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整改成效:一是持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院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同时作为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第一议题”,及时在会议上进行传达学习。2021年以来,院党委坚持每月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建立学习闭环式管理台账,截止目前,院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将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七一”重要讲话等精神落实到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结合农科院实际,还制定印发了《中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方案》《中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方案》《中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致知力行学党史、三进乡村办实事”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贯彻落实举措。二是认真进行查缺补漏。2021年9月24日,院党委会议补学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农科院建院60周年贺信精神,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一体推进落实。截至目前,20个直属单位、机关6个支部均已传达学习贯彻了贺信精神。三是督促院直属单位在门户网站设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专栏。2021年9月30日前,院各直属单位门户网站均已开设学习专栏并全部上线使用,并按省政府网站管理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2)在“党内法规贯彻执行不够到位”方面

整改措施:落实院党委每年专题研究党内法规工作制度,及时组织学习有关党内法规制度,并将党内法规学习贯彻工作纳入院党委督查重点;修订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具体措施,并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检查。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精神,对党内法规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二是落实院党委每年专题研究党内法规工作制度,及时组织学习有关党内法规制度。2021年6月底到7月5日,院党委对院属各单位各部门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形成了《中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党内法规执行情况通报》。10月18日,院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工作,并听取党内法规督查检查情况汇报。同时,已将党内法规制度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纳入院政治巡察工作内容。三是及时修订完善了《贵州省农业科学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并于12月10日正式印发,明确了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具体措施,并加强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

2. 针对“引领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有差距”问题

(3)在“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缺少突破性、引领性科技成果”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科技创新能力方面。谋划实施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十四五”期间争取获批重点研发等项目的课题4~8项。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实施的质量,强调成果产出,鼓励发表高水平论文和编写专著,提高文章数量和质量,力争“十四五”期间平均每年发表SCI收录论文50篇以上。加强对科研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凝练科技成果的水平,力争“十四五”期间申报国家科技奖1~2项,省部级以上奖项70项以上。二是科研平台方面。积极对接国家、省相关部门,大力争取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力争在“十四五”期末新建(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全院国家级科研平台达15个以上。加强院科研平台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尽快投入使用。整合全院科研平台资源和大型仪器设备,形成清单发布,并定期更新,实现大型仪器共享,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供基础平台。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谋划实施大项目、好项目。2021年,组织申报国家级项目105项,省级各类项目499项,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5项、省科技支撑重点项目1项、我院科研人员主持省科技支撑重点项目2项。积极对接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及重点项目支持,并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申报书。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实施质量。在2022年拟立项的院级项目考核指标中强调品种、文章、技术、成果奖励等产出,同时加强对项目的绩效进行考核。截至目前,2021年发表论文被SCI、EI收录共53篇。三是加强科研培训指导,提升凝练科技成果的水平。2021年邀请中国农科院毕金峰、张金霞等专家到我院开展“农科大讲堂”学术报告共6场,参加报告人数共计435人。同时,邀请相关专家到研究所开展科技成果凝练现场指导,帮助成果申报单位联系专家进行成果评价,目前已完成2021年省科学技术奖申报15项,较2020年增加了50%。二是在科研平台方面。四是积极对接国家、省相关部门,大力争取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建设项目。2021年,我院获得农业部“贵州省农药风险监测中心(含田间监测点)建设”平台项目1项、省发改委资助立项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项。五是加强我院科研平台项目结题验收管理。2021年8月、10月分别组织验收农业部平台建设项目2项,并及时投入使用。六是整合全院科研平台资源和大型仪器设备。目前我院共有16台大型科研仪器发布在牵翼实验室管理信息云平台,254台大型科研仪器发布在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系统,并定期更新仪器数据,实现大型仪器共享,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供基础平台。

(4)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不够明显”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召开一次成果转化的政策法规宣讲会议,促进成果转化工作;二是完善体制机制。修改完善院成果转化办法,并开展调研了解执行情况;三是明确岗位职责。各直属单位明确1名分管成果转化工作的领导干部,落实成果转化相关工作;四是加大成果的宣传与推介力度。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学习。截止2021年11月26日,我院成果转化处对院各直属单位开展了成果转化政策法规宣讲工作,促进省农科院科研成果有效转化推广。二是完善体制机制。今年,我院再次修改完善了《贵州省农业科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组织各研究所按《办法》要求执行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并到果树所等单位监督落实执行情况。三是明确岗位职责。2021年11月29日下发通知,督促各研究所明确1名领导分管成果转化工作并报送院成果转化处,加强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力建设,认真推进成果转化工作。四是加大成果的宣传与推介力度。在院创新大楼、院农科公社等场所设立成果转化展示专区,以及在各直属单位官网开展院成果宣传与推介,综合提升省农科院科研成果转化率。

3. 针对“深化机构改革不到位,推进现代化科研管理力度不够”问题

(5)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力度不大”方面

整改措施:进一步发挥院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供院党委决策。落实院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工作,对全院改革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发挥院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目前,正在围绕“农业科技人才人事制度、科研平台建设、科研规范管理、成果转化制度”等内容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调研完成后,将形成调研报告供决策参考。二是落实院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今后,院党委将定期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全院改革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制定出台相应的工作措施,推进领导小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三是加强跟踪落实,下一步凡涉及深化改革的工作,起草会议纪要,明确工作职责,梳理责任清单,并将纳入院党委督查工作内容。

(6)在“部分处室职能职责和学科研究存在交叉重叠”方面

整改措施:出台学科优化调整和处室职能职责调整优化方案,在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时,对职能重复处室进行合并,对优化学科交叉的研究所进行学科整合。

整改成效:将结合巡视组反馈意见出台学科优化调整和处室职能职责调整优化方案。目前,已向省编办汇报省农科院学科优化调整和处室职能职责调整优化相关事宜,将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开展深入细致调研,广泛征求优化调整意见建议,编制符合省农科院实际的学科优化调整和处室职能职责调整优化方案。待方案出台后,届时将按照全省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进行优化调整,对职能重复处室进行合并,对学科交叉的研究所进行学科整合。

4. 针对“部分领域风险防范不到位、化解不及时”问题

(7)在“科研项目管理不规范”方面

整改措施: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科研管理暂行办法(2021版)》和《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科研诚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各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管理,确保院级项目应验尽验。

整改成效:持续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一是制定并完善《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科研管理暂行办法(2021版)》和《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科研诚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于2021年8月印发给各研究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各研究所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管理,确保院级项目应验尽验;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4个研究所涉及到的5个执行力度不够的院级项目,发出了《关于加快院成果培育项目执行进度的通知》,督促相关项目执行及经费使用进度;三是已对2021年11月30日前提交的85项院级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结题,并督促相关单位项目验收完后及时作归档处理。

(8)在“部分科研基地规划设计不合理、建设管理不到位”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对接,力争12月30日前由省发展改委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二是加强与黔西市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局协调沟通,将规划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地块纳入黔西市金碧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和土地重点调规计划。三是在以后拟建基地的选址过程中,在充分调查、研究后再作建设决定。四是持续推进院蚕业研究所遵义官庄基地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明办理相关事宜。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对接畜牧所黔西基地一直未获可研批复事宜。2021年10月8日,邀请省相关专家到黔西基地进行实地查看评估,并先后三次向省发改委国际工程咨询中心对接了项目资金到账证明、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相关事宜,待对方出具评估报告后将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加强与毕节市人民政府、黔西市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局协调沟通畜牧所黔西基地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事宜,争取将基地规划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地块纳入黔西市金碧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和土地重点调规计划,有序推进该项工作。三是坚持充分调研,认真分析评估研判。2013年9月30日,省农科院与惠水县好花红镇兴涟村和好花红村协议流转租用土地1520.18亩,流转年限30年,因当时调研不够充分,未及时发现该基地位于涟江河旁,并位于拦河坝上游,每年汛期河水上涨,使惠水基地常年遭受水灾,导致惠水基地无法正常开展科研工作。同时由于惠水县人民政府在该基地建设“贵州好花红现代农业科技园区”项目,并多次到我院协调该土地使用工作,自2018年8月31日起,我院除信息所继续流转70亩土地外,其他已全部退出惠水基地。鉴于此,我院在今后拟建科研基地选址过程中,将充分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通过充分调研、综合研判分析后再作基地建设的决定。四是加快推进院蚕业所遵义科研基地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办理等相关事宜。目前已向遵义市相关部门提交房屋产权证办理相关手续,待新蒲新区缴费后便可完成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同时,积极协调遵义新蒲新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对接土地证办理事宜,早日完成现场踏勘、核实,有序推进农业设施用地批复等工作,力争2022年底前取得遵义科研基地土地使用证明。

(9)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网络安全存在风险”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在干部考察中,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谈话内容和政治素质测评内容;二是加强网络安全硬件建设,积极向省大数据局申报2022年省级政务信息化统筹新项目,在网络中心部署IPS\IDS\堡垒机、上网行为管理等网络安全硬件设备,分阶段完成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在干部考察中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谈话内容和政治素质测评内容。巡视指出问题后,已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谈话内容和政治素质测评内容,并按相关要求对我院9名试用期满的干部进行考察谈话和政治素质测评。二是加强网络安全硬件建设。2021年7月10日,已向省大数据局反映并申报2022年省级政务信息化统筹新建项目。2021年8月起,已启动网络安全信息月报工作制,每月按要求向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省农科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月报》、向网络中心报送《网络中心监测月报》,加强了对网络安全及网络舆情日常监测,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

问题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四风’问题禁而未绝

5. 针对“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0)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时”方面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整改成效:省农科院党委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2021年5月14日印发了《中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并分别于2021年5月14日、7月28日分两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总体形势,研究部署了下步工作,贯彻落实了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

(11)在“开展巡察工作流于形式无实际效果”方面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省委发《省直部门(单位)巡察工作流程参考》等相关文件修改巡察方案、开展巡察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巡察机构。根据省巡察工作有关要求,2021年6月22日,调整了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任副组长,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直属机关纪委书记)、组织人事处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单独成立巡察办公室,从品资所抽调杜明辉、离退处抽调肖波两位同志作为巡察办专职工作人员。二是积极组织培训。选派统战部部长王启杨、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韩红、外事处副处长巩华静(该同志现已调整到院党政办公室任副主任)三位同志参加省委巡视办进行为期1周的巡察工作培训,强化巡察业务骨干工作水平。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分别于2021年7月21日、8月19日、9月26日,三次专门召开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组织巡察办成员、巡察组组长、巡察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省直部门(单位)巡察工作流程参考》等巡察工作要求,讨论《巡察工作方案》等,为下一步开展巡察工作严格标准。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省直部门(单位)巡察工作流程参考》,主动向省委巡视办、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汇报,严格按照巡察要求开展好巡察工作。

(12)在“‘关键少数’违规违纪问题仍有发生”方面

整改措施:制定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的实施办法,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监督;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及时通报上级纪检部门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在重要时间节点提醒打招呼、严明纪律。

整改成效:2021年6月17日,院党委制定并印发了《中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贯彻《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实施办法》,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检查;10月19日,召开党纪法规学习暨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在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下发了通知提醒打招呼、严明纪律,于9月13日、16日、17日、22日等在省农科院纪检监察工作群、门户网站及时转发上级纪检部门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并已于12月10日对各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

6. 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偏松偏软”问题

(13)在“日常监督不够严实”方面

整改措施:在今后相关督查工作中,认真梳理相关单位存在问题清单,并督促其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成效:进一步加强了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督查检查工作,2021年8月25日,院党委在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中,已认真对照拟定的问题清单开展了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并及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今后,责令机关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工作职能,对各直属单位、各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执纪监督,督促各直属单位、各部门加强问题整改,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直属单位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14)在“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省纪委、省直纪工委2021年下发的《贵州省直单位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规范(试行)》流程,处置相关问题线索及信访件;二是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2021年下发的《贵州省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认定处理细则(试行)》要求,处理相关领导干部。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按照省纪委、省直纪工委2021年下发的《贵州省直单位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规范(试行)》流程要求处置了相关问题线索,对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1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处理。二是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2021年下发的《贵州省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认定处理细则(试行)》要求,对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反馈的2名处级干部分别进行诫勉和责令做出检查、限期改正处理。三是严肃开展追责问责,对附属中学1名科级干部违反法律法规“醉驾”问题进行了查处,按规定已对其作出撤职处分的决定。

7.针对“‘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

(15)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有关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相关人员退回多报销的机票费用及伙食补助,今后严格审核报销票据,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加强学习,严格按照规定清退违规报销的相关费用。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检查、立行立改。针对超标准乘坐前往三亚飞机票款,已按该次航班经济舱机票标准,收回超标乘坐机票超支部分票款3300元,已存入单位账户列为增加财政拨款结转,凭证号为2021年11月财记125号;针对培训期间报销伙食补助问题,已将多报领取的培训期间伙食补助费300元如数收回并原渠道返回资金,于2021年10月14日存入银行,凭证号为10月财记27号。二是加强学习、常抓常促。今后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技能,熟记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财务报销、票据审核工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建立制度、严明纪律。2021年12月1日,印发了《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公务报销管理办法》,要求全院各直属单位和各部门严格贯彻执行。

(16)在“干部作风存在不严不实”方面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领题调研要求重新撰写调研报告;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相关工作要求,避免出现此类情况发生;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干部及时提醒打招呼。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领题调研要求重新撰写调研报告。二是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涉及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相关工作要求,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吸取教训,避免出现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干部及时提醒打招呼,坚持抓早抓小,努力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问题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

8. 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问题

(17)在“法治意识不够强”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院党委召开一次会议专题听取涉法涉诉工作情况汇报,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把关,规范管理;二是认真按照法治建设要求,实事求是补报;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培训内容,邀请权威法治专家到院作培训辅导。

整改成效:一是院党委召开专题会研究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法治意识,规范管理。现已对省农科院自2017年以来涉法涉诉案件基本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涉及案件共计22件,并对案件产生原因及整改措施作了分析研究,并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院党委会,专题听取近年涉法涉诉情况汇报,认真总结、查找差距、补齐短板,不断强化法治工作意识。二是认真按照法治建设要求,实事求是补报。按照省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制定本系统法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要求,已制定了《贵州省农业科学院依法治院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通过了院党委会审议,正在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部门进行再次审查论证;关于“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单位重大决策程序制度规定并向社会公布”、“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落实党委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合法合规性审核审查制度”的问题,已按要求进行补报。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更新法治宣传教育相关信息,截止2021年11月29日,已发布法治宣传简报报道32余篇,持续加强全院法治宣传教育;2021年9月29日,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贵州建设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落实方案》《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贵州省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机制》等涉及法治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2021年11月4日,邀请省委党校有关教授到省农科院作意识形态与法宣培训,进一步强化全院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同时于2021年12月10日,邀请省司法厅有关专家到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讲座,为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机关科级以上干部作了法治培训辅导。

(18)在“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年及时提醒班子成员按规定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提醒院党委书记审核班子成员发言材料;二是对机关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会前、会中、会后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及时了解干部职工反映的困难,深入开展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工作,规范记录,做好全套资料保存。二是及时完成整改。对2019年8月28日院党委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以提希望代替批评意见的问题,已于2019年8月31日,院党委针对此问题重新召开了深入批评专题会,开展了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了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刀刃向外、敢于真刀真枪,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三是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指导,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7月6日,已下发通知对机关各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院党委班子成员已在2021年7月-8月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按要求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现已结合省农科院实际制定了《省农科院直属机关党委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院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9.针对“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问题

(19)在“党委领导把关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我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出台《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加强对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审核把关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整改成效:进一步规范省农科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把好选人用人关。2021年6月30日,已出台《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加强对院各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巡视反馈发现的品资所提拔科级干部不规范问题,已要求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深刻反省,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0)在“职位设置不规范”方面

整改措施:待《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级晋升制度》出台后,按文件要求解决因年龄、身体原因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处级干部的待遇问题。

整改成效:因年龄较大及身体原因,对不再适合担任领导职务的8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目前仍保留其原所在岗位的工资待遇。下一步,待《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级晋升制度》出台后,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职位设置调整相关工作。

(21)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不到位”方面

整改措施: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干部公示事宜,在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后再印发任职文件。

整改成效:一是主动查找问题、深刻反思错误。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不到位进行了认真梳理,干部任前公示时间不足五个工作日的问题存在于2016年,通过梳理查找问题根源,提高对问题的思想认识。二是坚持依规执行、严格要求管理。自2017年起,干部任前公示时间严格按照5个工作日公示期制度执行;自2020年6月起,干部任职文件印发日严格按照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日为下文印发日,今后将持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全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2)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方面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两项法规”和《实施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写培训,严格审查、层层把关,安排时间逐一面对面审核,加大查处力度。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将在每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开展时,加强“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熟悉掌握“两项法规”的适用范围、报告内容和纪律要求,提高填报工作一致率。二是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严格执行“两项法规”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两项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要求。今后在开展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将严格按照“两项法规”确定的报告内容和填写说明填报,将对每位填报对象进行一对一核对审查、严格把关。

10. 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够实”问题

(23)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院党委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院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单位调研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督促联系直属单位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并具体解决联系党建工作中单位存在的问题;二是院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把直属单位党委班子成员指导本单位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整改成效:一是落实院党委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责任制。2021年5月14日、8月6日,院党委两次专题研究了机关党建工作,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直机关工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的通知》精神,审议通过了《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方案》《院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和党委书记落实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二是强化院党委班子到联系单位调研党建工作。截至目前,2021年院党委班子成员联系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共计47次,督促直属单位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并解决联系单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三是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2021年11月12日,已印发了《贵州省农业科学院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将各直属单位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单位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直属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调研工作的主要内容。四是健全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将直属单位党委班子成员指导本单位党建工作具体内容以考核指标的方式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多措并举推动全院党建工作大提升。

(24)在“部分基层党委党的领导缺失,存在‘谁业务强、谁说了算’现象”方面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党委工作的督查力度,配合纪检监察组开展驻地监察,对不讲规矩、不讲政治、不顾大局的“一把手”进行调整或处理;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巡察工作内容,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党委工作的督查力度。积极配合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对延伸二级单位进行驻点监督检查工作,查找存在的具体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二是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党委会议研究决策制度。已提醒相关单位党委、所长办公会等规范执行“三重一大”等事项,严格落实党委会议决策制度。三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修订完善了《贵州省农业科学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

(25)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力”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1次省农科院党支部标准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督促附中3个支部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年内实现所有基层党支部100%达标,同时,抓好2021年度星级党支部申报工作;二是制定《省农科院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试行)》;三是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实地到分片联系指导的基层党支部开展一次工作检查,督促各基层党支部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督促落实整改。2021年9月14日,邀请省直工委组织部领导到我院作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题辅导讲座,为提升我院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9月28日,组织到院附属中学对其3个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达标工作进行了指导;10月22日,召开院直属机关党委第六片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督促院附中3个党支部工作整改;11月22日,召开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对全院基层党支部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再次明确了工作要求,确保2021年内实现所有基层党支部100%达标;10月18日,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和星级党支部、示范党支部申报工作的通知》,11月25日,向省直工委推荐申报达标党支部3个、星级党支部18个、示范党支部1个。二是建立规范制度,严格规范管理。2021年12月6日,印发了《直属机关党委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试行)》,严格规范工作。三是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直属机关党委委员落实实地分片联系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职责,督促各基层党支部持续抓好工作落实。

问题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全面、不彻底

11. 针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集成整改、一体整改有差距”问题

(26)在“整改方案不实不细”方面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基层党委严格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详细整改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成效:严肃对照检查2016年巡视整改方案存在整改措施不实问题,及时督促16个职能部门、20个基层党委严格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逐一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人、明确了时间表,切实抓好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7)在“整改情况底数不清”方面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及单位认真对照2021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抓好整改工作,避免出现数据不吻合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了由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指挥调度,切实推进整改落实;同时,领导小组下设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的6个整改专项小组,严格对标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逐一负责4个方面和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问题。二是严格落实整改任务,认真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对各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整改任务一项不漏、责任要求到岗到人。三是成立了由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整改落实督查检查组,负责对各整改工作专项组、各直属单位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避免出现数据不吻合等情况。

12. 针对“落实整改日常监督不到位,整改问责不严”问题

(28)在“对整改工作日常监督有差距”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开展有关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管理。

整改成效:一是对标巡视反馈意见,严肃开展问题整改。组织力量对院本级近两年会计凭证开展了核查,对发现的未填列完整报销人、经办人的票据按实填列完整;对超标准接待已按规定进行清还,共清退收回违规接待资金1.14万元(其中:无公函接待款2起0.1062万元、一函多餐9起0.7444万元、同城接待3起0.1736万元、陪同人数超标8起0.*****万元),记账凭证为2021年11月财记111号;2021年7月15日,已完成对院附中违规使用项目资金款全部清退,共收回违规发放资金139.93万元,于2021年7月6日-15日,通过职工刷卡存入银行,凭证号为2021年7月财记23号,资金归入累计盈余-非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转中。二是加强财务指导,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规范执行差旅费报销事宜;“三公”经费支出一律严格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公务接待附件资料不全一律不予报销;基建工程项目款支出,严格按合同约定办理;项目资金严格按预算用途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12号)文件规定,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范围推行公务卡制度和银行网银转账业务,杜绝大额现金支付事项发生。三是强化督查检查,持续规范财务管理。坚持对各直属单位、各部门开展财务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日常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院财务管理工作。

(29)在“整改问责不严”方面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对负责领队的人员作出处理,今后如出现类似问题将严肃处理。

整改成效:一是严肃问题整改。根据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未按照有关规定对涉及“以培训邀请名义变相旅游”人员作出相应处理的问题,已责成监察室督促相关单位对以培训邀请名义变相旅游的带队人员按要求退回相关费用,并进行了诫勉处理,同时,对其他涉及人员也进行了约谈教育,让其充分认清错误事实。二是严格规范管理。持续加大对全院干部职工开展“变相旅游”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并加强对培训组织机构、培训内容严格把关,对非必要的培训不得参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3. 针对“整改实效不明显,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30)在“持续整改有欠缺”方面

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往来款项清理。

整改成效:一是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对院直属20家单位和各部门所有往来账款进行全面清理审计。2021年9月,将院本级3年以上无法偿付的工程质保金(押金)清理调整转收入20.49万元,以及3年以上实际领用未出库的“库存物品”0.369万元进行调账处理,凭证号为9月财记100号;已对部分直属单位往来账清理进行调账处理,为完成清理的部分单位将在12月底前完成。二是整章建制,严格规范管理。针对往来款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制定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往来款项的日常管理工作。

(31)在“制度建立不规范”方面

整改措施:加快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整改成效: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已于2021年10月1日起,对院本级和直属单位油菜所、品资所停止执行院发原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的超标条款。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了《贵州省农业科院公务报销管理办法》、《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于2021年11月25日通过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21年12月1日印发全院贯彻执行,严格规范各直属单位和各部门差旅费管理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改 巡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