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9月21日至10月30日,市委巡察一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6月23日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夯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待反馈意见

农业农村局党组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坚持把抓好整改作为一次党性锻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具体实践,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详细研究部署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为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负责具体抓落实)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整改落实,全力推进巡察整改

在征求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市委巡察一组、派驻纪检组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关于巡察“回头看”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局党组成员主动辨析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并逐条逐项研究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强调各部门、各党组织、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巡察“回头看”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不回避存在问题,扎实做好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农业农村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党员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推进农业农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南平市委、武夷山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1)关于未组织学习贯彻的问题。如,对中央深改委出台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局党组未组织传达学习。

整改情况:①2021年8月3日上午,组织学习《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三份重要文件,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②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联系,还通过“学习强国APP”及时关注最新的涉及三农等方面的重要文件,及时安排学习,确保将党中央精神传达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学习“走过场”的问题。如,未对2019年组织的“大学习”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卷进行批改,72份试卷中仅3人答对“党的建设中摆在首位的是政治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对2019年组织的“大学习”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卷进行批改。②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于2021年8月3日上午重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督促党员干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在行动上,不断提高政治站位。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组织局第一、二党支部党员进行党史知识测试。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对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如,某班子成员在践行初心使命、牢记为民宗旨等专题的发言材料与工作实际无结合或不相关,有的从网络下载。

整改情况:①完善学习制度,印发《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武农党委〔2021〕27号),按时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专题读书班,班子成员带头研讨发言,撰写心得体会28篇,发言材料30余篇。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失控的问题。局党组推动协调私屠滥宰整治工作不够有力,没有形成整治合力。2018年10月,我市唯一定点屠宰场日均生猪屠宰量超97头,而2020年10月1—12日,日均不足8头,市场销售的猪肉大部分非正规渠道宰杀且未经检验检疫。

整改情况:①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牲畜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约谈屠宰企业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先后2次组织屠宰办执法人员到屠宰场现场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屠宰场整改,截至2021年9月15日,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并分别下达《关于切实加强牲畜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屠宰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管理。②打击私屠滥宰。主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次,收缴未经检疫检验私屠滥宰猪肉及产品3200多公斤,生猪私屠滥宰案件立案11起,其中移送1起,自办10起已结案。通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有效打击了我市私屠滥宰行为。③2021年1月1日至9月30日,我市共有生猪*****只,日均屠宰量96只,基本达到进场屠宰的要求,有效保障市场销售的猪肉大部分由正规渠道宰杀且经检验检疫。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在2019年南平市 “四比六促”活动考评中,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多次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①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长态机制,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明积分制,采取按月对全市各行政村考评,并及时通报调研结果的方式,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文明积分制管理,使小积分激发人居环境大变样。②积极对接南平人居办,做好考评工作,2021年第一、二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南平分别位居第四名和第二名。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以来,仍然按工程造价的5%收取粮食产能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未按国家规定降为3%。

整改情况:①对粮食产能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问题所涉及的项目进行自查,退还2018年工程质量保证金47.7989万元。②今后的工程建设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6〕295号)规定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举一反三,从严审核把关减税降费政策,在项目实施前,拟定项目实施初稿方案,委托法律顾问把关是否规范使用政策,并报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减税降费落实到位,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指导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工作开展不够细致的问题。如,2019年审计部门在对我市10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成员名单抽查过程中发现,22名在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被违规认定为村集体经济成员。

整改情况:对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面排查,排查出313名公职人员,已对此类人员进行清退。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对成果利用不够重视的问题。如,对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中清查出的村集体对外承包的林地等固定资产,没有要求各乡镇指导各村按合同约定收取使用费。

整改情况:①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承包合同排查,建立合同台账,抓好合同履行。②结合今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是否合法合规,并对存在问题的合同进行完善;2021年5月15日至9月15日,已整改问题合同43宗,收回拖欠租金17宗89.36万元,增加租金收入1宗5.2万元。③建章立制,制定出台《武夷山市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指导乡(镇)、街道、村建立相应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对市委市政府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政策提出的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要求没有抓好落实。2018年以来,对有上级资金补助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优先安排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比较少。

整改情况:局直属各单位有涉及可支持村集体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将优先予以安排给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根据武夷山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指导乡村实施相关工作。2021年5月,上梅村与荷墩村已列入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建设补助项目库。全市68个行政村建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服务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的问题。

(1)关于对品牌保护重视不够的问题。市茶科所作为“武夷山大红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2018年以来,从未主动提起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投诉。对2021年启用的新地理标志专用标对我市“认标购茶”工作带来的影响,市茶产业发展中心主动研究分析不够,未形成工作预案。

整改情况:①主动商请市场监管部门、司法等相关部门对武夷山大红袍等证明商标的维权保护工作,打击伪劣茶叶品牌1起。2021年8月,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处理武夷山市洪顺翔茶叶店销售侵犯“正山小種”注册商标专用权茶叶行为的案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侵权相关产品,罚款*****元,上缴国库。②加强品牌宣传,充分利用厦门9.8投洽会等茶事平台,大力开展武夷山大红袍等证明商标等品牌宣传工作。③全市35家规上茶企已经全部在区块链溯源平台内注册,并且基础信息已经完善。《武夷茶地理标志标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修改方案已经报请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市茶科所科研力量薄弱的问题。20多年来未新录用人员,专业人才青黄不接,没有自己的茶叶科研基地,近年来未实质性从事茶叶科学研究。

整改情况:市茶科所正式在编人员5名,因2001年改制,茶科所的茶叶基地均租赁给武夷山市武夷星有限公司,茶科所无科研基地,且无科研设备,因此近年来均无科研项目。已正式向市委编办申请专业技术岗位,待批准后公开招聘,做好茶业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培养,做好传帮带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种质资源保护的公益定位淡化的问题。茶叶种质资源保护主要是依托民营茶企进行,政府主导地位弱化,资源丧失风险加大,创新开发利用不足。

整改情况:2021年8月15日与中茶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9月6日市政府召开资源圃项目建设专题会议,初步确定资源圃地块范围及面积,位于小武夷公园1000亩用地,其中城南村655亩先期启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主动担当作为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滞后的问题。按规定应于2019年3月前组建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到2019年11月18日才成立,截至巡察进驻,人员和办公场所还未到位,导致执法力量分散,渔政等监管执法力量明显不足。

整改情况:①于2021年8月5日与武夷山朝阳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作为办公场所。②2021年第一次市委编委会研究,确定执法大队编制23名,现市农机化发展中心7人、市动物卫生技术中心1人、市质检中心1人均转隶到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截至2021年9月1日,己配齐执法人员21人,其中执法大队长1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主动承接新增职能的意识不强的问题。对接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工作不主动,截至巡察进驻,农村住房审批工作相关职能仍未划入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流程未明确。

整改情况:①2020年9月,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家联合下文转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0〕45号)到各乡(镇)、街道(武自然资综〔2020〕297号),作为乡(镇)、街道、村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依据。②指导10个乡(镇)、街道成立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机构,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一支笔审批”制度,明确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工作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协调召集。③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窗口的指导意见》(武农〔2021〕53号),明确了有关工作职责、申请须知、审批流程等,指导乡(镇)、街道全面落实“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审批机制。④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全市已批准农村新建住宅用地申请154宗,面积20.92亩;农村翻改建住宅用地申请41宗,面积7.06亩。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关于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牵头作用发挥不强的问题。扶贫办对全市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整理、汇总和反馈不及时,未实时掌握贫困户最新情况。如,崇安街道朱某本人已毕业工作两年多,收入较为稳定,仍享受低保政策。2019年,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在南平各县市排名靠后。(2)关于政策宣传不够及时的问题。如,对我市2020年4月出台的《武夷山市建立稳定脱贫机制的八条措施》,扶贫办直到2020年9月才编印宣传小册;新丰街道徐某一家3口患有特殊疾病,但对相关医疗扶贫政策不了解,均未办理特殊病种事宜。

整改情况:①开展常态化摸排。依靠乡村力量,每月组织开展常态化摸排,累计走访排查脱贫户和农户5503户次,累计推动解决困难或问题567个。②强化筛查预警。会同教育、卫健等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筛查,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反馈至基层核实,经过办理低保续保等方式,推动解决困难或问题1516个。③加强考评对接。按照南平市扶贫工作考评要求,及时报送《“绿色发展体系”资金报表》《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月报表》等材料,并按时间节点及时拨付使用扶贫资金并录入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确保完成南平市各项任务指标要求。④编印政策指南。加强政策宣传指导,收集上级相关乡村振兴政策,编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扶持政策指南》1000册,分发给乡村及涉农组织。⑤开展政策宣讲。2021年6-7月,联合市民政局、医保局等部门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进村(社区)活动,利用乡(镇)、街道圩日向广大群众宣讲救助政策。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七)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深入的问题。2018年以来,局党组未开展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局党组成员2018—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述法会议的发言材料,多数未涉及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①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评,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全面落实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2021年7月29日召开市农业农村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发言材料。②2021年7月16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中,学习市委关于《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汇报讲话精神。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时有发生的问题。

(1)关于制定文件照搬照抄的问题。2018—2020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未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照搬市纪委监委相关文件。

整改情况:①认真传达中央、省、南平市和武夷山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②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中共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员会《关于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武农党委〔2021〕5号),进一步明确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和目标。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学习心得相互抄袭的问题。2018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13人的心得体会高度雷同,有的甚至完全一样。

整改情况:对专题研讨班撰写心得体会高度雷同甚至完全一样的同志,通过认真辨析,共有13位同志高度雷同,其中3位同志己退休,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于2021年8月18日,对在职的张某等10位同志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并重新撰写心得体会。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政务公开走形式的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2019年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的公示》未标明公示期及联系电话。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的信息内容增加校对复核程序,确保各项公示要素完整。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官僚主义未彻底消除的问题。

(1)关于对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的问题。如,苏某反映“邻居长期在家圈养和宰杀羊污染环境”问题,农业农村局未及时督促落实,导致其多次上访,历时3个月才处理完毕。

整改情况:对于群众反应的信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及相关政策维护信访秩序,规范信访答复,接到信访立即调查落实,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的信访事项答复。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划转房产长期未办理变更的问题。如,市茶产业发展中心对从市岩茶总公司划转过来的五处房产产权变更登记事宜未进行研究,上述房产仍登记在市岩茶总公司名下,导致在处置吴屯、岚谷两处房产时遇到障碍。

整改情况:截至2021年9月23日,五处房产均已变更在武夷山市茶业局名下。关于吴屯、岚谷两处房产暂时挂在武夷山市茶业局名下,不作处置。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财务管理把控不严的问题。

(1)关于违反规定支付补助资金的问题。2018年1月,未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在市溪畔源家庭农场未提交审计报告的情况下,支付其2017年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补助资金8.55万元。

整改情况:市溪畔源家庭农场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工程结算审计书,今后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补助等各项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直接指定补助企业的问题。2020年8月,市茶产业发展中心未实施相关申报流程,直接支付武夷山市红天下茶业有限公司茶树种质资源保护补助资金20万元。

整改情况:2021年9月7日,对市茶产业发展中心技术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项目申报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合同管理不善的问题。如,截至巡察进驻,农业机械管理站未收取武夷街道黄柏村本应于2018年8月支付的承包费11.25万元。

整改情况:①商请武夷街道三农服务中心,按照合同要求共同收取承包费,2021年8月11日,收到武夷山市武夷街道三农服务中心代收款项******元。②建立《武夷山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合同管理制度》,避免出现类似问题。③依照相关规定,于2021年8月2日,对市农机化发展中心综合股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违规采购问题多发的问题。

(1)关于未按规定集中采购的问题。2020年1月,市茶产业发展中心未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集中采购,违规通过社会招标代理公司按照竞争性磋商谈判的方式采购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武夷山市大红袍第四届全国茶艺职业技能竞赛”策划、运营服务项目。

整改情况:①2021年9月7日,对市茶产业发展中心市场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②对武夷山市大红袍第四届全国茶艺职业技能竞赛采购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报告。③加强采购人员采购知识的培训,并严格落实项目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采购和履行采购程序的问题。2018年11月,市茶产业发展中心未进行公开招标,直接通过竞争性磋商谈判方式采购茶业有机肥替代化肥土壤质量检测服务。2019年12月,市茶产业发展中心仅根据一封推荐信即指定采购并支付武汉中油阳光时代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油菜种子款6.82万元。

整改情况:2021年9月7日,对市茶产业发展中心技术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今后将严格按政府招投标管理执行相关的采购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 .关于项目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

(1)关于项目审核流于形式的问题。如,2018、2019年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8个示范点建设项目,有3个未办理设施农用地报备手续。

整改情况:①截至2021年9月15日,武夷山市水旺种养殖家庭农场、武夷山市岚峰稻花鱼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7家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点项目均已办理农业生产设施用地报备手续。②2021年8月11日,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建立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项目监管制度的函》,并到乡村及各示范点开展宣传,共分发文件40多份,进一步规范农业设施的使用管理,确保农业设施发挥积极作用。此次整改中,我局建立《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项目监管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对项目进行审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部分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如,梦松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今日农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申报的2017年省级农民创业园项目跨年度完成和验收;截至巡察进驻,黄凹垄农作物种植家庭农场2019年申报的农广校“五新”技术示范点建设项目仍未验收;五夫莲肆、五夫朱子家酒等田园综合体产业化项目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①严格按项目实施要求,加强监督指导,黄凹垄农作物种植家庭农场已完成验收。②截至2021年8月26日,项目按照施工进度要求稳步推进,五夫莲肆项目于8月18日完成封顶作业,朱子家酒项目于8月26日完成封顶作业,两个项目均已达成上级要求的进度,预计年底前将完成所有项目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同一企业连续享受同一项目补助的问题。如,五里坋白莲专业合作社、今日农产品配送服务公司、塔顶山农产品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3年享受省级农民创业园项目补助。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研究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涉农项目申报建设验收及资金拨付使用监管制度》,严格把控项目同一建设内容重复补助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关于党支部“三化”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如,局机关一支部2018年以来未使用统一记录本记录组织生活会和党课内容;局机关一、二支部、市茶产业发展中心一支部仍存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六要素”不全、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整改情况:抓好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各支部使用统一记录本记录相关内容,规范会议记录,避免记录不全、不完整的问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员活动室布置不规范的问题。局机关党员活动室无三会一课制度,无党务公开栏。

整改情况: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党建“5134”机制工作的要求,对局机关党员活动场所按照标准进行布置,增设党务公开栏,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局机关一支部某党员2019年6—12月党费未按审定金额足额缴纳。

整改情况:我局个别党员因机构改革,于2019年4月从财政局转隶到农业农村局工作,2019年5月的工资关系仍在财政局,当时为核算交纳党费基数,局机关一支部向财政局了解其5月份工资收入、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可扣除的改革性补贴和特殊津补贴等,计算得出月应交纳党费为46.12元。2019年6月其工资关系转到农业农村局,根据计算得出月应交纳党费45.91元。造成2019年5月交纳党费46.12元,2019年6-12月每月交纳党费45.91元的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

(1)关于局机关一支部有党员26人,未按规定成立党小组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机关一支部高度重视,召开支委会研究,按照规定成立2个党小组,积极开展好党小组各项学习活动,定时召开党小组会议,以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学习交流,切实提高学习实效。截至2021年9月25日,已召开党小组会议3次,保证党支部各项任务的完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支部换届不规范的问题。2018年,局机关一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记录在推荐新一届支委候选人党员大会之前,换届选举记录未体现候选人得票数等基础性内容,且未见新一届支部书记选举和支委分工安排会议;2018年局机关二支部换届时,支部书记未经选举产生就直接任命。

整改情况:局机关党委认真抓好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指导精心组织规范选举,局机关第一、二党支部严格按照选举程序,于2021年8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选出支委各5名,配齐配强新一届支部班子。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混淆党组与机关党委职能的问题。局党组从2017年12月成立至2019年4月,党组会与机关党委会混开,无局党组会议记录本。

整改情况:厘清党组与机关党委职能,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与机关党委的职能。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发扬民主不够充分的问题。如,2018年1月22日,研究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经费、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经费事宜,仅局长一人发言。

整改情况:在召开党组或局务会研究各类事宜时,要求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和岗位实际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广泛采纳做好相应记录,充分发扬民主。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一把手”未末位表态的问题。2017—2018年,市茶产业发展中心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主要负责人多次没有末位表态。

整改情况:茶产业发展中心对所有“三重一大”事项都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将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落实日常监督责任有偏差的问题。派驻纪检组监督范围覆盖不全面,对市农机站、市茶产业发展中心等单位日常监督不到位。如,2017年以来,农机站召开班子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5次,派驻纪检组均未参加。

整改情况:提高思想,充分认识日常监督的重要性,市农机化发展中心和市茶产业发展中心两家单位在开会前由办公室主任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列席会议。2021年6月至9月15日,纪检组到市茶产业发展中心指导监督2次;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未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今后有涉及此类事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到会指导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在“组织生活平淡化”问题整改上,未能以上率下的问题。如,2位班子成员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雷同,3位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近三年度相似,班子成员相互批评“辣味”不够。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严格把关,2021年7月29日召开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发言材料由党组书记先审核把关,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写;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开展相互批评,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有辣味”,杜绝一团和气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够重视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以学习代替指导、检查。如,2017年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分析会仅学习了相关案件通报;2018年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简单安排;2019年未召开党风廉政分析会;近三年未开展廉政风险专项排查,2名局机关党委委员述责述廉报告两个年度雷同。

整改情况:①2021年7月16日上午,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半年分析会,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市农业农村局全面从严治党半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②截止2021年9月15日,党组已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文件6次。③印发《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责任清单》(武农党组〔2021〕10号)文件,查找出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建立高、中、低廉政风险点52项,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党员学习教育不够实”问题整改流于形式的问题。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交流研讨少,学习内容没有入脑入心。2018年以来召开中心组学习12次,仅开展交流研讨2次。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每月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有交流有研讨,明确主要交流研讨领导,做好会议记录。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专题读书班,班子成员带头研讨发言,撰写心得体会28篇,发言材料30余篇。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问题整改浮于表面,没有一抓到底。

(1)关于对“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精”问题整改没有抓实抓细的问题。如,局机关二支部,发展党员入党志愿书中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时间与会议记录本中记录的时间不一致;个别支部组织生活会流程不规范,先开展民主测评,再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①每季度组织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②根据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在2021年7月15日前各支部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规范会议流程。③局机关二支部,发展党员入党志愿书中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时间与会议记录本中记录的时间不一致问题,系填写错误,已在入党志愿书中更改,与会议记录一致。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组织生活平淡化”的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如,局机关一支部2018、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仅个别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农机站支部2017、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仅支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机关一、二支部、农机站支部未落实“一月一学习”的要求,没有常态化开展日常学习教育。

整改情况:严格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会,党员都必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在2021年7月15日前各支部按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规范会议流程,开展日常党员学习教育,落实“一月一学习”的要求,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规定开展党员活动,增强党员宗旨意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依旧的问题。如,局机关一支部,2018年第三、四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2019年仅召开支委会8次,未见支部书记2018年上党课记录。

整改情况:各支部按照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内页,切实履行好责任,正确处理好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合理安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问题整改避重就轻,避难就易的问题。如,对电鱼、毒鱼问题的整治,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执法力量不足、无快速反机制等难点问题,2017年以来,毒鱼、电鱼问题日趋严重,举报逐年递增。2020年1—9月受理举报35起,立案0起,监管执法威慑力不强,违法成本低。

整改情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26日,渔政部门开展针对违法捕捞的执法巡查27次,其中举报10起;共组织联合执法2次,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立案2起,没收电捕设备3套,驱离禁渔区钓鱼12起,罚款600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又如,关于解决冬瓜岩茶果场资产被占用问题,对具备解决条件的房产等问题,没有依法采取处置措施,而是简单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申请“销号”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7月23日,局领导带队到冬瓜岩茶果场实地勘察,管理用房5间,占地面积173.58平方米,建筑面积125.4平方米。由于两证不齐,无法对冬瓜岩茶果场进行拍卖处置,下一步将积极对接不动产登记中心、国资办等相关部门商讨妥善处置的办法。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4.关于问题改后又犯,未长期坚持的问题。一是选人用人程序仍不规范。2018年以来,任命3名股级干部,以局务会或党组扩大会替代党组会议研究,且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二是超职数配备副股级干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种子站等6个事业单位仍超职数配备副股级干部。三是混编混岗情况依然存在。市农业开发基地办公室(参公单位)负责人仍担任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事业单位)主任。四是干部老龄化问题凸显。局领导班子平均年龄55.8岁,二层干部平均年龄49岁,干部队伍“青黄不接”;下属事业单位22位职能站(办)所负责人中,在同一个岗位任职十年以上的有11位,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不畅。

整改情况:①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干部任免程序任免干部,对干部任职前进行考核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组织人事工作一律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种子站等6个事业单位原超职数配备副股级干部问题,采取自然减员的办法解决。③厘清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事业单位)目前有两人,已免去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事业单位)主任职位。④2021年3月18日,召开后备干部储备专题会议,逐步培养二层干部后备干部,2021年5月对市环保能源站站长进行调整,由年轻的后备干部任站长。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制度“空转”,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管理责任未落实。办公室作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固定资产情况不了解,没有安排专人负责,年末也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二是仍有固定资产未入账。如,农业农村局2017年12月购买19台电脑*****元、38台打印机*****元、19个扫码机*****元,2018年12月购买电脑*****元,均未入账。

整改情况:①建立健全《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落实力度,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登记和管理的各项要求,分别登记造册,于 2020年10月22日对购买19台电脑、38台打印机、19个扫码机补录固定资产,2018年12月购买电脑于2020年10月入账。②由财务室安排专人负责局里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事宜。③依照相关规定,2021年9月13日,对具体负责同志给予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涉及股级干部4人,其中:廉政提醒谈话12人、批评教育2人(3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问题整改避重就轻,避难就易的问题。

关于解决冬瓜岩茶果场资产被占用问题,对具备解决条件的房产等问题,没有依法采取处置措施,而是简单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申请“销号”的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目前巨口村民实际已将冬瓜岩茶山使用权占用的情况,提出如下整改思路。一是待我局与巨口村签订的《租赁山地使用权合同》到期后(2032年12月30日),山场权属依合同约定返还巨口村后,一并将房屋移交给村委会管理使用。二是因该房屋已长年无人使用,多处出现破损,作为危房予以拆除处理。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9-*******;

通信地址:武夷山市富贵华府农业科技大楼9楼;

电子邮箱nyj5134@163.com。

中共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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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业农村局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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