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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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2020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与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方案〉的通知》(抚府办电〔2021〕10号)文件要求,我县对照《抚州市2020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与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指标》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健全教育保障机制,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体育工作”等六个方面,逐项进行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教育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教育优先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战略,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提升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目前我县有各级各类学校89所,其中完全中学2所,职业中专1所,进修学校1所,初级中学13所,小学(含教学点)72所。 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 *****人,义务教育在编中小学教师 221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入学率 100 %。全县在园幼儿6506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3311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为50.89%。普通高中在本县学校学生数 4174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91.55%。2016年接受国家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督导评估,我县以全市第一、全省第五的成绩获得认定,2018年我县获得省政府颁发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突出贡献集体奖励,同时获2018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优秀等次(全省共35个县、市、区)。
二、主要教育指标完成情况
对照《抚州市2020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与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指标》六项一级指标、十四项二级指标、六十三项三级指标,通过自评认定我县各项指标都基本达到了市定要求,自评分为118.66分,其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得分8分,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得分17分,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得分36.5分,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得分29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得分9分,体育工作19.16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8分)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党的建设(5分)
(1)黎川县印发《中共黎川县委关于组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黎字〔2019〕13号),于2019年4月组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教体局局长担任秘书组组长,设立了秘书股,并任命了秘书股股长。2020年,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2次会议,研究了一系列教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印发了《中共黎川县委办公室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川县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园)工作制度〉的通知》(黎办字〔2019〕13号),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和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上讲台,讲党课,“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开展了教体系统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工作。
(2)县委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工作机制,专题研究布署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县教体局党委全年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学校意识形态工作7次,印发《中共黎川教育体育局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黎教体党发〔2020〕1号),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定期报送信息,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校园阵地管理到位,教育领域未发生意识形态事件。
(3)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教材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在2020年第二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学校教材建设问题,会议强调学校教材征订要严格执行省、市文件,要加强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严禁“黄、赌、毒”及宗教类书目进校园。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黎川县加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材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了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材一体化建设的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
(4)中共黎川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实施办法》,县教体局党委印发《关于印发黎川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黎教体党字〔2020〕17号),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教育系统共成立42个党(总)支部,完善人员配备工作,对学校党建考核实行常态化、制度化。县教体局党委出台《关于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方案》(黎教党字〔2019〕2号),构建了责任明晰、协调推进的党建带团队、队建工作机制,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2.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3分)
(5)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县政府印发《关于印发〈黎川县加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材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黎府办字〔2020〕39号),积极推动学校领导干部、教学名师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到学校上思想政治课。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标准开齐、开足思政课,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在清明、国庆期间组织学生文明祭扫、向国旗敬礼及网上寄语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圆梦中国全面小康”全省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征文、“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全省中小学“红色、绿色和古色文化教育”主题教育活动。全县思政课教师共计388名,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58名,兼职思政课教师330名。按照师生比思政课教师配备不低于1:350。出台了《黎川县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统筹推进全县中小幼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建设。
(6)2020年,我县加快推进社会化足球场项目,先后在县城区域及部分乡镇投资建设了4个社会足球场,在同胜九曲东黎景区规划建设一个占地50亩,投入资金3000万元的综合性实践教育基地。县教育体育局出台了关于学校“五育并举”建设指导意见,对各级各类学校“德、智、体、美、劳”五育教育提出指导性意见。
(7)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均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2020年,全县46名教师参加全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各校广泛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共建有心理咨询室39个。县教育体育局将心理健康教育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17分)
3.出台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重大项目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17分)
(8)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黎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黎发电〔2020〕1号)》《关于调整黎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工作小组的通知(黎办发电〔2020〕17号)》文件,转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各类抗疫文件精神。同时,县教体局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成立黎川县教育体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黎教体艺字〔2020〕2号)》文件,县教体局和县卫健委通力合作,选派医务人员进学校指导,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场所、校园的规范管理。全县疫情防控态势较好,无落实不力,被省、市通报的情况。
(9)我县出台《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破除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教育强县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印发《黎川县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和《关于推进黎川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黎川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战略部署,坚持把教育扶贫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城镇贫困学生各项资助全覆盖。
(10)我县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江西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工作,组织了县政府教育督导委会各成员单位、县教体局领导班子(股室负责人)、全县各学校(园)集中学习,在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作了专门汇报,并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微信企业号等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出台了《黎川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下发《关于调整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川县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建立健全政府督导工作机制,设置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确定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个,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任命黄根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配齐教育督导机构人员。2020年,县政府安排县教育体育局经费30万元,用于支付教育督导工作各项经费,制定了督学工作补助办法,督学及责任督学工作待遇得到保障。按要求维护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平台。
(11)县委、县政府下发了《黎川县办学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黎办发〔2019〕19号),县教体局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黎川县学校(园)办学绩效评估工作,县财政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差额发放绩效奖金。
(12)县政府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巩固和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缩小了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印发了《黎川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黎川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推进工作机制和奖补机制。
(13)我县按期完成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等三项工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14)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出台了《黎川县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实施意见》,列举出二十条中小学教师具体减负清单,进一步规范各类事项,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
(15)我县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各类工作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三)健全教育保障机制(36.5分)
4.建立“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工作机制(14.5分)
(16)我县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将教育列入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了《黎川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黎川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布局规划(2021-2025)》,修订完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17)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城乡规划议事、决策机制,将县教育体育局列入了城乡规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人口变化情况,优先保障了教育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报批的用途和红线进行建设,接受有关部门严格监督,未出现改变教育用地用途的情况。土地出让前置条件中需配建学校、幼儿园的会征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出台和落实了城镇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建设与管理政策,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1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共有班级751个,共有大班额29个,大班额占比3.87%。其中小学一、二年级、初中七、八年级共有班级324个,大班额8个,大班额占比2.47%;其他年级班级427个,大班额21个,大班额占比4.92%,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投入资金3308万元用于乡村学校建设,新建华山镇洲湖小学、新建樟溪小学食堂和宿舍、改造潭溪中学和龙安中学食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
(19)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黎川县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全县普通高中共有班级79个,56人及以上大班额4个,大班额占比5.06%。
5.保障教育财政投入(7分)
(20)2019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万元,2020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万元,比上年增加4387.64万元,增长比例为9.66%。
(21)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小学2019年为*****.36元,2020年为*****.63元,比上年增长1.05%;初中2019年为*****.32元,2020年为*****.06元,比上年增长2.24%;高中2019年为*****.83元,2020年为*****.92元,比上年增长2.87%;职业高中2019年为*****.69元,2020年为*****.25元,比上年增长0.9%;幼儿园2019年为8178.21元,2020年为*****.86元,比上年增长38.23%。
(22)落实省定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2020年财政共拨付各级各类学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3085.16万元,其中: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2358.66万元;随班就读学生生均公用经费127.2万元;寄宿生生均公用经费21.16万元;高中生生均公用经费390.4万元;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87.74万元。2020年财政拨付职业中学经费448.29万元(其中生均拨款263.86万元)。加强教育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制定了《黎川县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使用及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做到科学理财、规范理财、廉洁理财,创新和完善教育经费管理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经费管理水平。
(23)保障上级专项教育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赣财教指[2019]63号)文件,下达黎川县公用经费2001.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12万元、省级资金289.9万元;及抚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抚财教指[2020]26号)文件,下达黎川县公用经费-63.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4.7万元、省级资金20.8万元,实际下达黎川县公用经费193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27.3万元、省级资金310.7万元。全部足额拨付到学校。无克扣、挪用现象。
(24)地方财政应负担教育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为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共落实2358.66万元,除上级(中央和省级)下达的1938万元外,县级财政负担了420.66万元,且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5)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将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校舍安全保障机制切实消除校舍安全隐患的通知》(赣教财字[2019]27号)文件精神,制定了《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将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55.2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实际拨付70.4万元。
(26)落实教育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黎川县教育经费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暂行办法》(黎教计字〔2018〕5号)、《黎川县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使用及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黎教计字〔2018〕6号)和《黎川县学生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黎教计字〔2018〕7号)。2020年对义务教育保障资金、各类学生资助资金等重点教育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效果良好。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13分)
(27)出台了《黎川县加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实施办法》(黎教体发〔2019〕12号),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办幼儿园人员配备,保障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待遇。2020年,我县所有公办幼儿园共138个班,教师总数为280人,保育员数共138人,幼儿园配备符合基本标准。我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执行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依法将幼儿园教职工全员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体系。并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及教职工福利待遇。
(28)按照“总量平衡、退一补一”的原则,及时招聘、调整和补充教师。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动态管理教职工编制,并通过调剂编制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农村学校倾斜,重点解决农村学校音体美等教师不足的问题。2020年自然减员数为37人,同年通过全省招聘教师、“三定向”分配、三支一扶转正等多种方式新补录教师117人。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要求,每年暑期对中小学教师总编制重新核定。我县制定县管校聘实施方案,教育工作有序进行。
(29)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印发<黎川县关于进一步健全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与落实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黎办发〔2020〕15号),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有序增长。我县财政建立和完善了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教师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乡镇工作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按照规定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对于乡村教师,严格落实好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山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政策。我县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每月随工资足额发放,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每半年由教育、人社、财政部门核发。2020年发放乡镇工作津贴417.44万元,2020年为993名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发放特殊津贴260.24万元。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办法》(黎教体人字〔2020〕15号),通过摸底,确定符合校长教师交流条件的共有676人,实际交流校长教师103人,交流人数占符合校长教师交流条件总人数的15.2%。下发了《关于印发<黎川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黎教体办字〔2019〕44号),按要求落实完成岗位等级设置,岗位等级从2019年12月起聘。完善高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有效提醒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黎川一中、黎川二中参照《黎川县义务教育教师综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制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30)2020年我县按照生均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按照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
7.加强教育精准扶贫(2分)
(31)2020年我县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扎实有序,资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各阶段各种贫困类型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资助全覆盖,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确保全县没有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因贫失学辍学。各项资助资金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按要求及时发放,资助政策做到落实落地,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公平教育。
(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29分)
8.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6分)
(32)全县现有在园幼儿6506人,一年级学生数2366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1.66%。全县现有在园幼儿6506人,其中公办幼儿园3311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际在园幼儿3157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9.4%,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50.89%。我县已落实2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0元/生的补助经费,共计发放70.82万元。我县已落实1000元/30人的疫情期间对民办普惠园的扶持补助11.8万元。我县从2017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的创建升级;对乡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政府补助和政府购买服务;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国家规定的和教师配备标准内,凡自聘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每月补助1000元;对经交警、运管、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合格使用校车的幼儿园每年每车补助*****元。我县已落实50万/所学前教育质量提升专项经费,建设项目为黎川县幼儿园大门工程,建设资金为******元,目前项目正在施工中。
(33)我县2020年开展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并取得初步成效。全县共有5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其中旭日、帝景湾、万嘉幼儿园根据县、局文件转办为公办园;栗塘幼儿园本身就是公办园;东方爱幼博雅幼儿园认定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扩建县第二幼儿园,重建栗塘幼儿园,完成2020年小区配套新建、改建、扩建2个任务。改扩建后共增加小区配套公办学位数1270个,其中县第二幼儿园增加360个学位、帝景湾增加210个、万嘉幼儿园增加580个、栗塘幼儿园增加120个学位,完成公办学位任务数位1263个。根据省、市无证幼儿园治理方案,经过排查,截至2021年1月,黎川没有无证幼儿园。
(34)我县有15个乡镇,共有21所农村公办幼儿园,每一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都已开园,其中15所乡镇中心幼儿园都落实了五独立办学体制,即园所独立、财务独立、法人独立、师资独立和管理独立。
9.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11分)
(35)2018年,县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和《关于成立黎川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19年,县教育体育局下发《关于印发黎川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黎川县中小学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控辍保学机制,不断提高保学控辍成效。2020年,我县小学巩固率为100%,初中巩固率为99.5%。我县小学年辍学率为0,初中年辍学率为0,不存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辍学。
(36)黎川县义务教育阶段没有民办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出台了《黎川县2020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黎川县不存在违规招生等行为。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了《黎川县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暂行办法》《黎川县中小学加强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及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零辍学”的通知》。根据省市相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文件,我县出台了《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黎教体发〔2019〕3号)《关于做好黎川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黎教体发〔2020〕3号)《关于黎川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几点说明》(黎教体行审字〔2020〕22号)等系列文件,规定了黎川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开展范围、对象、内容、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和教职工合理取酬标准。目前县城7所义务教育学校100%开展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农村中小学79所(含村小),共有58所开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37)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抓好教育高质量班班通、智慧校园及专递课堂建设工作。投入1453.93万元整完成了高质量班班通建设任务,其中班级终端达标率、班级网络率、集中控制软件安装率、“赣教育云教学通2.0”培训覆盖率均为100%。近几年县财政投入约1300万元进行了智慧校园建设,我县非村小、教学点数量共38所,已建设完成智慧校园的学校24所,数字(智慧)校园覆盖率达63.16%。投入资金570万元完成了67个专递课堂教室的建设任务,其中20个主讲教室,47个听讲教室(35个为教学点),教学点专递课堂覆盖率达100%。
(38)我县提高政治站位,推普脱贫攻坚措施得力,全面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做好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工作,大力开展第23届推普周系列活动,顺利开展第二届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完成朗读教学说课比赛,在抚州市2020年规范汉字书写比赛获得5个一等奖。
10.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5分)
(39)2020年,我县普通高中在本县学校学生数4174人,在本县职中就读1301人,在外县职业院校就读606人,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6081人,本县15-17周岁人口总数6642人,高中毛入学率达91.55%。2020年,我县初中毕业后升学的学生中,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和就读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共711人,进入本县普通高中就读学生1450人。黎川县2020年初中全部升学学生共计2161人。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就读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占全部升学学生的比例为32.90%。我县办有黎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省教育厅已对该校进行评估认定为省级达标中等职业学校。我县按要求完成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备案,全面落实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备案结果,普通高中实际招生数未超过备案计划。
11.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能力与水平(3分)
(40)近年来,我县加大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建设力度,投入5000余万元完成了新校址的整体搬迁,新建了教学楼、实训楼、综合楼、钢构食堂、学生公寓、运动场等,学校新增占地面积62.5亩,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增设施设备的固定资产600余万元,建有5个校内实训基地,电子商务、油画和陶瓷工艺3个省级实训基地。2019年被省教育厅评为省级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建立黎川县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建立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职业教育机构等多方面参与的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
(41)黎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建立了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建有5个校内实训基地,电子商务、油画和陶瓷工艺3个省级实训基地,与上海优尔蓝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度合作。出台了《黎川县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和《关于推进黎川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42)我县在组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过程中,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未发生违反有关文件要求被有关单位通报的事件。
12.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2分)
(43)我县建立健全制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出台《关于同意建立黎川县民办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函》(黎府办函〔2019〕1号)《关于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制度》(黎教体办字〔2020〕27号)和《黎川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整治行动方案》(黎教基字〔2018〕8号)等文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切实加强我县民办教育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对民办学校的评估、年度检查工作,加强过程监管,不断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开展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检查工作,没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聘用在职教师或超纲超前教学等违规行为。
13.优化特殊教育资源(2分)
(44)我县成立了黎川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和不具备学习条件儿童、少年评估认定工作委员会,对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进行评估认定,妥善安置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45)我县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强化特殊教育管理。县政府制定了《黎川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建立以新区小学特教班为骨干,其他普通学校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的全县特殊教育体系。县教育体育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特殊教育管理,推动特殊教育工作健康发展。我县为30万人以下的县(2019年末常住人口23.8135万人),在县新区小学建立了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残疾学生5人以上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有实验小学、一小、二小、三小、洵口镇中心小学、厚村乡中心小学、一中、德胜中学等8所学校,全部配设了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46)我县财政预算安排了不少于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53万元,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
(五)规范办学行为(9分)
1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和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9分)
(47)我县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学校安全发展建设协调机制,研究和及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同推动发展建设,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校园安全建设工作机制,责任明确、管理到位、预警及时、处置得力,加强校园安防建设,完成“三个百分百”,师生安全得到保障。没有发生校园安全事故。
(48)我县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研究和及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同推动防控机制建设,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火灾防控、防溺水、依法治教、学生欺凌防治、非法校园贷防范、校园安防基础保障、校园周边治理、校车安全保障、考试安全管理以及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溯源管控、原民办代课教师教育转化等工作机制,责任明确、管理到位、预警及时、处置得力,师生安全得到保障。没有发生校园火灾、防溺水、学生欺凌防治、非法校园贷防范、食源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防范、校园安防基础保障、原民办代课教师上访、校园周边治理、校车安全保障、考试安全管理以及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溯源管控等安全事故。
(49)我县落实落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推进师德师风监管常态化。未发生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通报或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等情况。
(50)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教育“三违”治理文件要求,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及变相推销教辅教材、违规收费等教育“三违”问题,加大教育“三违”整治力度。2020年,未发生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推销教辅教材、违规收费等严重“三违”行为;未发生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通报或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等情况。
(六)体育工作(19.16分)
(51)印发了《学生体质健康工作实施方案(黎教体艺字〔2020〕13号)》文件,按照省市要求及时报送了2020年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和2020年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开展了学校体育竞赛活动2个,即黎川一中初中年级乒乓球比赛和“力康阳光”杯篮球比赛。组织参加了2020年全国线上亲子运动会(江西站)暨2020年江西省线上亲子运动会。印发了《2020年全县中小学校开齐上好体育课情况调查的通知》(黎教体艺字〔2020〕12号),对学校体育课开课情况进行了摸排调查。
(52)2019年,我县下发了《黎川县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的通知(黎教体艺字〔2019〕17号)》文件,加强全县体育布局规划工作落实。积极申报了2020年黎川县残疾人事业(体育)项目。2019年,社会足球场建设项目被列入县级重点工作及重点调度内容。2020年,完成了县级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与足球场、城区标准化足球场、熊村镇和华山镇五人制足球场4个社会足球场任务建设,目前,各个球场已制定制度、方案,并向广大群众开放,使用率较好。
(53)根据省、市免低开放场馆补助管理办法精神,我县对2020年、2021年县全民健身中心、幼儿体操训练馆等几个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实施方案进行了对外公示,开展了免低开放自查,加大场馆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共体育场馆免低开放管理。
(54)按照工作要求,县教体局局按质按量完成市教体局产业科各项统计数据上报工作。2020年,及时对全县城区和农村的18个新增体育场地设施进行了调查、统计和录入,圆满完成了黎川县2020年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
(55)我县积极申报德胜体育旅游目的地项目,以农垦体育健身、红色体育、休闲旅游、趣味体验为特色。举办了黎川县第十五届“黎川府杯”篮球联赛,参加人员为各县直单位人员和广大篮球爱好者,活动持续近一个月,总计参与人员达2000人次以上。
(56)2020年,省体彩中心下达黎川县体彩销售任务为839.9万、增机任务为21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当年体育彩票销量967万,统计门店23所,圆满完成了当年销量和增机任务。同时,举办第十五届“黎川府杯”篮球联赛,植入了中国体育彩票元素,办公室增设体彩保管员专门办公场所,全力抓好体彩宣传和销售工作。
(57)2020年,我县积极筹备,扎实做好百县青少年各项参赛工作。期间,陆续参加2020年江西省第六届百县青少年“三人制”篮球运动会、2020年江西省第二届百县青少年乒乓球运动会、2020年江西省第十四届百县青少年(U系列)田径运动会以及江西省第六届百县青少年“五人制”足球运动会4个项目比赛,从参赛成绩总体情况来看,各项目成绩比以往有所提升。
(58)我县全民健身中心由少年业余体校进行管理,目前设有跆拳道、篮球、羽毛球等3个竞技类项目。该体校常年开展训练,有场地设施、教练员和学员。
(59)我县积极培育青少年体育人才,2020年,向市体校输送体育苗子1人。
(60)2020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全民健身工作,制定了2020年全民健身工作计划,并将全民健身工作“三纳入”得到落实,所需金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组织、有保障。
(61)按照省体育局工作部署,我县在全力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举办了黎川县第十五届“黎川府杯”篮球联赛、2020年国庆、重阳双节全县老年人系列健身体育活动、2020年黎川县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系列比赛,全面丰富了广大群众的身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氛围。
(62)黎川县积极组织开展2020年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确定工作,全年新增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0人,包含篮球、乒乓球、围棋、户外运动、登山等各类体育项目。全年推荐参加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2人,参加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2人,为进一步推动黎川县全民健身事业提升助力。
(63)按照2020年江西省体育局工作要求, 2020年我县参加抚州市“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共计6个,分别为广场舞、气排球、乒乓球、围棋、羽毛球和国家体质健康测试达标赛。同时,组织开展了3个全民健身运动会活动,分别为黎川县2020年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乒乓球选拔赛、黎川县2020年全民健身运动会暨围棋爱好者友谊赛赛、黎川县2020年全民健身运动会暨县全民健身中心第一届羽毛球比赛。
三、主要措施与成效
一年来,我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的发展任务,我们大家同心协力、携手并进、奋勇争先,共同开创了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是学校党建成为校园“靓丽风景”。教体系统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建宣传栏成为全县41所中小学校(园)意识形态风景线。落实中小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一肩挑”制度,实现党建工作和学校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加强优秀青年教师“双培养”工作,全年共发展31名党员,29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以领导干部进学校进课堂上思政课、校园文化建设、党建“三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打造黎川二小、宏村中学等党支部示范点,引领全县中小学校(园)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二是在疫情防控中展现“师表本色”。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教育系统紧急动员,迅速应对。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疫情防控紧急期间,各个小区、路口卡点,人民教师带头值守;3万多套教材采取非常举措第一时间发放到学生手中,保证学生“停课不停学”和线上学习效果。转入常态化防控后,各级各类学校迅速配齐防控物资,精准做好复学工作,保证了3万多名师生平稳有序安全返校,《黎川县线上与线下教学精准对接》在人民网·人民周刊予以报道。
三是教育硬件软件建设“扬长补短”。投入资金5067万元,对全县41所中小学进行维修改造与能力提升。投入资金2256.9万元,推进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完成第二幼儿园改建工程,新增学位300个。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66%,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8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9.4%。大力推进第三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黎川二中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为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创造重要条件。推进教育装备信息化、现代化,所有学校均全部接入教育城域网,67个专递课堂投入使用,新购258套教学一体机,建设创客教室1个,对所有班班通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教育信息资源初具规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为推进黎川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教学教研改革之花“暗香浮动”。扎实开展学科团队教研活动。全年送教下乡94节次,开展推门听课50节次,集体磨课136节,召开优化学科课堂教学专题研讨会16次,举行首届全县中小学教师高考试卷解题大赛。在全省优秀课例展示中,获一等奖1人次、二等奖2人次;在抚州市教师能力竞赛中,获一等奖15人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请进来”10位外地专家到我县讲座,2位本县教师“走出去”讲学,先后组团120人次到赣州、南昌、苏州、成都、嘉兴等地学习,引导名师从教学实践向教学理论迈进。深入推进学科教研与教育信息化有效融合,利用精品录播、专递课堂、“赣教云”等平台,在全县同步开展学科研讨活动。加强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和分析,精确到每所学校、每一学科、每一班级、每一科任老师,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一中邵驰哲同学以全省第46名的成绩被清华大学录取,一中被清华大学授予“2020年生源中学”。
五是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增量提质”。多渠道充实教师队伍,改善队伍结构。通过全省统考招聘教师49人充实基层学校,采取“比业绩、看教绩、赛水平”的方式,从乡镇中小学选调48名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在全市率先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26名充实各乡镇公办幼儿园,落实定向师范毕业生分配54人,安置“三支一扶”人员15人,吸收黎川籍在外返乡任教教师6人,引进硕士研究生5名。大力提升教师素质,组建第二届学科名师团队,17人成为省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27人成为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通过实施教师岗位等级管理、教师节大批量表彰优秀教师等,全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释放,形成人人思教乐教、校校争创佳绩,全系统风气一新、蒸蒸日上的新局面。
六是规范办学行为引来“广泛点赞”。创新中小学德育工作方法,开展“家校同创”和“廉洁修身”教育活动。规范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强化学生转学相关规定,破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纠正幼儿园“小学化”行为,发挥省、市级示范幼儿园作用,提高民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保教水平。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30家校外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10家列入黑名单关停或搬迁整改。统筹规划职业教育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改革,职业教育招生突破历史最高水平,首次超过1200人。全面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坚决整治有偿家教,有偿推销教辅用书,杜绝教育乱收费,得到社会及广大家长的一致好评。
七是教育扶贫为“脱贫攻坚战”助力。贯彻“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精神,教育资助做到应助尽助、应享尽享。主动认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共性问题11个,积极整改,销号管理,完成教育扶贫问题清零。全年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389人次,资助金额达422.2375万元;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3570人次,资助金额196.79万元;资助城镇贫困学生745人次,资助金额45.*****万元;义教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实行“零收费”,免费金额共计117.56万元;发放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622人,贷款金额519.8925万元。落实异地就读建档立卡贫困生资助103人次,资助金额4.4万元。协助县总会开展“金秋助学”、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开展,拓宽贫困生资助途径。对18名因残障无法随班就读贫困适龄学生采取送教入户的方式接受教育,控辍保学实现清零。
八是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呵护平安”。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校(园)长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学生在校安全管理,落实“封闭式管理”各项制度,加大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力度,所有学校设置门卫岗并配齐“小八件”,30所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口安装防冲撞自动升降柱,学校主要出入口实行人车分流,校园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已规划建设一键式报警系统、人脸识别系统。加强部门协作,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食品卫生集中整治,召开公安、交警、市监、文广新旅、交通等21个部门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专项会议2次,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3次,形成合力构建校园安全稳定齐抓共管良好格局。加强法制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所有中学和中心小学均聘请法制副校长并开展工作。健全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溺水工作机制,建立维护学生人身安全坚强后盾,形成平安和谐校园格局。
九是加大财政投入“兜底”教育发展。各类学校生均公用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义教生均公用经费2507.02万元,安排省级学前教育试验区专项经费200万元。落实教师待遇,教师政府性奖励财政兜底标准由上年*****元/人提高到*****元/人。由县财政解决临时上课人员工资216万元。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保障了黎川教育优先发展。
十是体卫艺劳素质课程“破土发芽”。贯彻落实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扎实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面向全体学生有序开展体育教学活动,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体育素养。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加强对学生控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教育,学生健康知识、自我保健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探索和努力,我县教育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城乡教育日趋均衡,各类学校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通过自查,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教育体育工作依然面临一些问题,基础教育扩容和深化改革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加快,中等职业教育与先进县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教师队伍建设还需加快步伐,学校信息化仪器设备更新的财政投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这些发展中的问题,还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教育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公平正义。在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中,我们做出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是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一个不断深化、创新,由低级向高级渐进发展的过程,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为契机,主动适应教育发展新常态,坚持“优先、均衡、科学”原则,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不断提升教育普及水平,优质发展各类教育;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学校安防建设水平;创新工作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生态、智慧、文化、幸福”四个黎川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黎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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