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站前广场广告景观配套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4年8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苍南县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苍南县站前广场广告景观配套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编号:CNDL*******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苍南县站前广场广告景观配套工程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落地广告灯箱 | 个 | 4 | 2 | 路名牌灯箱 | 个 | 6 | 3 | 灯杆灯箱 | 对 | 75 | 4 | 广告保洁箱 | 个 | 20 | 5 | 车库广告灯箱 | 个 | 8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2、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有较强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的购买: 时间:2014年8月7日至2014年8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地点:灵溪镇人民大道绿都花城A区8幢301室用房1幢203室;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8月20日 下午15:30 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谈判开始时间:2014年8月20日 下午15:30 谈判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保证金(元): 报价保证金:¥3000元 交付方式:电汇/支票/银行转帐 九、供应商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货产品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售后服务点等方面的介绍; 4、厂家授权委托书 5、报名登记表;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灵溪镇人民大道绿都花城A区8幢301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苍南县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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