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康平监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康平监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1年康平监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491,200.00
最高限价(元):4,491,200.00
采购需求:
★一、施肥要求
1)技术标准
①作业前要清除田间障碍物,填平沟坑。
②地表冻结深度在20cm以上时,禁止耕翻作业。
③土壤适宜含水率为18%~22%。
④翻垡达到无回垡、立垡、碎土良好,残株杂草及肥料覆盖严密。
⑤耕后地表平整,不重耕、不漏耕、地头、地边整齐,耕幅一致。
⑥旋耕作业旋耕深度不小于8cm。
⑦根茬粉碎长度不大于4cm。
2)施工要求
本次项目设计针对当地土壤特点采用深翻(旋耕)措施进行土壤改良。以55kw拖拉机为动力,配置相应深翻(旋耕)工具进行,破碎15~20cm厚表层土,一次性将土壤细碎、土肥掺和均匀、地面平整,达到田地播种的要求,此措施提高工效,争取农时,并能充分利用拖拉机的功率。同时,能疏松土壤,增加土壤的空隙度,形成土壤水库,增强雨水渗入速度和数量,避免产生地面径流,使耕层厚而松散,结构良好,通气性强,土壤中水、肥、气、热相互协调,利于种子发芽,作物根系长好。
(2)商品有机肥施用
工作内容:购买有机肥、播撒有机肥、旱田深翻
施肥用量: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 2148-2012)相关要求,项目区内耕地计划增施颗粒状商品有机肥,施肥面积1.5万亩,每亩耕地施肥300kg,共施肥4500t。
土壤改良后检测标准: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 2148-2012),耕作层土壤养分常规指标应达到当地中等以上水平。项目区属于东北地区平原低地区,高标准农田耕作层土壤有机质含量指标为25-40g/kg,pH:6.5-7.5。
具体指标如下:
本次采用撒播商品有机肥(颗粒状)与农户深翻(旋耕)相结合的综合措施进行土壤改良。实施时需要使用带GPS和计量计的施肥机进行施肥,将商品有机肥(颗粒状)按300kg/亩,撒播于耕地表面,利用深翻(旋耕)技术将肥料混入土壤中,商品有机肥(颗粒状)含有各种营养元素,可为农作物提供充足营养,提高玉米品质。
商品有机肥(颗粒状)施用量为各项指标须达到国家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525-2012)的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
表1 商品有机肥(颗粒状)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 | 技术指标 |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45.0 |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氯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5.0 |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 ≤30 |
酸碱度(pH) | 5.5-8.5 |
表2 有机肥料中重金属的限量指标
单位:mg/kg
项目 | 限量指标 |
总砷(As)(以干基计) | ≤15 |
总汞(Hg)(以干基计) | ≤2 |
总铅(Pb)(以干基计) | ≤50 |
总镉(Cd)(以干基计) | ≤3 |
总铬(Cr)(以干基计) | ≤150 |
★二、检测要求
(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辽宁省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为加强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成效,提高耕地质量,了解土壤改良措施效果,并有针对性的指导下一步工作。
(2)检测内容
1)检测点位:共涉及土壤改良地块*****亩,每600亩设置一个检测点位,共计25个测量点位,要求检测点位标出2000坐标格式下的平面坐标及检测点位分布图;
2)检测项目:检测点土壤中的PH值、有机质含量、有效磷、缓效钾、速效钾、全氮共计6项;
3)检测时间和频次:施肥前(上批粮食作物收割后)检测一次,施肥后(下批粮食作物种植前)检测一次,共计两次。
4)检测方法及仪器设备
序号 |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分析仪器 |
1 | PH | 土壤检测 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NY/T 1121.2-2006) | PH计 |
2 | 有机质 | 土壤检测 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NY/T 1121.6-2006) | 数字瓶口滴定器 |
3 | 有效磷 | 土壤检测 第7部分:土壤有效磷的测定(NY/T 1121.7-2014) | 紫外分光光度计 |
4 | 缓效钾 | 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NY/T 889-2004) | 火焰光度计 |
5 | 速效钾 | 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NY/T 889-2004) | 火焰光度计 |
6 | 全氮 | 土壤检测 第24部分:土壤全氮的测定自动定氮仪法(NY/T 1121.24-2012) | 全自动定氮仪 |
(3)成果提交
1)带有CMA资质认可的检测报告及过程的质控报告
2)综合分析报告,(包含施肥前后检测指标的变化,谱图分析、图片材料等)。
工程量清单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一 | 土壤改良 | 亩 | ***** | | |
1 | 商品有机肥(颗粒状) | 亩 | ***** | | |
2 | 旋耕 | 亩 | ***** | | |
3 | 检测点位采样并绘图(600亩一个点) | 点位 | 25 | | |
4 | 土壤施肥前后检测2次 | 点位 | 25 | | |
★三、质量保证: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
★四、深翻(旋耕)措施
项目区耕地种植作物为玉米和水稻,多年没有改变过种植结构,土壤养分含量少、保肥力差,由于田地进出机械次数较多,土壤板结,加之多年来过度使用农药化肥,造成土壤微生物减少,蚯蚓等很少出现,耕地质量逐年下降。
本次项目设计针对当地土壤特点采用深翻(旋耕)措施进行土壤改良,共实施1.24万亩。以55kw拖拉机为动力,配置相应旋耕工具进行,破碎15~20cm厚表层土,一次性将土壤细碎、土肥掺和均匀、地面平整,达到旱地播种的要求,此措施提高工效,争取农时,并能充分利用拖拉机的功率。同时,能疏松土壤,增加土壤的空隙度,形成土壤水库,增强雨水渗入速度和数量,避免产生地面径流,使耕层厚而松散,结构良好,通气性强,土壤中水、肥、气、热相互协调,利于种子发芽,作物根系长好。
1)作业质量
旋耕深度应根据地块土壤墒情及实地情况要求确定,一般为15-20cm,误差不大于2cm;旋耕作业应不重耕,不漏耕,重耕率和漏耕率不大于1%;深翻(旋耕)作业后,要求地表平整,碎土经营,土层疏松,地头整齐。
2)注意事项
施工现场由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三方到场确认施肥面积和施肥量,并由监理和建设方全程监督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服务质量要保证按照设计要求来进行作业,作业质量要达到三方满意。
商务要求:
日前完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15月4年2022日前交货,10月4年2022(一)交货期:
(二)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年。1(三)质保期:
(四)质量标准:合格。
(五)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4月10日前交货,2022年4月15日前完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农业农村部商品有机肥(颗粒状)产品登记证(如为销售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的农业农村部商品有机肥(颗粒状);(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3月2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康平监狱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箱地址: Lncht_01@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封皓、郭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