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海南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承担单位招标公告
遴选海南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承担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控制地下水管理和保护,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1〕229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全省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确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
(三)经费预算
最高报价35万元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单位熟悉海南省水资源方面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直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海南省水务厅三楼326室(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项目申报”并告知联系人)。电子版发至邮箱swtszyc@hainan.gov.cn。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3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四)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我厅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本项目由我厅水资源与节水管理处王先生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
附件1: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附件2:项目评审评分表
海南省水务厅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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