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导地线、无人机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的通知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导地线、无人机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的通知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导地线、无人机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的通知[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2-03-16

各相关供应商:

为减少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的重复性劳动,保证供应商信息真实性,提高评标采购工作效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开展配网物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以下简称“核实”)工作,核实工作成果可应用于10kV配网物资(设备、线路材料)协议库存采购资格预审。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工作安排,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将开展2022年导地线、无人机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实范围和对象

资质能力信息核实是对供应商资质、业绩等信息以及现场实际生产情况进行确认的活动,供应商自愿参加核实工作。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并非参与投标的前置必备条件,不存在“合格供应商名录”,未参加核实的供应商仍可正常参与招投标活动。

本次核实物资范围为总部委托省公司实施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产品目录(附件1)中导地线、无人机产品。

本次核实对象为按要求提交核实申请的供应商(全国各地区导地线、无人机供应商均可参加)。

本次资质能力信息核实与本年度资格预审物资品类一致时,资质能力信息核实所提供的业绩,将纳入本年度资格预审业绩审核中。对于已参加资质能力信息核实且获得资质业绩凭证单的供应商,其业绩以资质业绩凭证单载明的已核实数据为资格预审评审依据,属于核实时间段内但未在凭证单中载明的业绩将不纳入资格预审评审中。建议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资质能力信息核实,支持本年度资格预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核实内容及要求

核实包括文件核实和现场复查两个阶段。申请核实的供应商均需参加文件核实。根据文件核实情况,对需要开展现场复查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复查。具体核实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核实申请方式

供应商需在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ECP2.0平台”)下载安装“资质填报工具”,通过“资质填报工具”的“核实申请管理”模块向ECP2.0平台提交核实申请。提交核实申请操作流程详见《资质能力核实操作手册》及附件3。

ECP2.0平台访问网址: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四、供应商信息填写

申请核实的供应商通过“资质填报工具”填写资质业绩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完毕后,通过“资质填报工具”向ECP2.0平台提交核实信息模板。核实信息填报及资料准备提示详见附件4。

供应商资质填报工具、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可在ECP2.0平台首页【下载专区】获取。

五、核实时间安排

1.供应商提交核实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4月10日17:00。

2.供应商核实信息模板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0日17:00。

3.供应商递交支撑资料截止时间:2022年4月10日。

4.文件核实时间:待定。

5.现场复查时间:具体时间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6.结果反馈时间:2022年5月底前。

请参加核实的供应商务必注意上述1-3项截止时间,未在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上述3项的供应商,无法参加本次核实工作。

六、递交支撑资料方式

本次不再递交纸质版核实支撑资料,相应的支撑材料在ECP2.0的扫描件字段上传,另外所有支撑资料均通过百度网盘和移动U盘的形式递交电子版(两者皆需要),请确保电子版支撑资料与原件一致。

(1)供应商仅需将百度网盘私密分享链接、提取码及联系人电话发送到gwtjwzb@sina.com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产品名称+供应商全称”,如:“导地线+XX公司”(导地线和无人机需分开上传)。分享链接有效期选择“长期有效”,核实结束后,供应商可自行取消分享。

(2)邮寄U盘方式:

导地线和无人机资料的U盘需要分开。邮寄收件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2-********。收件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区华丰路6号D2座。邮件寄送进度:供应商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确认文件是否送达。文件在邮寄过程中遗失、逾期未送达、拆封邮包后发现文件未按要求格式制作或在邮寄途中造成文件的损坏,从而对核实工作带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当U盘版、百度网盘版发送的核实文件两者内容不一致时,以U盘文件为准,若电子版之间内容不一致,导致核实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发送文件,核实将不予受理。

如递交的支撑材料包含发票(如产品业绩发票、设备购买发票等),请同时提供对应的发票查验真伪截图(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如发票超出查验年限,请提供盖章版说明文件)。另外,自核实之日起6个月之后,将对发票进行抽查,如发现“红冲”发票,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将按提供虚假资料对待。请确保支撑资料与原件一致,一经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附件5)、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指南(附件6),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提交核实申请后仍可继续填写资质业绩等相关信息,未在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核实申请的供应商,无法参加本次核实工作。

3.对所有参与核实的供应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在ECP2.0平台上公示其相关信息。供应商在ECP2.0平台上填写的属于公示范围内的信息均将被公示,不区分核实信息状态,公示信息范围及格式见附件7。

4.对所有参与核实的供应商,通过ECP2.0平台确认反馈“核实结果信息”。如因供应商原因未完成申请产品核实的全流程工作,将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参加相应产品的核实工作。

八、关于注册信息变更供应商的特别说明

拟变更注册信息(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请提前申请,尽快完成审核,保证ECP平台上处于“审核通过”状态。在2022年4月10日前不能完成相关审核工作的供应商,本次核实将受影响。

注册有关问题请关注公告《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供应商注册常见问题解答》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com/202*****633*****_201*****344*****

九、咨询电话

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相关业务(如资质业绩信息填报、核实规范、核实指南等疑问):022-********

ECP2.0平台问题(如工具安装、系统操作、系统报错等):010-********

电子钥匙相关业务(如电子钥匙办理、过期更新等):**********

注册信息变更相关业务(如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等):**********-1-1-6。



原文地址: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com/202*****784*****_201*****001


标签: 供应商 无人机 导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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