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LED发光字制作与安装招标公告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LED发光字制作与安装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财政局(分散 [2014]727号)确认书批准,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LED发光字制作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14-HW08106-ZFCG5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

备注

1

No.********6

LED发光字制作与安装

1项

35万元

详细采购要求

及数量附后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具有装璜装饰或广告制作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4年8月29日9:3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现金形式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必须以投标人企业名义交纳,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8月29日9:0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8月29日9:30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开标。

十一十二、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电子邮件qq:********51

附件:


发光字名称

分项

规格

工艺

数量

1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共8个字)

冲孔发光字

3000*3000*200mm*8个

1.5mm201不锈钢冲孔围边焊接,面汽车烤漆,内置镀锌方通加强。装φ9mm外漏LED灯,自然光光控。

1套

钢架

33795*7684*3000mm

L75*75*8镀锌角铁焊接钢架。

1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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