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嘉县文保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运营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永嘉县文保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运营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永嘉县文保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运营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项目名称:永嘉县文保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运营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提升国保、省保单位人防技防水平,实现不间断的实时安全监控,切实做到文物安全问题预防在先的目标。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针对全县国保、省保单位,全面推进文物消防安防工程建设,主要包括消防系统和安防系统两块内容。
永嘉县嘉安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是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见【2019】12号纪要)研究同意成立,其主要经营智能化信息建设、网络工程建设维护及数字经济服务等业务,已建设完成了永嘉县陈氏大宗等7处省级文保单位消防及安防工程、永嘉县蓬溪谢氏宗祠等7处省级文保单位消防及安防工程、永嘉县溪山第一牌楼等12处省级文保单位消防及安防工程、永嘉县屿北村乡土建筑群11处省级文保单位消防及安防工程、永嘉县溪口李氏大屋等5处省级文保单位消防及安防工程、永嘉县文岩祠等8处省级文保单位消防及安防工程、永嘉县金昭牌坊等11处国保单位消防及安防工程及芙蓉古建筑群消防及安防系统工程的运营平台,是目前永嘉县唯一一家能实现文保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运营服务的企业。
综上,考虑到项目已建设完工,马上可以投入使用,为做大做强我县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经专家组论证,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将永嘉县文保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运营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永嘉县嘉安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采购是合适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永嘉县嘉安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永嘉县北城街道县前路110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541
传真:/
地 址:温州市永嘉县县前路94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胡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7-********
传真:/
地 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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