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2013-201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郏县公安局关于2013-201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郏县公安局2013-201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郏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郏县公安局2013-201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JZC2014—094Ag

二、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搜爆服、非线性节点探测器、防爆罐、防爆毯、排爆干扰仪等的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该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

3、具有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具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潜在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提供搜爆服、非线性节点探测器、防爆罐、防爆毯、排爆干扰仪的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6、搜爆服须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防爆罐、防爆毯、排爆干扰仪须提供公安部检验中心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排爆干扰仪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7、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4年 8 月 8 日至2014年 8 月 14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3、报名须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搜爆服、非线性节点探测器、防爆罐、防爆毯、排爆干扰仪的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等。

4 、搜爆服须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防爆罐、防爆毯、排爆干扰仪须提供公安部检验中心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排爆干扰仪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方可报名,原件核对后退还

5、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600 元,售后不退。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郏县公安局

代理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系人及电话:常女士 ****-*******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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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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