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京市金融监管局智能审批技术服务项目

北京市北京市金融监管局智能审批技术服务项目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ZJ2022BJ*******
    项目名称北京市金融监管局智能审批技术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7.000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1日 17时30分
    交易方式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资质(资格)要求

    1.乙方应当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时间不短于5年,具有企业征信备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CMMI软件成熟度5级资质认证等与智能审批技术相对应的资质能力。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风险评估分析智能校验模型和解决方案,具备全国工商企业外部数据服务能力,具备合理合法的数据挖掘能力,拥有自有的风险查询分析平台,具有金融风险防范服务、风险评估报告服务、企业关联方风险排查服务等相关服务经验,能够提供真实可靠的深度合规审查服务。

    3.服务团队熟悉地方金融组织在设立审批方面的现行立法,团队组成结构合理,具有智能审批技术开发运维、服务支撑的能力素质,可提供安全可靠、准确高效、依法合规的技术服务。

    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上要求,请提供佐证材料及相关案例并加盖公章。


    金额说明

    1.出具审批对象的风险评估报告;

    2.提供智能审批分析核验技术服务;以上两项内容的总额限定为7万元。

    有无回避情况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内容

    1.在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审批工作中,提供企业风险评估报告服务;

    2.在已有的综合审批系统基础上,为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审批,提供智能审批分析校验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ZJ2022BJ*******项目名称北京市金融监管局智能审批技术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其他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项目所在辖区北京市
    项目业主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7.000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1日 17时30分
    交易方式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资质(资格)要求

    1.乙方应当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时间不短于5年,具有企业征信备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CMMI软件成熟度5级资质认证等与智能审批技术相对应的资质能力。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风险评估分析智能校验模型和解决方案,具备全国工商企业外部数据服务能力,具备合理合法的数据挖掘能力,拥有自有的风险查询分析平台,具有金融风险防范服务、风险评估报告服务、企业关联方风险排查服务等相关服务经验,能够提供真实可靠的深度合规审查服务。

    3.服务团队熟悉地方金融组织在设立审批方面的现行立法,团队组成结构合理,具有智能审批技术开发运维、服务支撑的能力素质,可提供安全可靠、准确高效、依法合规的技术服务。

    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上要求,请提供佐证材料及相关案例并加盖公章。


    金额说明

    1.出具审批对象的风险评估报告;

    2.提供智能审批分析核验技术服务;以上两项内容的总额限定为7万元。

    有无回避情况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内容

    1.在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审批工作中,提供企业风险评估报告服务;

    2.在已有的综合审批系统基础上,为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审批,提供智能审批分析校验技术服务。


  • 垂询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传真
    联系电话010*****195
    公司名称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联系人李老师传真
    联系电话010*****195公司名称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审批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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