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辖区全域火灾风险评估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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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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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街道辖区全域火灾风险评估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深圳市中科城安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冠智达实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
服务内容和承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中第十条规定街道办事处履行职责的文件要求,为加强应急救援工作,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式平稳,我办结合实际需求,拟申请购买光明街道辖区全域火灾风险评估服务。服务其中包括:1、制定消防安全评估方案;2、收集消防安全基础数据;3、消防安全隐患排查;4、消防现状评估;5、制定消防安全工作优化对策;6、编制消防安全评估报告;7、包括交通、材料印刷、税费等其他费用及服务事宜。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应急管理办

地址: 光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 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2年 3月 16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服务 风险 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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