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序号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序号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
题整改措施(序号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函》(琼自然资函〔2021〕2686号)要求,现将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序号6)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5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联系邮箱:hncjlgc@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序号6)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3月17日
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序号6)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二)入海污染源整治不到位。6.沿海市县调整优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达到规划治理目标。优先做好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源地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梯次推进其他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对城镇周边一定范围内具备条件的一些农村生活污水统筹衔接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按规划完成既定年度任务。 |
整改期限 | 2021年底前 |
责任单位及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导单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
整改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 | 我县已于2021年12月21日实施印发了《昌江黎族自治县优化调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优化调整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向。2021年度下达任务为完成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已完成昌化镇黄姜村、新城村等17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按规划完成了既定年度任务。切实解决了部分村庄污水横流问题,增强了污水处理能力,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符合完成整改要求。 |
核查验收意见 | 已通过责任单位的核查验收和督导单位的评估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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