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配套工程已由张家口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以张家口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张家口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 张经审字【2021】182 号、【2021】183号、【2020】30 号、【2020】8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WLJJ-ZJK22-012.1.2建设地点:张家口经开区清水河南路西侧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5521平方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面积3434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2087平方米(含地上出入口及地下人防工程)2.1.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完工。2.1.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17 09:00至2022-03-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4-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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