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铁路鹰厦线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第三批建管甲供物资(红外线轴温探测设备)招标公告(二次)

改建铁路鹰厦线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第三批建管甲供物资(红外线轴温探测设备)招标公告(二次)

改建铁路鹰厦线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第三批建管甲供物资(红外线轴温探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2-03-16 16:10

第三批二次挂网.pdf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2022]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改建铁路鹰厦线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福建人民政府关于改建铁路鹰厦线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9〕3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路所属企业,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一次公告已结束,现对报名不满三家的包件(CL01包红外线轴温探测设备)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福建省华安县。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减少城区交通安全隐患、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实施鹰厦线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工程自既有鹰厦线K565+350开始改线,穿黄竹垵跨温水溪新设华安站,取直经新圩镇引入溪南坂站,新建线路长度为12.53公里,桥隧比94.11%。新建车站1座,改建车站2座。控制工程为华丰隧道(长1.747公里,受地形条件影响,单向掘进),重难点工程为华新隧道(长6.921公里,设进出口、斜井共4个掌子面进行施工)。项目建设总工期3年,工程于2020年7月5日开工,计划2023年7月4日竣工验收。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见附件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得在本次招标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企业均作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包括法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前1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 )对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3日,每日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路96号天集大厦1802室持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表二)、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www.bidding-crmsc.com.cn/)注册成功并且公司信息填写完整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xsggzy.cn)注册(注册时勾选其他类型(投标人))并且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2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站南路10号9楼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邮编:******

联系人:吕玉如

电话:0592-*******

传真:0592-*******

招标代理: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联 系 人:林逸伦、潘跃飞、廖昭胜

电话:0592-*******151*****752137*****763

邮箱:CRM_YWF@163.com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

改建铁路鹰厦线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采购招标公告(二次)附表

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2022]01号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CL01

1

红外线轴温探测设备升级

红外线轴温探测设备升级-THDS-A型(利旧车号)

3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

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有效的由国铁集团(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出具的技术评审证明材料。

3.生产能力:投标人具备THDS生产能力,配套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4.财务能力:提供2018~2020年连续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2017年1月至今在铁路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另须提供用户出具的使用报告。7.履约信用: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暂停投标期内(以国铁集团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公布的信用评价、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2021年4月以后)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

8.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投标物资应保证与鹰厦线既有设备兼容,互联互通。探测站轴温信息确保传至南昌局集团公司车辆运行安全监测站。并提供安装技术、调试配合及售后服务。


附件2: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投标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

招标编号

投标联系人

投标内容

联系电话

手机号:

固定电话:

法人委托人

传真电话

邮箱

单位地址

申请单位(公章)


BB000E;(22;)

标签: 甲供物资 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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