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海南东方农源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海南东方农源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2年04月08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23号。

联系方式:089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四至范围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海南东方农源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

东方市海榆西线大田段北侧、生活垃圾发电东侧

东至集体用地权;西至李秋生;南至公路;北至张贞贞、王学武

276

城镇住宅用地


坐标为:

J1(X*******.371、Y******.456),J2(X*******.978、Y******.257),J3(X*******.756、Y******.968),J4(X*******.673、Y******.81)。



东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16日

相关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塑料制品 不动产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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