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项目建设(第四次)询价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项目建设(第四次)询价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7 01: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项目建设(第四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220*****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项目建设(第四次) |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 | ||
最高限价 | ******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2年03月18日到2022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 ||
方式: | 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其他任何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响应资格不能转让。获取采购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获取采购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获取的采购文件需为GAZF格式。未通过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后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询价通知书丢失、损坏而无法制作响应文件、参与询价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2年03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3 月 23 日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经签章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上传响应文件”模块上传到系统中,交易系统将向上传提交成功的供应商反馈提交成功的证明信息,未成功向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2.解密方式及时间:本项目实行网上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5.66.2.245: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guangan/login.html)等待解密响应文件,且须在系统公布供应商后30分钟内(系统自动计算时间)自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响应资格(遇到系统等非预见性问题除外)。 供应商如到现场参加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的,须携带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证书,自备电脑,并自行确保电脑可正常连接互联网,自行登录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操作。如因设备或网络故障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责任自负。参加本项目投标报价前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业务下载栏目下载并仔细阅读《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供应商应至少提前一天按《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有关说明安装、调试好所需软件并熟悉有关操作,如因自身操作不当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3.报价提交。询价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报价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报价,联系电话:0826-*******。(1)提交时间:评审当日,按照询价小组在交易平台评审系统设定的报价时间。(评审当日原则上为开标当日),供应商应当在评审当日15:00后做好报价准备。(2)提交流程投标供应商在系统中收到“开启报价”的提醒消息后,在“我的项目”中找到需要报价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项目流程页面点击“网上报价”按钮,在网上报价页面点击“新增报价”按钮,投标供应商需要填写投标总价以及上传报价表文件,确认无误之后点击“提交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撤回。注:1.上传的报价表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中报价表的格式要求填写,并以PDF格式在规定时间内上传。2.报价应在评审专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无效。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2年03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检察院 | ||
地址: | 邻水县鼎屏镇挞子丘东临路7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7*****83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3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2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老师 | ||
电话: | 187*****837 | ||
标签: 项目建设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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