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一、项目名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凤凰路39-1号
当事人2: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当事人3:鄂州市耀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寿昌大道28号
三、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评价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0年执业情况,包括监督检查与评价两部分工作。评价工作部分,根据省财政厅要求,评价遵循自愿原则,向我局申请自愿参与评价的代理机构为0家。监督检查工作部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我局随机抽取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耀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等三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监督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代理机构均按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我局成立考核专班,对代理机构日常基础工作开展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抽取总计8个2020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主要问题:
(一)采购文件制作方面的问题:个别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评分标准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评审因素存在奖项限制、不合理待遇、其他条件等限制性条款;评判标准存在模糊表述。
(二)信息公告发布方面的问题:个别项目中标公告在定标公告之前。
(三)档案管理方面的问题:个别项目未完整保存录音录像资料。
处理结果:
(一)处理情况。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按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各代理机构已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报告我局。
(二)对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建议。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与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二是加强对采购需求标准、采购文件范本、采购合同范本等政府采购基础业务的研究,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三是注重专业化的差异发展,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确定重点代理领域。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2021年09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政局 处理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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